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每一个公民都渴望公平正义,都期待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然而,在盐城射阳县海通镇,一场围绕拆迁问题的争议却让一位普通周某陷入了漫长的抗争之路。
2017-2018年期间,射阳县日月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按照射阳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射政房征(2017)3号文件及附件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单位为射阳县人民政府,实施单位注明是射阳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周某指出,实质上的实施单位是海通镇政府,射阳旅投公司似乎被架空,成了海通镇政府的 “背锅侠”。这一行为被质疑是射阳县人民政府设下的“圈套和骗局”,因为射阳旅投公司从头到尾没有参与日月岛改造项目。海通镇镇长朱某在这个项目中被指权力滥用,一手遮天。
其一,朱某被指控高薪雇佣疑似黑恶势力。这些人在拆迁过程中穷凶极恶,实施暴力行为,如私设公堂、采用鼻子靠墙、罚站、关押等非法手段,严重侵犯了居民的合法权益。
其二,朱某指使大尖、支鱼两个居委会与居民被拆户签订“空白”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这种行为明显违法,而朱某为了推卸责任,又将此违法行为嫁祸于射阳旅投公司。但射阳旅投公司明确反驳,称没有委托书,也没有资格委托别人实施拆房,这完全是海通镇政府自己的行为。
其三,朱某在海通镇一家名为“春梅”的饭店进行大量可疑招待。从2017年开始到2018年,所有来客招待都在这家饭店,包括两个居委会成员和疑似黑恶势力成员。每天两顿,每顿两到三桌人,每桌菜总价在2000元到3000元不等。这些招待费用需朱某批核,来者吃完饭后由负责人签字画押,年底饭店老板拿着签单与朱某结账。这种行为被质疑违反了党中央八项规定,而朱某在这两年期间的招待费支出以及是否存在回扣等问题,亟待纪检部门调查核实。
其四,朱某为截留房屋补偿款,不择手段地封锁县政府的(2017)3号文件和附件征收补偿方案,不让被拆迁户知道。在大尖、支鱼两个居委会的2000多户被拆迁户中,他被指截留了高达12亿多元补偿款,去向不明。
2018年3月25日,这是一个让周某永远难忘的日子。当天下午3时许,朱某指使海通镇大尖居委会党支部书记葛某率领二十多人来到周某家,逼迫他签订房屋拆迁“空白”协议。参加人员包括海通派出所联防队队长及成员、海通镇乡办人员、疑似黑恶势力人员、村组干部等。周某要求他们出示拆迁文件及补偿方案、区域规定、房屋拆迁后土地的用途等,但他们一概不知,只是强硬地要求周某必须签订协议。周某拒绝后,他们恼羞成怒,拍板打桌,把周某92岁的老母亲吓得精神失常,瘫在床上一个多月不起。又把周某的妻子拖到屋外进行威胁,扬言今天必须签协议。直到深夜12点,周某的妻子担心他脑梗塞发作,劝他签字,周某在无奈之下签了名,协议一式五份都是空白的。后来朱某却声称这是村委会与周某之间的民事问题,与镇政府无关,但周某认为这明显是镇政府的行为,不能推卸责任。
房屋被强拆后,周某不服气,将海通镇政府告上法庭。盐城市把行政官司划在建湖县人民法院。2019年2月26日,周某把诉状送到建湖县人民法院,法院将诉状送给海通镇政府朱某。朱某看了起诉状后,派海通镇副镇长徐某和大尖居委会主任王某一同前往建湖县人民法院,行贿行政庭许某。许某收了 200 万贿金后,答应想办法让周某输。许某把周某的起诉状毁灭,不让起诉。周某等了四十多天没有消息,又去建湖县人民法院询问。许某的秘书让他先回去等通知。一个多月后,4月28号下午,许某打电话说起诉状找不到了,如果继续起诉就重新送一份,不告就结束。周某十分恼火,五一节后,5月5号他又去建湖人民法院找许某理论并找院长问清楚起诉状的事情。法院派了另一个公务员接待他,说许某不在,院长去开会了。这个人让周某把起诉状交给他,帮他立即立案,不超过二十五天开庭。周某无奈跟他去立案庭立案。开庭时,大尖居委会主任王某作了伪证,审判长不但不追究伪证责任,还把王某的伪证作为裁定依据,裁定驳回周某的诉状。周某不服,在五天内把上诉状送至建湖人民法院交给审判长,要求回单被拒。审判长把上诉状扣压在建湖法院30多天,周某追查上诉状下落,过了30多天才转交给中级人民法院,且超过法定时间20多天。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走过场,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状。
周某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从未放弃。2023年11月7日,他准备前往国家信访局上访。当天上午十点钟,他准备购买前往北京的车票,售票员告知他到北京车站的票下午才开始售票,他只能等待。然而,就在等待的过程中,大尖居委会来了三个人询问他要去哪里,他坦诚地回答去北京游玩。随后,海通镇政府又来了两个人,要求把他带回镇政府解决问题。他不愿回去,却被强行拉到车内,他的茶杯被甩坏,被押着坐在车内一路来到了海通派出所。他质问为何不是去镇政府解决问题却来到了派出所,但无人回答。到了派出所后,他被关押起来,手机和身上所有东西都被没收。晚饭如同牢饭一般,他只吃了一口便无法下咽。直到第二天上午,有人问他是否去上访,他不理睬,只是质问何时能被释放,并指出如果超过二十四小时关押就是违法。对方回应马上放他回家,还声称这只是为了杀杀他的锐气,并警告他如果继续上访,不但会被关起来,还可能被行政拘留。在这种强迫下画押后,他被放回家,但他内心充满了不甘。
周某还在今年7月12号至16号一直预约射阳县政法委书记李东见面,希望讲清楚情况。第一次打电话给李东,李东要求他到县信访局。周某不同意,李东表示会打电话给信访局帮忙处理。信访局通知周某下午3时到信访局办公室处理,周某把县政府文件和投诉信交给信访局,信访局做了笔录后让他先回去,说过两天处理。但后来周某再去时,信访局却表示这事仍由海通镇处理,他们不予处理。周某再次打电话给李东,李东不再接电话,只在信息中说开会,让周某发信息。周某发信息后却没有得到回复,此事不了了之。
周某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严格依照(2017)3号文件及附件征收方案执行,还百姓公道;二是追查截留款去向,彻查朱某违法行为;三是补偿周某合法利益。
这起事件凸显了在一些地方,个别干部的不当行为严重损害了百姓的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彻查此事,还周某一个公道,同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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