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从一张白纸开始受到父母的言传身教,性格、习惯、价值观都是在这个家庭小天地里慢慢塑造出来的,原生家庭的三观对孩子的成长那绝对至关重要。
家长坚称不是偷,是拿!
浙金金华东阳的吴女士找到电视台记者要求去替她跟超市评评理,事情起因于吴女士跟十几岁的女儿在“发到家购物中心”逛超市结账时,被收银员当场拦下让吴女士女儿把兜里东西掏出来。这让吴女士对超市的这种行为非常愤怒,于是大闹现场。
吴女士跟女儿在逛超市时,女儿在生鲜水果区看到新鲜的龙眼,忍不住吃了几颗后,看到周围没有任何工作人员、也没有顾客,于是趁着没有人注意,她竟然抓了一把龙眼塞到了兜里,打算“顺手牵羊”。
然而在结账时,却被超市出口的收银员发现了。于是收银员当场要求吴女士女儿把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而当时熙熙攘攘围观了很多人,瞬间被这一冲突所吸引围观。据称,当场还有吴女士的邻居街坊。
超市工作人员的这种行为让吴女士非常生气,也很尴尬没有面子,自己女儿才十几岁还在上学,这么多人围观女儿拿了超市的东西被抓现行,以后还怎么做人呢,况且女孩子自尊心众。于是吴女士当场就跟收银员吵架了起来。
吴女士女儿则把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了,塞的全是桂圆。吴女士说:“就是我家孩子拿了几个桂圆吃很正常,怎么了”?但是收银员说“没结账把龙眼从超市里拿出去,就是偷摸”。吴女士当场质问,我家孩子就是拿几个桂圆吃而已,怎么就是偷盗行为。
于是吴女士及女儿闹到了超市负责人办公室,当着“发到家超市购物中心”店长的面。吴女士情绪激动的说道:“顾客去拿几个桂圆吃不都是很正常的吗,怎么能叫偷呢”?
超市负责人解释道:“在超市里你随便吃怎么都可以,但是不能连吃带拿往兜里揣的。”
但是,吴女士对超市的行为愤怒异常,超市负责人也附和吴女士道“我们没说偷,就是让把兜里东西掏出来”。吴女士观点很明确:收银员说我们偷,你们说这是偷盗行为,还让我们当场掏兜,超市这种说法处理方式就是不对。超市收银员必须给我女儿道歉!
于是,吴女士找到了电视台记者来对此事评评理。话说回来,如果在超市拿东西大摇大摆的走出去还不用掏出来,那超市还要收银台干嘛,都自己去拿不就得了。
网友有话说,评论区炸锅!
孩子犯错,家长就诚心道个歉,该花钱就花钱买,其实是个很好的教育孩子的时机,孩子被指出拿东西的时候肯定是知道不对的,也是害怕的,但是看见家长这样强词夺理的辩解,反而是助长了孩子以后继续这么犯错的,她会觉得只要不被抓住就好了。
真的是有怎么样的父母才会有这样的孩子,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言传身教,我也不知道这位母亲怎么还会这样大言不惭,说卖场里顾客拿几颗桂圆吃很正常。试问这位母亲一下,你也拿几个吃很正常,她也拿几颗很正常,那商家还怎么做生意,商家是卖东西,不是放那里给你们试吃的。如果真的有试吃的,都会放在另外的盒子里面,而且还放着果签的,现在出问题了你怕难看了,还说孩子以后怎么做人,怕你现在不教育孩子 ,以后社会会帮你教育她的。
如果这孩子3岁以下模仿阶段,我觉得商家会过于严厉(不代表赞同孩子行为,但确实ta暂时对偷没概念);3-5岁也勉强能理解每个家庭教育进程不一样,高低各打一板;5岁以上,麻烦商家直接起诉这家监护人吧。
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小孩子未经付款就拿取超市的物品(龙眼),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确实可能被视为盗窃行为的一种(不过由于是小孩子,情况会较为特殊)。但超市工作人员在处理时应该考虑到小孩子的认知能力有限、可能不懂事等情况,以更为恰当、人性化的方式来处理,比如先提醒家长而不是直接定性为盗窃行为。
从妈妈的角度,如果超市工作人员处理方式比较粗暴,没有考虑到孩子的特殊性而直接给孩子贴上盗窃的标签,妈妈要求超市道歉是有一定合理性的。然而,如果超市工作人员只是正常指出这种行为不妥当,妈妈也应该教育孩子这种行为是不对的,而不是一味要求超市道歉。所以是否应该道歉需要根据具体的处理情节和双方的态度来综合判断。
勿以恶小而为之。我懂她的意思,应该带进一间办公室里面好好聊,而不是大庭广众让她拿出来,就是一种顾及面子的方式吧。
行为不管咋说,反正你当面吃可以揣在口袋里,那就不正常,叫我是老板,我也理解为偷的。本来就是现场教育了一下,现在家长闹上电视、网上同学也知道了。
就是偷啊,在违背他人意愿的前提下拿走别人东西就是偷和抢,这种情况下不去定义为偷,以后长大后会严重影响孩子的认知。
这小孩自己把东西装在口袋里,没有直接拿走说明什么?说明他知道这个属于不好的行为,所以才要藏起来带走,他甚至知道这个行为就是偷窃,别拿什么小孩不小孩说事,犯错就该受到教育和惩罚。
而且这孩子都十几岁了,估计上中学了,你要说她不懂什么是偷窃,不知道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首先超市如果可以试吃,会摆放试吃盒,如果没有,我们一律不会去试吃。孩子做错了,家长一定要及时帮助孩子改正,不要盲目宠爱。
超市道歉!双方和解
浙金金华东阳的吴女士因为女儿在超市被收银员拦下而大闹现场的事件引发了广泛热议。不少网友指出,吴女士的女儿都十几岁了,要说她不懂什么是偷窃,那明显是不成立的。
吴女士带记者与超市工作人员沟通后,最后在记者的见证下,吴女士也坦承:孩子拿东西也确实是她不对,是我教育无方,但是超市工作人员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女儿把兜里东西掏出来,对女儿在心灵上造成了很大的创伤。所以,超市收银员必须跟女儿道歉!
最后超市方正式向吴女士及女儿道歉,而吴女士也为女儿“拿了超市龙眼”向超市道歉,最终双方调解顺利。
家长应该时刻关注孩子的言行举止啊,别因为一时的溺爱,毁了孩子的前程啊!父母一言一行,都是孩子模仿的对象啊!要想让孩子成为一个优秀的人,那家长自己就得先做好榜样,
孩子做错了,家长一定要及时帮助孩子改正,不要盲目宠爱。吴女士这种大闹现场的做法,不仅不能帮助孩子认识到错误,反而可能让孩子觉得,自己犯错后有人撑腰,从而更加肆无忌惮。
而做家长的,在孩子犯错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和理智。要用正确的方式引导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帮助他们改正。只有这样,孩子才能在成长的道路上越来越优秀,树立正确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