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借贷双方均过世,债权债务能否消灭?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2-27 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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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如果借贷双方均已过世

债权债务能否消灭?

近日,惠安法院依法调解了一起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

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债权人死亡还是债务人死亡,抑或是双方均已死亡,双方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并不会随之消灭。

从债务方的角度来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是关于继承人对遗产债务的清偿责任的规定,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继承人清偿债务的限度。继承人、受遗赠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以其所得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超出的部分,不承担清偿责任。二是对继承人自愿偿债的许可。如果继承人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自愿偿还,则不受该限定继承原则的限制。三是放弃继承可以免除清偿债务。由于继承人已经放弃继承权,依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不享有继承权利则无须承担缴纳税款和偿还遗产债务的义务。

从债权方的角度来看

遗产既包括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也包括财产性权利。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权属于可继承的合法遗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债权的继承人可以参加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综上,债务人死亡,债务不会“人死债消”,其生前未偿还的债务应由其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超过部分,继承人可自愿偿还,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债权人死亡,但是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会因此终止,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来源:惠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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