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观”写入《婚姻登记条例》,让婚姻“颜值”更高

评底郭 2025-04-10 16:41:52

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倡导文明婚俗,促进家庭和谐,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明确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婚前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作用。

(4月10日《现代快报》)

将“三观”——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写入《婚姻登记条例》,无疑是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为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幸福增添了重要保障。

可以说,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是幸福婚姻最基础的东西。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就是这个道理。为何有的人的婚恋、婚姻、家庭会出现问题?就在于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出了问题。

当婚恋的目的是“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坐在自行车上笑”的时候,即便能够走进婚姻殿堂,也早早晚晚会支离破碎;当是不是生育,考虑的只是自己如何轻松,自己如何清静的时候,就不可能是完美的婚姻,缺失了主要色彩的婚姻,是不完整的婚姻;当没有家庭观念,只有我行我素的时候,结了婚没有责任感的时候,也就有了那些伤痕累累的家庭暴力,随时开房的婚外苟合。

“三观”写入《婚姻登记条例》,是对婚姻本质的深度回归。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两个灵魂、两个家庭以及两种生活方式的交融。正确的婚恋观能让男女双方在踏入婚姻殿堂之前,就对爱情和婚姻有清晰、理性的认知,明白婚姻中的责任与付出,避免因盲目冲动而陷入不幸的婚姻;科学的生育观有助于夫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生育问题,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和谐的家庭观则是婚姻长治久安的基石,引导夫妻双方尊重彼此、包容差异,共同营造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

“三观”写入《婚姻登记条例》将大大提升婚姻的“颜值”。这里的“颜值”,并非指外在的美貌,而是婚姻内在的品质和幸福感。当新人带着正确的“三观”走进婚姻,在面对生活中的风风雨雨时,便能多一份理解和包容,少一份争吵和怨恨。例如,在遇到经济困难时,有正确理财观和家庭观的夫妻,会共同商量应对策略,携手共渡难关,而不是互相指责;在生育问题上,符合生育观的夫妻会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心理准备等因素,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避免因生育问题引发的矛盾和纷争。

“三观”写入《婚姻登记条例》,让每段婚姻都有望成为幸福的故事。甜蜜的爱情、幸福的婚姻、天伦的之乐,需要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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