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问题。
分享我的看法:
专家建议的方向是没错的。
专家的原话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国家需要的特殊岗位,经过选拔考试,试点高薪公务员。
应该把“重视应届生”逐渐调整为重视所有青年人。
建立一个流动的人才机制,允许不合适的公务员辞职,允许其他行业人员进入补充新鲜血液。
三个方面分别对应公务员的薪资水平与岗位匹配、公务员招考年龄和范围扩大化以及公务员流动机制。
第一个方面,所谓的高薪公务员,限定在了国家需要的特殊岗位。
其实这一条建议并不是新鲜产物,很多地方早在十年前甚至更早就在实验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的收入待遇相对较高,制度规定的流动性和准入退出机制更加零活,相当于是专家提的这三个方面中的第一个方面和第三个方面的结合,但实际上,从各地的实践来看,不少地方属于摸索阶段,目前还不能在很多地方铺开。一些已经铺开的地方,相较于过去来说,口子有所收窄。
第二个方面,重视应届生逐渐调整为重视所有青年人,其实侧方面是在建议适度放开年龄限制。
因为青年人的定义比较广泛,也可以说是35以下,也可以40以下,这个范围都是在青年和中年的模糊地带。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对于应届硕博的年龄放宽在了40岁,这是一种探索。
第三个方面,流动性上,这是引发人们误解,也是争议最大的一个方面。
我一直在想,这个允许不合适的公务员辞职,到底指什么意思。一个公务员,如果不合适工作,确实会进行调岗,乃至于多次调岗,被动开除的,在违纪违法之外,被开除的确实也比较少。
但是允许不合适的公务员辞职,倒像是把这种辞职的主动权交到不合适的人自己手里。
但目前来说,允许公务员辞职啊。
虽然说程序上要经历,但也不是不让啊。
所以说,这个允许不合适的人辞职,应该改为,探索建立公务员的能者上、庸者下机制,对不适合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的,应当进行劝退等。因为很多人是不具有主动性的,这个时候往往需要组织上多考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