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车祸身亡,52万赔偿被3名邻居私分

小李说说看 2025-01-06 11:33:46

在乡村里,一件令人唏嘘的索要赔偿金事件引发热议。网友对此发表看法:抛弃女儿十年,现在为了钱倒积极,这种人还有脸叫母亲?简直是道德败坏!

案例回顾

"青山大哥,你还好吧......"刚回到村里的江美玲(化名)带着讨好的笑容向邻居打招呼。

十年前,江美玲嫁给林国强后生下一个女儿,因性格乖张,与丈夫经常发生争执。在女儿刚满两岁时,她选择不辞而别,从此杳无音讯。

村口的老槐树依旧,只是房子破败了许多。

这些年来,林国强既要独自抚养年幼的女儿,又要照顾年迈多病的父母。左邻右舍看在眼里,都为这个家庭的境遇感到心酸。

不幸的是,林国强在一场意外车祸中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好在肇事方赔付了52万元死亡赔偿金,但这笔钱该如何处置却让村长犯了难。

为了这个支离破碎的家,村长召集了两位邻居、村组长和江美玲的姐姐商议,决定由他们共同监管这笔赔偿金,所有支出都需要四人一起到银行办理。

邻居张青山一家将林国强的女儿接到家中,视如己出般抚养。

孩子生病时,花去了8万元手术费。两位老人相继去世,丧葬费用也从这笔钱中支出。

令人震惊的是,江美玲在外地不仅重新组建了家庭,还生下了新的孩子,过起了崭新的生活,对原生家庭始终不闻不问。

直到一次偶遇老乡,得知丈夫去世留下巨额赔偿金,她立即风风火火赶回村里。

面对江美玲的索要,张青山怒不可遏:"你还有没有良心?十多年不回家,回家也不去看看你孩子,就为了要钱?这钱你一毛都没资格拿!"

江美玲却振振有词:"我是去外地打工挣钱,我丈夫的赔偿金自然应该归我,你们这些外人凭什么经手?"

正当双方争执不下时,江美玲在外地的"新任"丈夫带着孩子找来,当场戳破了她所谓"外出打工"的谎言。消息很快在村里传开,村民们对她的行为无不唾弃。

案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推卸责任。

江美玲抛弃年幼女儿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死亡赔偿金在分割前应当扣除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

虽然作为配偶有权参与分配,但必须首先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将从重处罚。

处理结果

经村长核查,52万元赔偿金已支出22万元,用于:老人丧葬费用12万元,女儿手术及医疗费用8万元,日常生活费用2万元。剩余30万元继续由四人共同监管,专门用于女儿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保障。江美玲的索要请求未得到支持,最终悻悻离去。

案件看法

如果我们为当事人,可以利用以下几点让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立即向法院申请确认监护权变更,由实际抚养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从法律层面保障孩子权益。

建立专门的赔偿金管理账户,定期公示使用明细,接受村委会和当地民政部门的监督。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以江美玲长期遗弃未成年子女为由,申请剥夺其监护权,确保赔偿金全部用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生活。

网友评论道:感谢邻居们的无私付出,是你们用大爱弥补了一个母亲的缺失,这样的妈妈不配分一分钱!

还有网友认为:这位母亲不仅道德沦丧,重婚更是涉嫌犯罪,建议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还死者一个公道!

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4 阅读:5802
评论列表
  • 2025-01-07 09:26

    4个邻居人间大爱

  • Qlover 30
    2025-01-07 07:09

    这标题党就不能管一管了??

    总有砖家想害朕 回复: 旧念回不到曾经
    [笑着哭][笑着哭]
    旧念回不到曾经 回复:
    人家说的是标题,标题说的可是邻居把赔偿金私分了
  • 2025-01-07 07:05

    标题党!小编这真是三个邻居私分吗?

  • 2025-01-07 09:27

    丧葬费12万。。。。

    用户11xxx53 回复:
    半几天酒席天天山珍海味呗
    宗人府 回复:
    你太小看那些人了
  • 2025-01-07 11:34

    好人做好事,小编偏偏要把标题写得难堪,先奖励你一个举报

  • 2025-01-06 22:11

    人性

  • 2025-01-07 16:01

    这种作者直接拉黑!

  • 2025-01-07 17:33

    真的正常,老家湖南,父亲去世的时候,席面都用了十二万。就要这么多,是陋习,但是你不出就会被人戳脊梁骨。

  • 2025-01-07 10:56

    [得瑟]俺们农村人老实巴交朴实无华卑鄙无耻,干不出这事来,这是赤果果的诽谤

  • 2025-01-07 08:51

    说的我都不信

  • 种善因结善果,种恶因结恶果。我们所遭所遇,都是往昔所造成的,今生应该受这个果报。在受果报时,不要怨天尤人,要处之泰然,心安理得来接受果报。命运没有一定,完全由自己创造。多做善事,恶运变好运。多做恶事,好运也变恶运,所以命运是操之在自己手里。所谓「命由我立,福自己求。福祸无门,唯人自招。」 命运的安排,普通人是在命数之内,大善人的命数,却不受限制,超出数外。大恶人的命数,也不受限制,超出数外。这是什么道理?譬如,这个人,生来不应该做恶,可是他做了恶;那么,就超出命数之外。这个人,生来不应该善,可是他做了善;那么,也就超出命数之外。因为超出数外,所以命运就有所改变。 做善事人,有善神来拥护来护法,做恶事的人,有恶神跟着。所谓「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总而言之,做善事能增寿,做恶事能减寿,人的寿命操之在己。想要改造自己的命运,请看《了凡四训》,在那本书中,说得很详细,在此不赘言。地藏菩萨本愿经浅释宣化上人

  • 2025-01-06 22:53

    这种方法好

  • 2025-01-08 04:24

    深圳出了一模一样的事,房产判给了女方。

  • 2025-01-07 16:46

    重婚罪,遗弃罪一并跟她判了

  • 2025-01-07 08:10

    抄作业炒旧饭

小李说说看

简介:贴地气的案例分享,想和你做个朋友的第36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