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压药吃了就不能停?ESC新指南:这3种情况,需停药!

李药师谈健康 2024-09-10 13:37:36

很多有高血压问题的朋友,对于降压药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就是降压药一旦开始吃,就不能停药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一种理念,使很多朋友本属于应该用药的人群,却吃吃不敢用药,大大延误了启动药物治疗的时机,也耽误了控制血压,保护心血管的最佳时机。

虽然对于大多数的高血压患者,都需要长期服用降压药才能更平稳的控制血压,但降压药的长期服用,“终生”用药,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有些情况下,高血压患者的降压药,也是可以停用,或者是需要停用的。在近期新发布的欧洲心脏学会(ESC)高血压指南中,就对一些高血压停药的情况进行了阐述,对于这个问题,在这项指南中并没有给出汇总下的分析,但我们从指南的相关内容中,也可以总结出相关结论,今天就根据指南的相关内容,为大家介绍3种降压药可以停药的情况。

轻度高血压

在ESC高血压新指南中,明确指出了高血压启动药物治疗的时机,在ESC指南中明确指出,对于血压超过140/90mmHg的明确诊断为高血压的患者,不管心血管疾病风险是否属于高危风险,都应该立即启动降压药物治疗。

但同时新指南也强调,在启动药物治疗的同时,也应该同时进行生活干预,生活干预作为高血压的初始治疗至关重要,应该着重强调生活干预降血压的重要性,同时也建议服用降压药进行药物治疗。

患者不应因为吃了降压药,而觉得生活方式的改变不重要,做好健康饮食,加强运动锻炼,戒烟,减重,保持良好睡眠,接触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都有助于降低血压,而且生活方式的改变,是能够让高血压患者停用药物的基础。以此为契机,可能一些初级高血压患者的朋友,如果服药后有停药诉求的,就会更严格的遵守生活方式的改变。

开始药物治疗后,高血压患者应短期后就进行复诊,例如用药1到3个月后就应该就医诊查,知道血压得到有效控制(129/79以下),应该在3个月内将血压控制到达标范围,如果患者通过生活干预,改变生活方式将血压控制到了达标水平,就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逐渐减低降压药的用药量或直接停止降压药物治疗。

因此,对于新诊断的新发高血压患者,如果血压刚超过140/90mmHg的水平,应该同时启动生活干预和降压药物治疗,但如果通过生活调理,改变生活方式,能够把血压控制下来,降压药物就是可以停用的,也是应该停用的。

药物不良反应不耐受

对于大多数的高血压患者来说,长期服用一线降压药,如地平类药物、沙坦类药物,普利类药物、噻嗪类利尿剂等,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不良反那样,降压药最常见的不良反那样,包括脚踝水肿(地平类常见),头晕,头痛,咳嗽(普利类常见),疲劳,腹泻或便秘以及勃起功能障碍(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类影响最大)等,但通常这些不良反应都是可以耐受的,一般不会因为一些轻度的可耐受的副作用而停用降压药。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其他一些环境因素,共病因素的影响,人体的各项机能也会发生变化,有些情况下,继续坚持服用某些降压药,可能就会带来较大的风险,这种情况下,就是需要及时停药的情况。

举个常见的例子,例如某些降压药,例如作用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沙坦和普利类降压药,可能会增加一部分患者出现急性肾损伤和血钾升高的风险,因此,本身就有较重的慢性肾病的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时就应该多加小心,注意监测肾功能情况和血钾情况,一旦药物带来急性肾损伤或血钾升高的问题,就应该及时停用药物。

高龄老年人和重度虚弱的人群

常规的临床统计数据显示,服用降压药不会增加患者的跌倒风险,但对于虚弱的高龄老年人则并非如此。对于虚弱人群,85岁以上的老年人,降压带来的低血压、晕厥、跌倒风险应格外注意,回顾性研究表明,符合收缩压干预试验 ( SPRINT ) 纳入标准的普通人群中 75 岁以上的成年人发生受伤跌倒和晕厥的概率几乎是试验中标准护理组的五倍。

因此,对于高龄老年人和重度虚弱的人群,应该评估患者的功能能力,尽量减少因降压药物治疗带来意外后果的风险。即使用药,也要考虑患者的用药风险,个性化的制定降压目标和用药策略,在某些情况下,如果高龄老年人低血压风险高,而且不吃降压药的情况下,能够保持收缩压在150mmHg 以下的水平,在降压药物治疗的风险明显大于获益的情况下,也可以停用降压药。

总而言之,对于高龄的老年人以及虚弱的人群,应该评估降压药物治疗带来的风险和收益,如果用药后的风险显著大于降压药带来的轻微获益,就应该考虑停用降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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