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一位张姓女子意外的发现,她的母亲李女士只有小学三年级的教育背景,却意外地成为了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的一名销售代表。更令人震惊的是,李女士在上司的劝说下,相信了保险可以提供养老和分红等好处,她不仅动用了家庭的积蓄,甚至通过保单贷款,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了多达12份保险,累计支付了超过260万元的费用,这使得原本稳定的家庭经济状况陷入了困境。
张女士的家乡位于江西南昌,她的父母在湖北武汉的一家超市经营果蔬生意,因此全家定居在那里。
2016年7月,李女士因私事返回南昌,她的亲戚彭某邀请她一同前往南昌游玩。李女士原本以为只是一次普通的旅游,却被带到太平人寿保险的办事处参加了一场增员大会。当时44岁的李女士被彭某和其上司刘某告知,销售保险可以获得佣金,甚至自己购买也能获得佣金。在提供了身份证并拍摄了照片后,李女士被办理了入职手续。
根据2013年7月实施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需要通过资格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且报名者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然而,李女士的学历显然不符合要求,她被提供了伪造的学历证明。
在成为太平人寿保险的销售员后,李女士的上司刘某经常联系她,询问她有哪些亲戚,并索要他们的联系方式进行保险推销。这些保险都记在了李女士的名下,如果亲戚朋友购买,她本应获得提成。
刘某向李女士灌输了一种观念,即购买保险相当于定期存款,比银行存款更有利,不仅能提供疾病保障,还能获得分红收益,甚至在缴满年限后可以取出用于养老。在刘某的影响下,李女士购买了包括人身意外险、分红型寿险、重疾险和理财险在内的12份保险。
张女士透露,这些保单存在许多问题,如虚构被保险人的基本情况等。大部分保单上的签名都是刘某代签的,而且每份合同上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年收入及来源都不相同,有些甚至高达每年100万元。更荒谬的是,尽管合同上应写有李女士的名字作为代理人,但有些合同上却签着刘某的名字。
张女士的哥哥在2016年因一次马戏团事故不幸去世,获得了120余万元的赔偿。在还清家庭债务后,剩余的七八十万元被刘某诱导李女士购买了每期70万元的保险。
张女士认为,每期70万元的保单对于她以果蔬生意为生的父母来说,是完全无法承受的。此外,张女士还透露,在哥哥去世前一个月,母亲曾为他购买了太平人寿的人身意外险。哥哥去世后,保险公司最初承诺赔偿8万元,但最终以未报备高空作业为由拒绝赔付。
李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她在亲戚彭某的家中看到了十多份保险,彭某声称保险非常好。由于彭某是她的亲戚,李女士对她非常信任,并通过她认识了刘某。
在儿子去世后,刘某了解到李女士家庭的情况,并告诉她购买保险可以养老、获得分红,并保障人身安全。刘某还提议与李女士共同购买首付70万元的理财险。李女士最初认为价格过高,但在刘某的劝说下,她相信了刘某的话,并进行了购买。
在此过程中,李女士还推荐了自己的妹妹到刘某那里购买保险,并因此获得了500元的佣金。然而,当妹妹意识到问题并选择退保时,损失了1万多元。
今年5月,李女士的丈夫接到保险公司的催款电话,在追问下,李女士才坦白了购买保险的事实。丈夫随后让女儿联系保险公司,发现刘某欺骗了李女士,他们不仅欠下了27万元的保单贷款利息,而且这些保险也无法帮助李女士养老。一些保险需要等到李女士去世后才能返还保金,有的则需要交满四五十年才能拿回本金。
李女士表示,这些年她购买了二三百万元的保险,保险公司给了她大约八九万元的提成,但其中很多保险是通过贷款购买的。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保险批单,李女士利用70万元每期的理财险,在2017年至2019年间先后获批了4笔保单贷款,总计近178万元,其中近120万元用于续保。张女士表示,除去没有投入保险的60.9万元保单贷款,实际投入为30多万元。此外,李女士购买的其他11份保险,累计缴费53万余元,剩余保费80余万元,当前所有保单的总现金价值为近20.2万余元。
张女士表示,这些钱是她父母一生的积蓄,是他们的养老钱。她认为,购买这些保险完全是受刘某欺骗的。
2024年5月14日,张女士向太平人寿保险官方客服反映了情况。客服售后专员在索要了相关资料后,提出面谈。张女士和母亲多次前往太平人寿保险位于南昌的公司,但刘某始终没有出现,公司称她在外地。公司表示可以将210万元的保单退赔,但需要扣除约10万元的佣金(含税费),实际退款近24万元。其中,5.85万余元已于6月28日退款;剩余近18万元,在7月11日签订《撤诉书》与《保密协议》后,约定15个工作日退还,8月9日下午已到账。
此外,张女士和保险公司就剩余11份保险的退款问题进行了沟通,但保险公司拒绝退款,表示剩余保费需交80万元,张女士的父母已经要退休,无法承担。如果正常退费,现金价值如今仅20万元左右,这些是她父母一生的积蓄。保险公司表示,金额太大,不可能全退,大概只能退50%。
张女士拒绝了保险公司的提议,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
熙熙有话说依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规定,全国范围内从业的保险代理人(保险销售人员)准入门槛是大专(包含成人教育)学历。本事件中,小学三年级文化水平的李女士成为保险销售员,显然不合规。若相关人员伪造学历,此行为违法,重则警方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处罚。
专业律师指出,刘某及保险公司涉嫌诱导消费、虚假宣传。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如经保监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保险公司虚假宣传属实,保险公司将面临行政处罚。
所以,熙熙建议,李女士可要求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自始无效。如保险公司在提供保险合同时未尽到上述义务,保险条款甚至整个保险合同可被认定为无效。李女士可与保险公司先行协商,如谈不拢,可向保监局反馈,由银保监会调处。同时,亦可诉诸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判。
都在骗人 国家天天也在宣传防诈骗 结果呢 保险公司都在明目张胆的骗 [哭哭][哭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