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通报称,网络知名“大V”司马南因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并处罚款、滞纳金合计926.94万元,相关款项已全部入库。
经查,2019年至2023年期间,司马南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共计462.43万元。其实际控制的企业“北京某影视策划中心”亦存在虚列成本费用、违规套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行为,少缴企业所得税75.32万元。
税务部门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规,对司马南及其关联企业采取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等综合措施。北京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将持续依托大数据强化税收监管,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公平税收环境。
此次案件再次凸显税务部门对高收入群体及网络新兴业态的监管力度,释放“偷逃必惩”的明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