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枣山园区“9·15”滴水岩小区火灾事故调查已有认定,辖区消防大队未明确认定起火原因,未认定由哪一户起火导致。受殃及的业主均对此认定表示强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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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晚8时左右,广安枣山园区滴水岩小区9栋起火,明火燃烧了大约1小时,期间火灾蔓造成至少9户房屋受灾,无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受殃及的业主均认为,事故由806起火造成,然后殃及其它业主受灾,806业主应承担全部受灾经济损失责任。
据了解,其中一户刚装修完,业主汪先生表示,其受灾经济损数待鉴定。“跟住建部门联系了几次,都没给出结论,然后社区调解也没实际成效,当时我们觉得还能等‘事故认定’下来走司法程序。”他说。
10月15日,广安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向各受灾屋主送达《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部位为客厅阳台;起火点为客厅阳台附近某处地面位置;起火原因为不排除外来火源引发火灾。
值得注意的是,未认定事故原因由哪一户起火导致火灾发生。
受殃及的业主均对该认定表示强烈不满。有业主认为,消防部门没查清事故原因,相当于宣告大家自行承担受灾经济损失责任。该业主决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火灾现场视频截图。
“我爱广安”分析,认定起火原因仅有“不排除外来火源引发火灾”的表述,表面是认定有外来火源引发的可能,实际对应属于无法查清起火原因。更关键的,没有认定由哪一户起火,则没有侵权人,法院无法受理。事故认定原因是保险理赔的依据,也是向法院起诉和法院划分责任的依据。
10月23日晚间,“我爱广安”向有关方面核实,其表示,由9栋806起火导致火灾事故是一些业主的说法而已,事实上经现场勘探并未查明是哪一户,消防部门不能强行认定。
一般而言,业主都有防范火灾的义务,因自身原因,或不能举证存在其他侵权人,起火的业主理应承担被殃及的受灾经济损失责任。
而目前情形,汪先生等受殃及的业主如果再得不到具体的复核认定,基本就断绝了一切维权的可行性,需自行承担受灾经济损失责任。
END来源:我爱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