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

高鹏说药才 2024-06-28 12:00:39

宁夏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

席娜周小平高东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科技发展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与信息研究所

宁夏作为全国药用植物种质资源的典型代表区域和资源优势突出的“天然药库”,2000年、2010年先后被国家科学技术部认定为“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中药材基地”和“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根据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统计,宁夏药用植物资源1 212种,分属130科、548属,其中,重点药用植物资源216种,占全国重点药用植物调查品种数量的38.4%[1]。近年来,国家愈加重视中医药工作和中药材产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将中药材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深度融合。本文作者深入宁夏中药材产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进行实地调研与数据分析,厘清产业基础与现状,梳理制约产业高水平发展的政策与技术瓶颈,凝练政策建议与技术攻关方向,以期能为宁夏中药材产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与智力支撑。

1 产业发展现状1.1 中药材种植与区域品牌建设情况

宁夏中药材种植遍布全区17个县(区),2016-2022年全区中药材栽培面积稳中有增。2022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37万亩,其中枸杞40.8万亩,菟丝子、银柴胡、黄芪等81.2万亩,山杏、山桃115万亩。近年来,随着宁夏道地中药材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盐池县甘草种子交易量占全国总交易量的50%以上,海原小茴香产量达全国总产量的50%,菟丝子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60%以上,逐步成为全国最重要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之一。

在区域品牌建设方面,中宁枸杞、盐池甘草、海原小茴香、同心银柴胡及六盘山黄芪、秦艽先后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其中,宁夏枸杞被确定为全国唯一药用枸杞产地,是唯一载入《2010年版中国药典》的枸杞品种,同心县银柴胡成为全国银柴胡唯一道地产区,被列入“全国中药材共建共享联盟原材料采购名录”,黄芪种植面积近10万亩,是全国道地药材的主要生产基地。

1.1.1 宁夏历年中药材种植情况

由表1、图1可知,2022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81.2万亩,较2016年提高了78.5%。

1.1.2 宁夏各县(区)中药材种植情况

根据2022年宁夏各县域中药材种植种类数统计(表2),彭阳县种植种类最多,达13种;种植种类6~9种的有隆德县、原州区、同心县、西吉县4个县(区);种植种类2~4种的有海原县、红寺堡区、盐池县、平罗县、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7个县(区);种植种类1种的有泾源县、沙坡头区、惠农区、大武口区、兴庆区5个县(区)。

表1 宁夏不同年份中药材栽培面积

注:表中种植情况数据依照《中药材生产情况统计表》,由宁夏中药材产业协会通过企业报送、实地调研、县(区)科技局核实等途径收集。中药材栽培面积不包括枸杞、山杏、山桃。

图1 宁夏中药材种植面积变化情况

表2 宁夏各县(区)不同种植种类中药材统计

1.1.3 宁夏各县(区)不同类型中药材种植情况

宁夏种植的中药材包括草本、灌木和藤本3种类型,种植类型以草本为主。其中,草本类药材种植种类为28种,种植面积占比61.54%;灌木为3种,种植面积为37.94%;藤本为1种,种植面积占比0.52%。

图2 宁夏各类型中药材种植面积占比

1.2 分布情况1.2.1 重点产区

宁夏初步形成了六盘山区、中部干旱风沙区和北部引黄灌区3个道地中药材种植带,品种区域性分布特征明显[2]。宁夏中药材种植遍布全区17个县(区),栽培中药材达38种,均被历版《中国药典》收录。中宁枸杞、平罗菟丝子、同心银柴胡、盐池甘草、海原小茴香、六盘山黄芪、秦艽等6种药材是国内市场公认的道地药材。

(1)宁夏六盘山半阴湿冷凉药材区以隆德县、彭阳县、原州区、西吉县和泾源县为核心产区。栽培品种以秦艽、柴胡、黄芪、黄芩、板蓝根、大黄、党参为主,种植面积约25.63万亩。六盘山区耕地种植中药材亩均年产值3 000元左右,林地间作中药材亩均年产值320元左右,中药材产业成为当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如隆德县赵楼村,有约50%的收入来自于中药材。

(2)宁夏中部干旱带沙旱生药材区以盐池县、灵武市、红寺堡区、同心县、海原县为核心产区。栽培品种以甘草、银柴胡、黄芪、黄芩、板蓝根、红花、小茴香、枸杞为主,种植面积约24.45万亩。中药材产业成为当地解决就业的重要途径,如同心县银柴胡种植基地为当地5个乡镇的1.2万农民提供了就业岗位。

(3)宁夏中北部引黄灌区药材区以惠农区、平罗县、贺兰县、永宁县、利通区、中宁县、沙坡头区为核心产区。栽培品种以枸杞、金银花、菟丝子、红花为主,种植面积约29.98万亩。

1.2.2 产业优势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与国内其他中药材产区相比,宁夏由于日照时间长、土地资源丰富、土壤肥力好、空气质量优良,种植的药材绿色生态、品质优良。截至目前,宁夏共建成中药材产业示范基地12个,中药材科技创新示范基地15个。中宁枸杞、盐池甘草、海原小茴香、六盘山黄芪、秦艽、同心银柴胡获得了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尤其是枸杞,宁夏作为原产地,栽培枸杞已有500多年的历史。

1.3 经营实体

宁夏目前注册的中药材企业、合作社约260家,精深、产地初加工及饮片加工企业40家,饮片年加工能力1万t以上,拥有药材协会3家。其中获得国家GMP认证的药企18家,包括宁夏金太阳药业、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

1.4 经济效益

2022年,宁夏中药材种植面积(含枸杞、山桃、山杏)237万亩,经测算总产量达到36.8万t,产值约74.3亿元。直接从事中药材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2万多人,药材主要销往河北安国、安微亳州、陕西西安、甘肃陇西等地。近年来,同心县马高庄、田老庄、张家源、预旺、下马关银柴胡种植,约占当地药农纯收入的33%;彭阳县城阳乡、孟塬乡、冯庄乡中药材种植,占当地农民纯收入的20%;隆德县赵楼村43%的耕地种植黄芪,55%的劳动力经营药材,约占当地农民纯收入的50%。中药材产业已成为宁夏中南部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增收富民的可持续优势产业。

2 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提出“实施道地中药材提升工程”[3]。宁夏也先后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夏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宁夏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宁夏道地中药材的规范化种植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科研水平上均处于国内前列[4]。但与国内中药材大省相比,仍存在药材体量小、质量管控缺位、专业人才匮乏等短板。

2.1 道地药材体量小

中药道地性是中药药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药材的专属特征。道地药材作为优质药材的传统代名词,是道地性理论的载体。目前,宁夏种子种苗繁育尚不能满足药材种植区需求。现有中药材育种育苗基地8个、面积1 600亩,年产种子8.5万kg、种苗39万kg,其种子种苗供给只能满足产地50%的需求,部分种子种苗从外地采购,造成种源不清、种质混杂。同时,非道地药材产区盲目引种,呈现生长不良、品质下降现象,挤占了原本道地药材种植规模。宁夏进行标准化种植的基地面积仅有5万亩,占比不足10%。

2.2 质量标准控制和质量检测体系缺位

宁夏中药材种植90%以上依靠企业、合作社等通过流转农民土地进行。由于全区没有统一的中药材种子、种苗、栽培、采收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企业、合作社因资金有限和缺乏补贴政策,无力采购大型农机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种植,导致中药材种植、管理、采收等管理模式粗放,造成种植规模虽大但标准化种植规模较小且产能低下。质量检测和监控是保障中药材质量的有效手段,目前制约宁夏中药材质量检测体系建立有2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药农和药材种植企业自身的检测条件有限,检测手段仍停留在传统的“眼观、手摸、鼻闻、口尝”上;二是本土第三方中药材质量检测专业机构的缺失,导致送出外检成本高的问题进一步恶化,药农或种植企业难以承受。

2.3 缺乏流通企业带动,价格波动大

目前,宁夏中药材市场流通体系尚不健全,缺少中药材仓储物流基地及交易市场,高品质不能卖出高价,种植户积极性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据统计,宁夏主营流通销售的企业占药企总数的15%,85%的中药材企业(合作社)为原料基地,规模小、流通渠道窄,缺少规范化仓储设施和市场信息来源,难以拉动基地发展。

2.4 科技创新不足,专业人才匮乏

宁夏中药材企业产品研发投入不够,深加工能力不足。其中,精深加工企业仅3家,获得GMP认证的企业18家,80%的产品以产地初加工为主,中药饮片炮制、有效成分提取、中成药制造尚未成形,产业链短,资源优势未能有效转化为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宁夏从事中药材种植技术开发利用研究的领军人才同样匮乏,尤其是中药材新药创制研发人才极其短缺。药企多分布在宁夏中南部地区,市、县(区)企业招人难、留人难,专业技术团队严重不足,中药材科技贡献率、播种采收加工综合机械化率均低于粮食作物,科技支撑力量弱。

2.5 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不足

野生中药材驯化种植的研发工作相对滞后,驯化效果不理想,导致目前宁夏六盘山、罗山、盐州草原膜荚黄芪、盘贝、桃儿七、七叶一枝花等名贵中药材物种接近濒危,乌拉尔甘草种质资源已经面临枯竭。宁夏野生中药材保有面积、分布地域、产量产值等情况亟需掌握,野生资源保护、繁育和开发利用的矛盾亟待解决。

3 发展思路和对策建议3.1 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把握新发展机遇、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全产业链打造,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推动构建区域化布局、规范化运行、深层次开发、产业化经营的中药材产业体系,使中药材成为支撑乡村振兴的特色产业、强区富民的优势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业[6]。

3.2 发展对策3.2.1 强化人才培养

人才是第一资源,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引育结合,推动人才向区域集聚。一是推动中药材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新时代,中医中药学的学科建设必须融入生命科学的信息化、数字化的总趋势中,亟需推动学科交叉协同创新团队和学术带头人才的培养[7]。引导和组织区内科研院所、企业、高校、医院等共同参与,与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大学等合作,推动培养复合型中医药领域人才。二是强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药企与区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合作,柔性引进一批国内外高层次专家或科技创新团队为企业创新发展服务。组织区内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建设自治区沙旱生药用植物研究所和六盘山药用植物研究所。加强对职业药农及技术经纪人等的培训,培养一批本土实用型专业技术人员。

3.2.2 中药材种植数据精准化

2022年宁夏中药材种植的基础数据源于宁夏中药材主产区和主要栽培品种,野生药材及部分引种试种的中药材未统计在内。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一部)收载的品种,宁夏枸杞的种植面积40万亩以上[8],除了传统的中药材外,山桃、山杏等因种植于山上,且多数作为食品原料销售,因此未统计在列,而本区山桃、山杏种植面积达115万亩。药材实际采收面积及产量与其生长年限及当年药材价格密切相关[9]。本统计涉及的药材产量多为理论值,不能完全吻合当年实际产量,但可以为宁夏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一定的基础性指导。

3.2.3 优化生产布局

一是按照道地性要求,优化药材种植布局。按照《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和《宁夏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部署安排,坚持“适地适药”,限制非道地药材引种,开展有计划生产。在引黄灌区重点优化升级菟丝子、甘草种植基地;干旱风沙区重点优化升级小茴香种植基地;六盘山区重点优化升级黄芪、党参、黄芩、柴胡种植基地。二是加强野生中药材保护与发展。“药”是“医”的活水之源,亟需重视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和育种育苗技术基础研究,全力推动中医药文化普及和传承,引导社会资本向濒危野生中药材种苗培育等基础研究投入[10]。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普查,建档立卡,并依托盐池县沙生药用植物园和隆德县六盘山药用植物园,建立濒危沙生药用植物种子库、试管苗种质库、基因库。三是推进中药材种源良种化。加大中药材良种选育、提纯复壮、生产和推广。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支持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建成相对集成连片的甘草、黄芪、银柴胡等优势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强化GAP规范化、生态化生产管理,形成种子种苗到终端消费的全程追溯体系。

3.2.4 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

中药材产业受到政府、企业及学界的普遍关注,国务院《印发“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到要促进“中药材规范种植等产业化”,工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0个部委联合制定了《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4-2020年)》,农业农村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提出加快道地药材基地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宁夏中药材产业具有独特的资源禀赋和良好的产业态势,发展潜力具大[11]。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整合资金,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区相继出台鼓励中药创新的政策,如宁夏彭阳县对开展林下中药材适应性品种引种试验100亩,每亩奖补500元;宁夏盐池县对开展甘草规范化种植示范区建设的每亩补助600元;宁夏农业农村厅围绕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中药材品质提升工程、中药材信息平台建设与人才培养工程,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等方式,加大对龙头企业的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税收政策的初加工企业,按照税法享受农产品抵扣政策或依规免征企业所得税。二是加大对重点产区的支持。持续加大对宁夏同心县、彭阳县等中药材种植大县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力度,争取将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健康产业的重要内容统筹实施。三是加大机械化研发投入和政策补贴。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和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壮大,持续推进中药材生产机械化,开展重点中药材甘草、黄芪、板蓝根等全程机械化标准化生产过程关键技术的引进和研制,建立基于甘草、黄芪等大宗中药材精细一体化直播技术和根茎类中药材机械采挖技术示范基地,以降低人工成本。

3.2.5 加快培育市场体系

中药材的种植品种与面积、市场需求及药材价格息息相关,亟需加快培育市场体系,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确保市场价格调控主导权。一是推进中药材仓储交易市场建设。引导支持企业、合作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逐步建成集商品集散、价格形成、信息汇聚、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为一体的中药材交易市场,降低中药材交易和市场流通成本,提升宁夏中药材产业在全国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二是支持中药材仓储物流和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建设中药材仓储物流基地和交易市场,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现代化中药材大宗交易平台,打造六盘山中药材产业集群和药材交易集散地。加快构建中药材质量溯源管理体系,从源头上保证药材质量和产量。三是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数字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搭建集市场信息、质量追溯、药材第三方检验等为一体的中药材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与宁夏企业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加强对中药材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用精准数据指导生产销售实践,推动产业发展[6]。四是探索推进“中药材+”发展模式。推动中药材产业与宁夏开发康养项目(含药膳产品)及养殖业等相结合。如通过科技创新把黄芪等中药材边角料加工形成肉牛饲料,促进特色肉牛产业发展等。推动宁夏道地药材多渠道、多形式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3.2.6 加强大型深加工企业培育和引进力度

一是注重龙头企业培育。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开展中药材收购、深加工、精深产品研发、先进设备引进等,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头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开展中药材标准种植。二是加强宁澳广等中药材品牌合作。借助澳门、广东等企业品牌优势,通过具有产地标识和有机认证的产品和原料先行合作,把宁夏作为澳门等知名中药材品牌的种植基地,提升宁夏中药材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知名度和认可度,逐步建立自身品牌。三是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中药材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农户分享产业链保障机制。推广中药材大品种发展模式,发挥优势企业和科研团队等中医药优势资源,打通资源保障、产品研发、销售流通、终端服务等全产业链发展的关键通路,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做优地方特色产品,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四是加强品牌培育工程建设,推进中药材产品品牌化。建立大品种、大品牌培育机制,支持盐池、隆德、同心、海原等产业大县申报大宗药材地理标志产品,打造“西部药谷”网络平台,耦合成都天地网等区内外中药材物联网、电子商务等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宣传推介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和企业品牌,培育一批新型中药材营销企业和合作组织,支持盐池、隆德、同心、海原、彭阳等产业大县坚定不移的打造“甘草之乡”“黄芪之乡”“银柴胡之乡”“小茴香之乡”“菟丝子之乡”,并申报大宗药材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和驰名药材商标。

声明:本文来源于农业科技通讯 2024,(05),4-8。若有异议,将做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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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鹏说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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