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假是一种针对女性员工的特殊假期,旨在保障女性员工在月经期间的身体健康,体现了对女性员工的关怀。
近期,《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24年9月3日第十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中明确,女性职工痛经,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
11月1日起,女性职工痛经,给予1至2日休假《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24年9月3日第十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近期正式公布,该《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正式执行!
《规定》中第九条明确:
用人单位应当为经期女职工提供下列劳动保护:
#01 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
#02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或者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03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
#04从事野外、室外流动性作业和其他生产作业的女职工,根据不同季节提供相应的保健或者保护用品;
#0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护措施。
也就是说,自2024年11月1日起,云南省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以休1至2日的假期。
部分省市关于痛经假的规定早在1993年11月26日,原卫生部、劳动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颁发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明确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在《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的基础上,各地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痛经假的具体执行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01 北京
从1990年起施行的《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就明确,女职工患痛经,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生产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可以在经期休息一天,算作劳动时间。
02 浙江
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如下: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天的带薪休息。
03 上海
1987年颁布的《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规定》中就规定,特殊工种的女职工月经期间可公假一天。1990年起“月经假”已写入《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其中规定,对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给予公假一天。对其他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也应酌情给予照顾。
04 江西
从事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建筑和一级以上(含一级)高处作业,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等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给予休假二至三天,并相应减少劳动定额,不影响各种奖励和评比。
05 陕西
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有痛经等特殊情况不能坚持正常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单位负责人批准,给假一天,工资照发。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单位证明,给予公假一天。
06 重庆
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确诊后,月经期应给予2天休假,按正常出勤对待。
07 深圳
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了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的答复函时明确了: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08 江苏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九条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 1 至 2 天;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 1 至 2 天。《规定》还积极为女职工谋福利,规定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每月发放一定的卫生用品或者费用。此外,用人单位安排已婚待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
09 安徽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者痛经不能正常上班,申请休息的,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安排其休息1至2天。
10 湖北
《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对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而不能正常工作的,经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用人单位可适当给予其1至2天的休息。
此外,还有山西、山东、甘肃、湖南、四川等多个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在符合条件下可休痛经假。
痛经假应该怎么休?“痛经假”对于女性来说确实是“福音”,女职工在享受痛经假时,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确诊与证明:女职工需先到医疗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确诊,以证明其确实患有重度痛经或经量过多。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是申请痛经假的重要依据。
提交申请:女职工在获得医疗证明后,需向所在单位提交休假申请,说明休假原因、时间及所需假期天数。
单位审批:用人单位在收到女职工的休假申请后,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批。若符合痛经假的条件,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并安排相应的替代工作或调整工作计划。
休假与待遇:女职工在获得批准后,即可享受痛经假。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出勤对待,不得扣减其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
经期特殊保护有科学依据吗?
医学专家都认为痛经的特殊保护有医学根据。设立痛经假,在国际上也是通行的立法规定。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廖丽华医生介绍,严重的痛经会影响工作和学习,有些女性经期或其前后小腹疼痛难忍,坐卧不宁,甚至出现汗淋漓,四肢厥冷,乏力,呕吐腹泻,必须卧床休息。同时,多名妇产科医生都认为,痛经的原因很复杂,是很多病情的信号,女性不可轻视。
痛经假是强制休吗?
综合各省市关于痛经假的执行标准、操作流程等方面因素来看。
部分地区明确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并具有一定的强制执行力。而部分地区则可能采用倡导性表述,如“可以”、“可适当”等,这样的规定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企业在执行痛经假时,也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地方性规定来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