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家以明学昌为家主,逐渐发展为以其儿子明国平、女儿明菊兰、孙女明珍珍等为主要成员的犯罪集团。从 2015 年底开始,明家逐渐依靠赌博、电诈生意实现暴富。他们利用家族影响力,在缅北果敢地区开发建设了 “卧虎山庄”“玉祥国际集团” 等一批赌诈园区,通过招揽电诈 “金主”,并收取租金、人头费、安保费、干股提成等方式,攫取巨额非法利益。
二、明家犯罪集团的诈骗手段
1. 虚假投资理财:通过社交平台等渠道,先与受害人建立信任关系,然后推荐所谓 “稳赚不赔、低成本高收益” 的网络投资项目,吸引受害人投入大量资金,最后卷款跑路。如温州的张女士就是因这种方式,20 多天被骗走 200 万元。
2.刷单返利:承诺参与者进行刷单操作后会给予高额返利,诱导受害人不断投入资金进行刷单,最终却无法提现,骗取受害人钱财。
3.冒充公检法:假冒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受害人涉嫌违法犯罪为由,要求其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进行清查,从而骗取钱财。
4.虚假征信:声称可以帮助受害人修复征信记录或办理高额度信用卡等,收取费用后却消失不见。
三、明家犯罪集团奢靡生活的表现
1. 掌控暴利行业和黑灰产业:包括当地的赌场、矿产、地产等,通过这些产业获取更多的财富和资源,进一步支撑其奢靡生活。
2.园区内的高消费娱乐设施:在其控制的赌诈园区内开设 KTV、赌场等,供自己和相关人员享乐。电诈人员在园区内的 “提成” 都要消费在这些场所,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明家通过诈骗所得来维持这种高消费的娱乐模式。
3.武装护卫与特权享受:拥有约 2000 人的武装力量,掌控警察营,这些武装力量一方面用于保障电诈园区的 “生产” 不受影响,另一方面也为明家成员的安全和特权提供保障,让他们能够在当地横行无忌,过着逍遥法外的奢靡生活。
四、明家犯罪集团造成的危害
1. 受害者经济损失惨重:明家犯罪集团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量众多,仅查明的就超过 1 万起,诈骗数额达数十亿元,导致无数受害者倾家荡产。
2.对受害者精神造成创伤:许多受害者不仅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在精神上遭受了沉重打击,甚至出现轻生念头或自杀,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3.破坏社会秩序:其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秩序,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损害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道德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