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广州男子偷盗成瘾,化成“变态色魔”,4年内奸杀18人

田畴谈社会 2023-06-11 03:13:09

1990年2月到1994年9月,在广州连续发生19起强奸杀人案,致18人死亡,受害女性隐私器官被割裂,被抛尸、碎尸荒郊野外,手段残忍,变态致极,令人发指!

此案件发生后,民间有各种传说,谣言四起,如专杀红衣年轻女子及长发女子,有“变态狂魔”在夜间出没,年轻女性在夜里吓得不敢出门,都去剪头发,以致红衣服滞销,搞得全城人心惶惶。

案件发生后,当地警方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投入大批警力进行侦查,经过警方不懈努力,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凶手的身份让人大跌眼镜,出乎意料,正应验那句“恶魔就在人间”。

凶手就是罗树标,是广州海珠区本地人,于1954年出生在广州市的工人家庭,从小就不学无术,高中毕业后学过一段时间的木匠,他不认真干活,总想着投机取巧,不劳而获。

1974年,他因偷盗被劳动教养2年,出狱后不久又重操旧业,这次越发大胆起来,潜入别人家中偷窃。

1977年初,罗树标潜入市家电研究所进行盗窃,被女事主冯丽云发现,他见色起意,残忍地奸杀了她。由于当时侦查条件有限,侥幸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为他后来罪恶的人生埋下伏笔。

出于侥幸心理,不断践踏法律底线,屡教不改。两年后,罗树标又因盗窃被送劳动教养3年,1982年解教后,他的父母为了收拢他的心,找人介绍给他娶妻生子,婚后生育一儿一女,他收敛了一段时间,开始承担养家糊口的责任,但秉性难移,他的手又开始“痒”了,在1983年2月又因盗窃罪被判入狱5年。

这次他“三进宫”,不但不思悔改、好好改造,反而变本加厉。在服刑期间,由于长期禁欲,开始在狱中做些“偷鸡摸狗”的行为,偷盗女性的内衣内裤,进行性发泄的变态行为,不能自拔,性格逐渐扭曲,一步一步沦为“杀人变态狂魔”。

1987年,刑满释放出狱后,罗树标为了养家糊口,从事个体运输行业,如果他踏实肯干,在那个遍地是黄金的广州,肯定大有可为。可是,他总想着不劳而获,白天开货车,晚上寻找作案目标,沦为“黄泉司机”,诱骗年轻女子上车,拐至偏僻的地方进行奸杀。

90年代初期,香港各色电影涌入大陆,与之相邻的广州又是相对自由贸易港口,或多或少受到一些影响。罗树标在外人眼中是个性格软弱、沉默寡言的人,在家人眼中他是个好父亲、好丈夫。但他是双面性格,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黑暗面。

他闲来无事在家时常看些色情片、血腥片,影响他的性取向。虽然他已结婚生子,但在妻子身上得不到满足,希望从影片当中得到某些快感。

随着时间的推移,罗树标越来越变态,难以从片中得到快感,想亲身体验那种感觉,出去外面嫖娼,带女子去偏僻地方寻找刺激,短短4年时间,竟与260多名失足女发生过关系,他的妻子刘美婷也知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正是因为妻子的纵容,他肆无忌惮,竟然带回家办事。有一天,他在家中阁楼独自欣赏录像《雨夜屠夫》饰演的林过云,是个出租车司机,趁着夜黑雨夜将年轻的女乘客残忍杀害,并碎尸、抛尸。看到这一幕,罗树标深受“启发”,嫖娼已不能满足他的快感,想体验那种杀人的乐趣,内心变得越来越黑暗,邪寐一笑。

在1990年2月8日上午,广州警方接到报警,在敦和路发现一具女尸,现场惨不忍睹,女子上身有衣物覆盖,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眼睛外凸且有充血,很明显被人掐死的。现场并不是行凶第一现场,而是抛尸地点,因据现场侦查周围没有明显的打斗痕迹,但法医鉴定:凶手有奸尸行为,存在一定心理变态。

案件发生后,当地警方迅速展开调查,但现场留下的线索很少,破案似乎没有一点进展。

很快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恶魔再次出现,在广州郊区又发现一具年轻女尸。

同样颈部有明显的掐痕,尸体全裸,死状很惨,与上次相似。凶手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在现场仍然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尸检证明死者生前被强奸,死后被奸尸。

半年后,即1992年8月,又发现一具女尸,不同的是死者的乳房和一部分皮肤被割掉,手段越来越残忍,越来越变态,杀人间隔时间越来越短。

而罗树标杀人屡屡得手且侥幸逃脱,获得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变得极其嚣张。

1992年10月,发生了第四起案件,同样女尸被奸污过,惨不忍睹,这次更变态的是女尸的隐私器官被割掉。这4起案件,经法医鉴定是同一人所侵犯。

手段残忍、犯罪分子极其嚣张,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搞得全城人心惶惶,给当地警方带来很大压力,引起高层注意,成立专案组。

将此案列为全市头号必破案件,研究确定了侦查方向,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海珠区、天河区、东山区的公安民警,按照市公安局的部署,实行各种手段一齐上,采取了调查摸底,审查可疑对象,设卡堵截、巡逻伏击、刑事技术、取证签定、情报资料、检索及技术侦查等措施。做了大量艰苦和深入细致的工作。侦查时间之长,工作量之大,出动警力人数之多是前所未有。

海珠区分局先后三次制定专门侦查方案,每次增加抽派人手,对全区所有人员摸排调查,设卡堵截,抽查全区小四轮货运车司机。

在警察全力调查期间,罗树标并没有停止作案,他以嫖娼为名,将年轻的卖淫女诱骗至家中,对那些不顺从自己、反抗的,将其残忍杀害,割掉外阴、乳房,再将其抛尸野外,他将割下的器官制成标本供自己欣赏,用来发泄自己的兽欲。有一次,他在处理尸体的时候,被妻子发现,对妻子谎称是自己开车撞死了人,为了逃避追查,将尸体拖至家中进行处理。妻子也是无动于衷,甚至成为帮凶。

罗树标常年在外嫖娼,正所谓“常在河边跑,哪有不湿鞋”,在这期间他曾因嫖娼又进去一次。

1992年5月25日,罗树标因为嫖娼被天河区公安分局抓获。无意中看见了公安局正在调查女尸系列案件的紧急协查通报,他认为自己这次彻底完了。后来,罗树标被送往工读学校得以侥幸脱身。

逃脱后,性格完全扭曲的他疯狂作案,短短两年时间内又有十几名年轻女子惨遭他的毒手,一时间内女子在夜晚吓得不敢出门,如果出门则需要家人及男人陪同,谣言四起。

警方做了大量的侦查工作,为何抓不到罗树标呢?一方面他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善于伪装,熟悉当地地形,巧妙躲过排查。另一方面,被害女性一般是外地人,从事非法职业,生前与凶手并不认识,让人捉摸不透,给侦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还有就是当时侦查条件有限。

种种原因,使得罗树标肆无忌惮,公然与警方示威,故意将自己的精液留在被害女性体内,看看警方能不能抓住他。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每次罗树标都能侥幸逃脱,总有一天会被抓住。

1994年9月19日上午8时,海珠区公安分局新滘镇派出所所长陆广容接待外省女青年黄艳红的报案,称她昨天晚上12时,在火车站被一名男子骗劫,被抢走手袋并险遭扼杀。陆所长迅速出动,在发案地区认真排查,最后把视线落在犯罪嫌疑人罗树标的身上,经黄艳红辨认确定无疑后,立即将犯罪嫌疑人罗树标抓获,并对罗树标家中进行搜查。

在罗树标家中除搜出被劫的手袋外,还发现其床铺上放着一堆女性的衣物,床头柜内还有上百件有穿戴痕迹的女性内裤和乳罩,经进一步勘查、审讯,证实罗树标就是系列奸杀抛尸案的作案嫌疑人。

这个杀人恶魔终于落网,历时四年半,他连续犯案19起,奸杀18人,罪恶滔天,自然是死路一条。在1995年1月20日被执行死刑,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犯罪心理学家分析,罗树标是典型的性变态系列杀人犯,“他们所追求的不是被害人的死亡结果,而是被害人在死亡过程中,精神和身体上的种种反应,以及所有这一切,给他带来的性快感。他们无法与受害者共情。”

纵观他的人生,不是在犯罪,就是犯罪的路上,古人说过“人之初,性本善”,但有人天生就是恶魔,罗树标没有继承父母老实本分的性格,从小不学无术,偷盗成瘾,多次进监狱,不思悔改,加之看录像带所带给他的影响,使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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