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和意外谁也不知道哪个先来。54岁女子骑车撞上不幸身亡!交警认定死者主责 当地政府次责,然而双方均有异议。
儿子发声称母亲并未超速;而镇政府则称:路不是政府建的,树也不是政府管的。随着招标文件曝光,该道路的产权也随之明确。而关于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网友们吵翻了!
女子骑车撞树身亡!
女子骑车撞树身亡事件充上了热搜,事发陕西兴平丰仪镇。
54岁的白女士下班戴着头盔骑电动车回家,而她的儿子正在家中等着她吃饭,行驶途中却撞上一根悬挂在马路上方、已经断裂的树枝不幸身亡。
白女士是一位敬业的老师,每天按时上下班,走的是再熟悉不过的道路。然而,这天,她却没有如期回到家中,让等待她的儿子心急如焚。多次拨打电话未接后,儿子赵先生心中的不安愈发强烈。直到接到交警的电话,他才得知母亲已经遭遇不幸。
赵先生瞬间接受不了,当场崩溃大哭!让他不理解的是,母亲怎么会撞到树上?再说母亲平安夜很守交规都会戴头盔的呀,赵先生来不及多想先立马赶到事发地点。
令赵先生难以接受的是,导致白女士身亡的“凶手”是一根已经断裂的树枝,它悬挂在马路上方,就像一把大刀一样垂在那儿。
这根断树为何没有及时得到清理?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是否存在疏漏?但来不及仔细追究这些问题,赵先生忍着突然丧母的悲痛,先得把母亲后事安排好。
交警定责,儿子发声
母亲的意外去世给家庭带来了无尽的伤痛,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如果事发道路相关部门能够及时进行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那么白女士就不会发生意外。
兴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了事故认定,认为白女士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遵守交规并超速是发生该事故的主要原因,而丰仪镇人民政府未对树木进行及时修剪,影响通行,则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
然而,对于这一责任划分认定结果,主次责任双方均表示不认同,引发了白女士儿子赵先生的强烈质疑。
赵先生认为,事发地是一条仅五六米宽的乡道,且无非机动车道,他的母亲在行驶过程中已经靠右行驶,并无不妥之处。同时,母亲所骑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最高限速为25公里/小时,因此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不能认定为超速。
赵先生对于事故认定报告中关于母亲超速的判定表示不解和不满。他认为,在那样一条狭窄且无划分非机动车道的乡道上,母亲已经尽可能做到安全行驶,然而却因为一根悬挂在马路上方的断裂树枝而遭遇了不幸。他坚信,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存在疏漏,未能及时清理隐患,是导致这场悲剧的重要原因。
而认定承担次要责任的镇政府也有异议,镇政府回应称:事发道路并非由镇政府所建,悬挂断裂树枝的树木也并非政府所管理。认为责任归咎于政府并不合理,政府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镇政府再回应,招标文件曝光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千万网友热议,而当地政府关注到舆情闹大以后,也再次发声改了口径:未明确。
而镇政府再次发声回应称:该道路两旁行道树栽种年代久远,归属权未明确。镇政府对事故认定存异 已申请复核,“等结果下来该承担责任,肯定会承担绝不逃避"
也就是,无论是家属赵先生还是当地镇政府,双方都申请了“行政复核”。等待行政复核的最终责任划分结果认定。
那么,事发道路的产权方到底是谁?果真不是政府吗?
通过媒体报道可知,事发道路为陕西省咸阳兴平市丰仪镇洛丰公路。
而通过公开资料查询,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官网上,2023年9月7日发布的“洛丰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中查到了事发道路“洛丰公路”的产权方。
网友热议
女子骑车撞树身亡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发了广泛的热议和讨论。关于责任划分的问题,网友们各抒己见,吵得不可开交。
出了事了树的归属权未明确,要是汽车把树撞倒了它就有归属权了!
年代久远,归属不明确。家属先去把两边树砍了,到时候自然会有多部门联合执法,这不就找到了。
你可以试试,树主人不会出来,林业局的会出来,要是数量够了,森林公安会带走拘了,说不定还能够上刑事。
我以前伐了几棵自家树,林业部门找上门说,所有山林都归林业部门管理不得任意砍伐。
我家车停门口没熄火,孩子小不小心碰到了手挡,车往前滑行几十公分撞到树上。报保险,保险工作人员先问树有没有断有没有受损,树完好无损,我家车保险杠受损,保险人员舒一口气。
没有非机动车道和步道是路政部门的责任,没有警示牌是路政部门的责任,道路两侧绿化是路政和绿化部门责任。
如果电动车是按照国标要求买的,那电动车符合要求了,怎么存在超速。
各论各的呗!阿姨超速,有驾驶证该扣分扣分,没驾驶证该罚款罚款。道路上的树,责任主体在市政管理部门或者园林绿化部门,该赔就得赔!别说找不到单位负责,真没人认的话,家属开挖掘机把树挖走,看看谁先站出来跳脚。
以前也有过类似的案例,那个路旁的树木是被别人承包的,交警判罚承包人没管理好树木。最后还是临时工背了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