最近看到理想汽车的宋紫薇在微博上说:大概意思就是买东西的时候都会选择品类前几的,全部买回来,然后体验7天后留下最好的一个,再把其他的退回去。但是由于最近出差,导致时间过了7天,部分商品无法退货,并且声称这些都是电子垃圾。
根据大部分正常电商的规则。七天无理由是这样定义的: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并符合完好标准的商品,能够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
而对于电子产品来说,大部分拆分激活后就不在七天无理由的范畴之内了。而这种大厂出来的人还能如此利用七天无理由的理由恶意退货。
简单来说,这种行为其实是损人利己的。不但损害了商家的利益,而且有可能损害后续买到二次销售产品的利益。
当然,更严重的是,宋紫薇甚至没有认为这种行为有什么问题,而且埋怨电商平台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
其实现在确实有人这样做,商品买回去,在7无理由时效内进行申请退款,然后在物流时效内填写单号,单号填写后还可以延迟几天真实退货。那么整个体验流程其实是拉升到15天左右的。
现阶段每个电商平台的商家都处于一种非常劣势的程度。在整个购物链条上,只有商家的亏损的,而商家亏损的金额需要补贴平台、物流、用户以及保险公司等等。
这也难怪现在很多大V都在说整个电商环境难做。起码说当前电商的营商环境以及违背了正常的商业,而是以一种非常病态的方式在发展。而这一切,更多的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是平台的不作为。甚至平台还在有意思的引导放大人性的恶!
PS:如果这样的人去拼多多做产品经理,呵呵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