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上的刘墉,诬陷他人炮制文字狱,与影视中的形象大不一样!

浮华得历史 2024-12-24 17:54:37

众所周知的是,清朝文字狱现象就一直没断过,且以康、雍、乾三朝最盛。

人们印象中,擅长搞文字狱的官吏,无非是和珅这等贪官之流。

可事实上,历史上诸多的清官、好官,也曾大行其道,而这当中负有盛名的“刘罗锅”刘墉,也曽搞过文字狱。

——【·《俣俣集》案·】——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刘墉首次担任江苏学政。

当年春天,江苏沛县在征粮时,查出当地的一位监生阎大镛,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就开始拖欠征粮,至今仍不缴纳。

县街给他送去了差票催促,他竟然毫不理会,甚至扬言要殴打衙役。

除了逞凶拒交之外,阎大镛还耍起了无赖,说是由于衙役催得太凶,赶跑了他家的佃户,这些佃户走的时候顺手牵羊,将他家里的被褥等一并偷走,这个损失必须由县衙来赔偿,县令不得已将其关押。

哪知不久阎大键就找机会逃走了,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很快就被再次缉捕到案,这回可不仅是坐牢了事,连家都被抄了。

抄家时,衡役发现不少诗稿,里面有些诗句似乎是在影射当今朝廷官员,衙役们不敢怠慢,连忙上报。

因为阎大铺是监生,在时任学政刘墉的管辖之下,县衙便将此案交给了刘墙,而刘墉对此案也十分看重。

恰在这时,又有人向刘墉检举阎大镛曾经偷偷烧过自己写的书稿,刘墉顿时觉得问题没有那么简单。

通过翻看抄家出来以及市面上散佚的文稿,刘墉认为阎大镛对朝廷有不敬之意,便将此事通报给了巡抚衙门,不仅如此,他还将此事详情连同他特意选出的问题书稿一并上呈给了乾隆皇帝。

乾隆得知后,马上下令江苏巡抚陈弘谋严查。

陈弘谋得到旨意后,对阎大镛严刑拷打,阎大镛招架不住,供出了实情。

原来,阎大镛的母亲24岁起便守寡未嫁,但县备在修订县志时却未将其列入节孝之人,阎大镛对此事甚为不满。

在阎大镛三十多岁时,出了一本文集《俣俣集》,其中有一篇《沛县志论》,不仅讥讽了此事,并顺便对当时的县、府官员一并“点评”一番,其中不少地方都没有“避庙讳”,直称皇帝名讳或者庙号。

时任县令李棠得知后并没有重视,只是勒令将文集及其他诗稿焚烧了事。

得知实情后,陈弘谋命人大肆搜寻,终于找到两本遗留民间的《俣俣集》,便与刘塘一同将此事上报给了乾隆。

乾隆认为阎大镛悖逆情形显然,其罪当诛,直接命人将阎大镛斩首,并将已经离职他任的李棠一并收押严审。

而刘墉呢,则借着该案的东风,受到了乾隆的嘉奖,不久就被调任山西太原知府了。

——【·《岫亭草》案·】——

17年后,刘墉第二次来到了江苏担任学政。

得知学识优渥、才华横溢的刘墉来到了江南,江南士子十分高兴。

其中就有一位江苏丹徒县的生员殷宝山,不顾大清律条严禁生员妄议国家大事的禁令,将自己平时的所见所闻整理成《乌荛之献》一文,投递给刘墉。

刘塘一看该文,其中都是怒骂江南风俗人心、官场学校,抨击各色官员人等的词句,认为殷宝山不安分守已、行为悖逆,加之其中涉及一些江南官员,刘墉不愿因为一名小小的生员而得罪整个江南官场,便命人将其收押,并到他家中进行搜查。

此次搜查发现了殷宝山写的《岫亭草》等两本诗文。

刘塘粗看之下,并未发现异常,但为了谨慎起见,不重蹈十七年前沛县县今李棠的覆辙,他仍将此事及《岫亭草》等书一并上报乾隆。

乾隆起初也没有过于关注,觉得殷宝山虽非安分守法之徒,言辞猥琐,倒是勉强可以置之不理。

但在一次偶然翻看之下,却发现其中有一篇《记梦》,文中写道“‘若问姓氏,物之红色者是’,夫红色之红非即姓之红也,红乃朱也”。

一见之下,乾隆勃然大怒,这不是摆明了追忆明朝,而对我大清心怀怨恨吗

尤其是在乾隆看来,殷宝山自高祖以来便是清朝臣民,吃大清的,喝大清的,却仍然想着明朝,对于这种“显系怀念故国,实属叛逆”的行为,实在是“罪不容诛”!

于是,乾隆马上下令刘墉,务必对殷宝山严刑拷打,让其招出实情。

刘墉收到上谕后,迅速组织审讯。

殷宝山倒也老实,还未上刑,便将《岫亭草》中的“若问”一句的由来交代了。

原来,殷宝山虽是生员,但是仕途一直不顺,只得在当地开设书馆,以教授当地学生为生。

而居住在书馆附近的邻居朱建纲为人凶恶,平日无人敢惹,与殷宝山发生了一点小矛盾,竟然一把火将书馆给烧了,断了其生路。

殷宝山不敢招惹他,只好将一腔怨气发在《记梦》一文中,由于不敢直接写出朱建纲的名字,便以“红色”代替“朱”字。

没有想到,就是这么一点小小的私人恩怨,居然被乾隆放大到谋反叛逆的地步,殷宝山深感冤枉。

刘墉看了供词后,派人详加打听,发现事实与其供词所差无几。

只是,这桩案子乃是乾隆钦定,虽然他将审讯结果据实报上,但乾隆余怒未消,不肯轻易相信,只顾下令继续严查,并命人将为《岫亭草》作序的赵学礼、尹发莘和批照的殷一柱三人提押到南京一并审问。

刘墉也被乾隆训斥得够呛,不敢再为其辩解,只得将殷宝山暂时收押在监。

就在乾隆对《岫亭草》一案越催越紧,殷宝山眼看就要因此丧命的时候,同省的东台又发生了一起影响更大、牵扯更广的逆书案,立刻将乾隆的精力和整个江南官场的注意力全部转移,殷宝山终于侥幸留得一命,《岫亭草》逆书案也就不了了之。

到底是什么对乾隆能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这便是著名的《一柱楼诗集》案。

——【·《一柱楼诗集》案·】——

《一柱楼诗集》是江苏东台举人徐述夔的遗作。

徐述夔是康熙朝人,卒于乾隆初年,在江南文人圈中也算小有名气,他经常举行诗社等“文艺活动”,也著有不少诗作文章。

为纪念父亲,其子徐怀祖将其遗作整理刊印,并请著名诗人、同时也是父亲友人的前礼部尚书沈德潜为其父作传,置于书首,这便是《一柱楼诗集》。

该书出版后,在江南一带成为不少文人的收藏。

转眼到了乾隆朝中叶,徐家已是由徐述夔的孙子徐食田当家做主,徐被当地的一位监生蔡树嘉纠缠,引出了之后的文字惨祸。

原来,蔡树嘉曾因为家中贫困,将田地卖给徐家,尔后他家境好转,便想赎回。

而徐食田认为田价过低,加之家中并不缺钱,便不愿卖还蔡家,蔡从此记恨在心。

由于清朝屡生文字冤案,蔡便心生一计,决定举报徐食田藏匿其祖父所作的“逆书”《一柱楼诗集》。

徐食田得知后,认为该书并无谋反之意,便抢先将其呈交县衙。

蔡树嘉并不甘心,又到江苏布政使衙门进行检举。

而布政使陶易并不认为该案有多严重,而蔡在乡间本就名声不佳,又与徐家有田地纠纷,此次检举不过就是挟怨诬告罢了。

于是,陶易将其移交扬州府治罪了事。

哪知虽然蔡树嘉检举未果,此事却在江南一带闹得沸沸扬扬。

如皋县民童志璘知道后心生惧意,主动找到当时正在金坛处理政务的刘墉,投递呈词,缴出自己所藏的徐述熟诗一本,沈德潜所撰徐述要传一本。

刘墉也听过此事,加之得到了殷宝山《岫亭草》一案的影响,对该书不敢怠慢仔细阅读,最终认为其中确有辱骂朝廷的地方,当即将童志璘收监,并派人迅速抓捕徐食田。

同时,刘墉将此事第一时间上奏朝廷,并附上了一本《一柱楼诗集》。

乾隆拿到诗集后,凭借对各类逆书丰富的“挖掘”经验,很快就发现了诗集中的谋逆之处,其“居心之险恶、逆句之歹毒”其至远超《岫亭草》。

譬如,诗集中有一句“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

“壶儿”暗指胡人,即满族统治者,所以该句充分体现了作者期盼推翻满清统治,与大明天子再次相见的急切心情。

而“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一句,更是在鼓励明朝余孽一口气攻打下大清国都北京城。

如此谋反情迹,居然敢公开写在诗集中,并在江南地区广泛流传,真是令人震惊。

更让乾隆气愤的是,整个江南官场,尤其两江总督高晋、江苏巡抚杨魁等,居然没有一个人能够发觉此事。

一怒之下,乾隆下令由大学士阿桂牵头,组织江南的总督萨载、学政刘墉等人,严查此案,对于牵涉其中的一千人等,务必从严从重处理。

事件情节虽然简单,但其结果却是极其惨烈。

而为《一柱楼诗集》作序的毛澄被判杖一百,流放三千里,为徐述要作传的沈德潜虽然幸运地躲过了开棺戮尸的结果,也被乾隆下诏毁其御赐祭葬碑,夺其“文悫”谥,革太子太师衔,并撤出贤良祠。

不仅如此,整个江南官场被牵扯其中的官员都受到了严惩,东台县知县涂跃龙被判杖一百、徒三年,扬州府知府谢启昆发往军台效力赎罪,藩司陶易则被判斩立决。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十二月初十日.由乾隆钦点的乾清门侍卫阿弥达来到了东台,监看了徐述要与徐怀祖被鞭骨戮尸的整个过程。

一时间,江南士人纷纷噤声,好一段时间里都不敢再著诗写作,唯恐授人口实,给自己招来杀身灭族之祸。

而刘墙通过两次担任江苏学政的机会,卓有成效地发现了这几起“逆书案”,得到了乾隆的青睐,为日后回到京城,成为乾隆宠臣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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