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海普陀区,一名41岁醉酒女子,因为代驾费与代驾小哥发生争执,一怒之下撒泼施暴,辱骂并殴打两名代驾小哥。
该名女子态度非常嚣张,对代驾拳打、掐脖子、还用长凳砸击,期间多次用脚踹代驾头部。甚至对另外一名劝架的代驾司机也实施殴打。
并叫嚣:”我上海好几套房子,老公是上海人,上海市公安局的,谁敢动我一根头发。“
并且不断爆粗口辱骂代驾。”你爹妈都不得好死。“等等其他难听的话。
该醉酒女子后来被赶来的警察带走,并因为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结果令人舒适。另外她口中所说的老公也并非是上海市公安局的。
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当时代驾小哥只是坐在地上,用手护住头部保护自己,既没有与之搏斗,也没有回骂。基本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看到这,网友们不淡定了。
网友一说:有点不明白,一名女性能把一个代驾司机和一个劝架路人打伤到住院?正常人受到不法侵害时,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谁教育的!
网友二:代驾司机和劝架的都被醉酒女子打伤住院?两男人既然被一女的打到住院,到底什么原因造成中国男人没狼性,社会值得深思
网友三:一个女人能把两个人打伤,如果有敌人来犯,应该怎么办?我们应该怎么办?
虽然两名代驾小哥战斗力肯定能超过一名醉酒女子,可是万一代驾小哥与醉酒女子还手,搞不好就会定性为互殴。
什么是互殴?
互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
行政处罚案件中如何认定互殴?
当事人被对方殴打后,在有条件离开现场避免被殴打却不离开,而是在现场与对方纠缠还手殴打对方,一般就认定为互殴。
有人说醉酒女子先动的手,我还手不行吗?难道不是正当防卫吗?可是互殴与正当防卫的界限非常模糊。当对方没有致命性武器,只是拳打脚踢的话,自己有条件逃跑而没有逃跑,而是还手,很有可能就从正当防卫变成了互殴。双方都是违法行为,任何一方造成另一方轻伤二级以上结果的,都会被认定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是不是意味着,咱们普通人今后遇到被别人殴打,首先要想着先逃跑。如果逃不掉,就只好默默忍受对方殴打辱骂,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保护好自己,等待警察处理,要不然一不小心就成互殴了。
还好在当今社会,暴力是行不通的。打输了住院,打赢了赔钱。怂就怂一些吧,自会有法律来惩罚打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