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丰南区建行信贷部与荣盛唐山分公司违规销售商铺

发布号 2024-09-09 16:59:38

我,王金城,来自河北高碑店市,持有身份证号码为132404195201164978,对于一起发生在丰南区的金融诈骗行为,在此向更高层级的领导机构进行实名举报。我本人在购买荣盛未来城商铺的过程中,被丰南区建行信贷部与荣盛唐山分公司联合诈骗,导致我损失了高达56万多元的购商铺款项。

详细情况如下:一、诈骗购商铺款我曾计划购买荣盛未来城的商铺,但在这个过程中被丰南区建行信贷部及荣盛唐山分公司联合欺骗。他们以虚假的合同和承诺诱导我签订了购商铺合同,并从银行贷款了23万元。然而,当我拿到合同后发现,合同内容与之前承诺的完全不符,且存在明显的篡改痕迹。

二、假合同与银行贷款问题我注意到我的购商铺合同签定日期明显晚于我在丰南区建行借款的签定日期。这明显是违反了正常的贷款流程。此外,我本人并未签署过这份合同,签名及手印均非我本人所留。我已经在北京国家司法鉴定机构对这份合同进行了鉴定,并得到了两份鉴定文书,证实了这一点。

三、公安局与银行的不作为在发现这个问题后,我立即向丰南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并多次向丰南区建行信贷部寻求解释。然而,丰南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并未给予立案,也未给出任何书面答复意见。而丰南区建行则声称他们的一切操作都是合规的,甚至在面对我的质询时,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四、求助无门我曾将我的情况反映给国家最高检,最高检回复让我找发生地的公安部门解决。然而,丰南区公安局的拖延和不作为,以及丰南区建行的冷漠态度,让我感到无助和绝望。

在此,我恳请高层领导能够重视此事,严查丰南区建行信贷部与荣盛唐山分公司的行为,给我一个公道。我深知我的生命无价,如有半点虚假之处,我愿以我的生命为担保。我希望通过这件事情能够警示那些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不容侵犯。同时,我也希望能够得到广大公众的支持和帮助,共同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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