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吴女士领女儿到超市购物,在水果区吴女士的女儿看着诱人的龙眼,禁不住拿着就吃开了,并且顺手还往兜里揣了几颗。
女孩子的行为被超市的工作人员看到了,于是上前就让女孩子把兜里的龙眼掏出来。在接连的追问下,女孩估计受到了惊吓,大声哭了起来。
吴女士掏了女儿的兜,兜里确实有龙眼。但吴女士认为超市工作人员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女儿把东西掏出来,周围还有熟人,别人以后怎样看待自己的孩子,孩子以后怎样做人?
从网传的视频可以看到,事情发生在一家超市里。孩子的妈妈吴女士哽咽着对记者说,超市的工作人员指着自己的孩子,说了好几遍:“把你兜里的东西拿出来。”
根据吴女士的说法,孩子当时吓得哭了,非常害怕。大家小时候应该都有过类似的经历,记得我们上幼儿园时,老师就一直提醒我们,不可以偷东西。哪怕是很小的东西,也不能偷。父母也总是叮嘱我们,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结账时,工作人员突然把女孩拦住,要求她当众把兜里的东西拿出来。吴女士从女儿的兜里掏出了几颗龙眼。她认为,孩子在超市里尝个小东西可以理解,但把东西放进兜里是错的,愿意补10元钱。
然而,工作人员却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反复要求孩子把东西掏出来,吓得女儿当场哭了。周围还有邻居看着,女儿已经十几岁了,大家都这么说她偷东西,给她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对于这件事,超市也做出回应,承认处理方式不妥,试吃是可以的,但吃了还拿走是不行的。
工作人员当众要求小女孩把兜里的桂圆拿出来,吴女士觉得很丢人,虽然当时没说什么,但事后她找来了调解员,再次去了超市,要求超市给她们道个歉。
吴女士认为,工作人员不应该在那么多人面前让她丢脸。她觉得女儿只是把桂圆放进兜里,并不算偷东西,指责工作人员那样说她女儿是错误的,简直是在污蔑她。
吴女士不理解,为什么工作人员非得让她女儿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口袋里的几个桂圆掏出来。她觉得这样做会严重伤害孩子的自尊心。
她说,超市里来的都是邻居,大家都看到了,孩子以后还怎么做人啊!
不过,说实话,吴女士的逻辑也有点奇怪。难道在商场里试吃就没问题吗?
那也得是在商场允许的情况下才行吧。谁听说过桂圆这种东西还能试吃的?
在超市,尤其是水果区,很多水果是不可以随便尝的,这和市场上买水果可不一样。不过,也有一些超市会提供试吃,工作人员看到后一般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太过分,大多数人也不会干涉。
很多家长喜欢带孩子去逛超市,有时候孩子就会忍不住往口袋里塞东西。虽然有的家长会教育得很严格,但也有一些家长觉得没啥大不了,觉得孩子还小,犯点小错也无伤大雅,用这种理由为孩子开脱。
超市工作人员当场指出这是盗窃行为。吴女士看到自己孩子被指责是“小偷”,瞬间情绪失控,和工作人员激烈争论。“就几个桂圆而已,凭什么说我们是小偷?”更让她生气的是,工作人员在这么多人面前当场要求她把女儿口袋里的东西拿出来,吴女士觉得自己丢了面子。
虽然当天没有罚款或赔偿,但吴女士心里一直不平静,最终她气冲冲地找到记者,希望通过媒体曝光,逼迫超市道个歉。
孩子都十几岁了,应该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如果每个人都拿着“试吃”的借口,边吃边拿,超市还怎么经营下去?
这明显就是孩子没管好,家长还在那理直气壮地为孩子辩解。
孩子年纪小,懂事不多,家长得赶紧教育。别总觉得超市的处理太重,就跟工作人员较劲。得让孩子明白,偷偷拿东西是错的。趁现在教好孩子,让他长记性,以后走正道。总是护着孩子,只会害了他,把小错放任成大问题。
大家都心里明白,孩子犯错不及时纠正,日后可能闯大祸。坏毛病一旦养成,就像狗皮膏药一样甩不掉。小时候偷几颗龙眼不当回事,长大了可能就敢拿更贵重的东西,到时候就晚了。所以,得趁早纠正,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超市负责人为了平息事端,主动道歉,但吴女士要求查看监控。监控画面显示,女孩确实在没人注意的时候,把几颗龙眼放进了兜里。
女孩解释道:“我看到别人拿了,我才跟着拿的!”
吴女士感到很委屈,她对媒体说:“我女儿才十几岁,大家这样指责她,她以后怎么做人?这种事,根本不该让她当众拿出来!”
说得直白点,孩子小时候偷个小东西,长大可能就偷大东西。家长的三观,直接影响孩子的三观。
不过,超市的店长解释说:“我们是允许试吃的,吃多少都没问题,但如果把东西放进口袋里,那就不是试吃了,是另一回事。”
但吴女士依然坚持认为,超市说她女儿是偷东西,这样定性是不对的。
最后,店长也觉得有些无奈,说他们的处理方式不对,愿意道歉。但吴女士坚持让那个抓她女儿的员工出来道歉,而且要当众向她女儿道歉。
明明店员的做法没有错,却被逼着道歉,这也有点过头了。最后,吴女士虽然承认拿东西不对,但她就是不接受“拿东西”这种定义。
平心而论,吴女士自己也看了超市的监控,她也承认孩子“看到周围没人,就把几颗龙眼放进了口袋”。
明明试吃是没问题的,但把东西放进口袋就不行了,是偷东西。其实这件事本来不算大,大家互相理解,教育孩子,给孩子做好榜样,事情就能过去了。
没想到,吴女士还是带着调解员去超市要求道歉,结果引发了大家的关注,网友调侃说:“现在这事大家都知道了。”
在调解过程中,超市老板也意识到处理不当,没考虑到女孩是未成年人,应该更小心些。于是他向吴女士母女道了歉。
大家常说“子不教,父之过”,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就像网友说的,当你发现孩子有问题时,最好别直接跟他家人沟通,因为孩子可能是家里最轻微的那个!
这话虽然听起来很刺耳,但道理大家都明白。
十几岁的孩子,年纪不小了,往兜里装东西,说小了是行为不当,说大了就是偷窃。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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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3 4岁,原来十几岁,可以治安拘留了
几岁还说的过去十几岁就是偷了,不应该道歉了
十几岁了[笑着哭]我以为几岁
十几岁?这老女人都能做外婆了,还TM 只是个孩子
不是盗窃难道是抢劫?
现在咋流行自曝了
吾以恶小而为之
后悔的不是偷东西,而是后悔偷了之后被抓
怕丢人就别偷,十几岁了还不懂,智障的吗?智障当我没说
那你倒是在她小时候管啊!自己不管还不许别人管,现在好了吧!社会帮你管。
脸是自己丢的,跟别人说有什么关系?
家长的问题更严重
你也知道哽咽知道难为情,当初在拿的时候怎么不吱声?你说吃几颗也就算了,按理未过秤出收银台,吃也是不道德的
法律就有问题,未成年人犯错不应该是不追究当事人负责,而是应该责任转移到其监护人身上。
这不叫偷拿,这叫零元购是吧?[呲牙笑]
真不要脸!学到了孔乙己的精髓?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捉贼拿赃,不叫你当众掏出来,你绝对会反诬超市人员恶意毁坏你女儿清白。
它们家的基因就是小偷的基因
小时偷针,长大偷牛。
18岁孩子?哦,那只能算拿,小仙女的事,能算偷吗?
十几岁还小?
这个妈妈真奇葩,自己女儿偷拿龙眼,错误在前,还不让别人说!小学生都知道不能随便拿别人东西,这是社会交往最基本的素养。这下好了,妈妈广而告之了……
勿以恶小而为之!
哪里的小偷?
家长就这个德行!!
本来只有周围知道,没想到全国人民都知道了你一家子都不是好人
T0是这样的
还好十几岁没过十八岁,不然都可以进去蹲了!
贼喊捉贼的道歉,这家子平时肯定没少偷
偷东西还有理了,这就是当下做父母脑袋有问题,教育好孩子,他妈的不做个表率,还倒打一耙别人
定性是不对的??难道不是偷?不告而取即为偷。
看多大的孩子,一般五岁以下的,确实对这方面没有什么意识,家里人教育一下就可以了,你这都十多岁了,就是盗窃啊。
孩子吃拿的时候真没看到吗?故意没看到的吧!
我以为是四、五岁的孩子,结果是十几岁的贼!
对对对,不该定性为盗窃,应该当众剁掉一根手指以儆效尤!
还以为是几岁的孩子呢
只是把桂圆放兜里,不算偷东西[笑着哭]下次和你女儿去银行金店,也把店里的东西放兜里,看看算不算偷东西[呲牙笑]
放过她吧!她还是个孩子。
缺家教,家长平时估计是占小便宜习惯了,教的孩子也一样
有理找警察,没理找媒体,缺德找调解!
那怎么定性?学雷锋做好事?
这不叫偷,叫什么?零元购?
要从小教育孩子这是拿不是偷。[呲牙笑]
不是盗窃,那就是抢劫喽[鼓掌][鼓掌][鼓掌][鼓掌]
这不是偷是什么?
十几岁了[汗]
不教好孩子,还赖他人?极品
冤枉这孩子了,是龙眼要离家出走,跑孩子口袋里求孩子带它一程
只是把东西放进了兜里,不应该算偷东西。。。。。。
这下全国都知道她母女偷东西了[笑着哭]
愿望这孩子了,是龙眼要离家出走求孩子带它一程
同意,互相道歉,都别打码,看这妈妈干不干[得瑟]
给自家孩子曝光丢脸行为,去偷东西被抓到就说我大不了赔偿你,不检讨孩子的问题,反而考虑起尊严了,也就逛的超市,这要是逛金店,再给我放兜里试试是你尊严大还是法律大
本来是小事,孩子做错了批评就是了。这下好了,全城人都知道这个小孩在超市偷东西,她妈还护着。这什么狗屁不通的逻辑啊,偷了就是偷了,偷根针都是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