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14天,全国发生了九起恶性杀人案件,至少造成31人死23伤!这不禁让大家疑虑,这个社会怎么了?凶杀案接二连三的发生、说明了当前社会矛盾和社会不公已经积累到了一个比较严重的阶段,社会学家是该有所作为了!
5月1日,山西定襄,3死;5月7日,河南濮阳,2死4伤;5月8号,福建宁德,2死;5月10日,河南濮阳,2死4伤;5月10日,山东济南,3死;5月11日,辽宁东港,10死2伤;5月12日,江苏扬州,1死;5月13日,重庆宁河,1死2伤5月13日,山西吕梁,7死11伤;
一个人为钱犯罪,是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是社会有罪;一个人为尊严犯罪,是世人都有罪!具体案情,这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的查办,还原事情的真相!
但我们不禁要问,现在解决问题和矛盾就只有暴力这一种玉石俱焚,同归于尽的方式了吗?这种悲剧事件有没有什么方式可以避免呢?
近期发生的这些恶性凶杀案、灭门案、汽车撞人事件,都有几个共同的特点:大部分都是为了尊严犯罪,都是积怨已久,精心策划,有预谋的犯罪,目标都很清晰,很少滥杀无辜,单次事件死伤都很惨重,报复对象主要针对村支书、村干部等基层掌握一定社会权力和资源的人,都是做好了不想活的准备实施的犯罪!
深以为然:冤有头债有主,暴力悲剧事件的发生,肯定是行凶者自认为受到了社会或者他人对其不公正、不合理的对待,通过各种合理合法的手段不能解决问题,在对现实感到极度失望和无助,心中充满了愤怒和不满无处宣泄后,失去理性,拿起屠刀挥向他人的方式发泄自己强烈的不满!
个人见解:暴力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我们应该需要更多地运用理性和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人儿很不幸的是:当一个人面对解决问题无渠道,解决矛盾无办法,解决纷争无机构,解决情感无支持时,没有几个人能理性的接受这些不公平,不合理的对待,悲剧的种子就此埋下了!
强烈呼吁:司法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和以及社会都要及时行动起来,完善快速、高效的司法处置体系和行政管理机制,保证无辜者的利益不受侵害。有矛盾要及时处理,尽可能的做到公平公正,法治不清,民心不稳!
同时,也要加强引导社会风气,弘扬正气树新风,而不能弘扬歪风立俗气,不能让低俗成风,也绝不能让法治成为笑谈,绝不能让暴力成为解决矛盾的方式!
本文作者:毒眼看本质,认同就请点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