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刑案实例:江苏人仲存礼和堂嫂通奸云雨被仲存升撞破杀人一案

历史智 2024-08-20 15:48:52

江苏巡抚 题 江苏人仲存礼和堂嫂通奸云雨被仲存升撞破杀人一案。

查大清律例载,尊长杀死卑幼,如系因奸情谋杀,应按照平常人谋故杀人律问拟斩候,不得依有亲属关系宽减等语。

此案,嘉庆十八年,江苏人仲存升与仲存礼、仲存高是堂兄弟关系,平时三人关系也不错,走的比较近。

堂兄仲存高的妻子朱氏年方34岁,长的珠圆玉润,半老徐娘风韵犹存,真是谁见谁爱。

堂弟仲存礼年方25岁,身强力壮,仲存礼与堂嫂朱氏竟日久生情,勾搭成奸。

这天仲存礼正与朱氏通奸云雨之时,仲存升来找仲存高,正好被窥破。仲存升因有把柄在手,亦向朱氏调奸,被朱氏斥骂一顿,并且把这件事告知仲存礼,仲存礼屡向仲存升寻衅,并欲拼命。

仲存升没办成好事,还被欺负,于是心怀妒恨,起意杀人泄恨,正巧仲存高邀其与仲存礼一同饮酒,该犯乘间下毒,以致仲存礼毒发殒命,朱氏灌救得生。

查仲存升如果图奸仲存礼之妻,将其谋毒毙命自应以凡人科断。今已死仲存礼系与堂兄之妻通奸,亦属乱伦卑幼该犯妒奸谋杀,应仍按亲属尊长照谋杀卑幼本律问拟。

该省将仲存升依尊长谋杀卑幼已杀者律拟绞监候;朱氏依通奸内外同族以上亲律,杖一百,徒三年。均属相符,应请照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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