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桂林日报4月29日消息,4月28日,桂林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其中,会议决定罢免吴东的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
据中国人大网发布的《人大代表的辞职、监督和罢免》文章,罢免代表是最严厉的监督手段,无论罢免直接选举的代表,还是罢免间接选举的代表,法律规定了相对严格的程序。
中国人大网列举了可以罢免代表的四种情况:代表有违法犯罪行为;违反纪律和道德行为;本职工作严重失误、不称职;未能很好地履行代表职责。
中国人大网还介绍,罢免代表资格还包括一种情况:其他原因不再适合当代表职务的,应当辞去代表职务而没有辞去的。
代表辞职,则指的是人大代表在任职期间自动请求终止自己代表职务的行为。在代表任期内,有几种原因可能导致代表辞去职务,如工作调动、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或由于违法、失职引咎辞职等。

△桂林银行原董事长吴东。
此前,桂林银行在年报中披露,吴东届中辞任,其执行董事长的任职时间为2019年9月至2025年4月,董事长的任职时间为2019年12月至2025年4月。
另据湘财Plus此前文章,吴东发生变故或早已有征兆,桂林银行2023年、2024年发布的新春贺词均有吴东的签名落款,而2025年新春贺词落款为桂林银行。
吴东简历
吴东,男,197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经济师。
1995年7月至1998年12月,担任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人事处干部组科员;1999年1月至1999年11月,担任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人事处干部组科员;1999年11月至2001年2月,担任人民银行邕宁县支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2001年2月至2002年1月,担任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人事处干部组织综合科科长;2002年1月至2003年10月,担任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人事处助理调研员兼干部组织综合科科长(副处级);
2003年10月至2007你年1月,担任广西银监局人事处副处长;2007年1月至2007年10月,担任中国农业银行风险管理处副处长,股改办副主任(挂职);
2007年10月至2009年3月,担任兴业银行南宁分行行长助理(广西银监局党委推荐);2009年3月至2010年4月,担任兴业银行南宁分行行长助理兼钦州支行筹建组组长、钦州支行行长;
2010年5月至2010年12月,担任桂林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南宁分行筹备组组长;2011年1月至2019年8月,担任桂林银行副行长兼南宁分行行长;
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桂林银行副董事长兼行长;
2019年12月起,担任桂林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
统筹/新湘财 撰文/湘财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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