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怀疑其妻子与异性存在“打桩”行为,给其戴了“绿帽子”,将妻子捅伤被判刑

阿伦说车 2022-08-12 08:21:04

“太疯狂了!”福建龙岩,新罗,一男子赖某与前妻吴女士在婚姻期间,两人育有1个小孩。之后,赖某怀疑其妻子与异性存在“打桩”行为,赖某认为这是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其妻子的行为是给其戴了“绿帽子”,两人夫妻感情随之破裂,随后便离了婚。之后,赖某与吴女士在吃饭喝酒后,驾车返回家的途中,(十分好奇,两人都离了婚,还在一起吃饭喝酒,坐同一辆车?)赖某和吴女士因以往感情纠纷发生口角,主要原因是赖某怀疑她婚前与刘某存在“打桩”行为。紧接着,赖某驾车到达某广场后,赖某再次与吴女士发生争吵,并电话联系刘某问其在哪里,准备向其讨要说法。

随后,赖某驾车载吴女士到达某广场地下停车场后,由赖某先行上楼走到刘某经营的店铺,向其讨要说法。双方一见面便发生争吵。不一会儿,赖某随后抓起旁边桌子上的水果刀将刘某颈部捅伤,导致刘某颈部裂创致右颈总动脉断裂、右侧迷走神经不全断裂等伤情,随后躺倒在地上。赖某见状后,随即丢弃刀子,逃离现场。刘某随即被送去医院治疗,脱离生命危险。后经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一级。警方紧接着介入调查。案发后第二天,赖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所作所为。事后,赖某积极赔偿刘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刘某的谅解书。对此,广州律师吴国雄评析道:

1、赖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到本案中,赖某故意持刀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涉嫌故意伤害罪。2、赖某属于故意杀人未遂吗?其实不然。赖某找刘某的目的是为了搞清楚其与前妻离婚是否是由刘某与其前妻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引起。其次案涉伤人的刀也是刘某店铺里的,赖某随手拿起来刺伤刘某,其并没有事前预谋杀人的动机,因此不属于故意杀人。3、赖某量刑上如何处理?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造成1人重伤的,不考虑其他情节,刑期在3-10年。本案中,赖某在案发后,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所作所为,符合自首的情节,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次,赖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书,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在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后,法院最终认为:赖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同时对作案工具——水果刀给予没收。大家对于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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