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办成铁案!”邯郸初中生杀人案官方表态,会如人所愿吗?

毒鸡汤鸡哥 2024-03-20 21:42:06

每一个睿智的灵魂

都置顶了毒鸡汤

作者:毒哥&玉成

来源:毒鸡汤

01

最近社交媒体上铺天盖地讨论的,就是邯郸三名初中生残杀同班同学案。

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而且从各个层面来说都堪称异常恶劣,再一次刷新了人性和法律的底线,因此讨论度是久久不散,大家都在盯着案件最后会怎么判。

虽然我相信大部分观众老爷都已经知道案情了,但在这里还是得捋捋几个重点。

(1)3月10日,家住邯郸市的初中生小王没有回家,家人模糊中记得他出门前说要去找同学张某某。

小王家人于是找到张某某,张某某还躺在床上打游戏,声称没见过小王。

大人们叫他帮忙找小王,他就下床穿上鞋子,还跺了跺脚,神态非常自然。

张某某的表现,说明他作案之后非常淡定,丝毫没有愧疚或坦白的意思。

这心理素质,不要说正常的十三四岁的孩子了,哪怕是成年人,甚至是有前科的成年罪犯,恐怕都自愧不如。

所以当真相揭露之后,越发让人背脊发凉。

(2)小王家人很快找到了目击者,证明小王曾经和张某某以及其他两名同学在一起。

张某某见瞒不过去,才说他的确见过小王,但小王被一个“不认识的小矮个”带走了。

正因为这份假口供,人们的视线一度集中在了那个子虚乌有的小矮个身上,还在救援平台上发动了全城寻人。

这说明张某某已经是在有意识地说谎,干扰调查了,放在常规案件中,这就是典型的罪加一等的情节。

(3)小王家人后来报警,警方到三人家中问询,三人均一口咬定没见过小王。

其中张某某家人以“会吓到孩子”为由,阻挠民警进屋,民警找来村支书,软磨硬泡两个小时,才见到张某某一面,得到一份假口供。

三个未成年孩子,面对民警,愣是把犯罪事实瞒得滴水不漏,如果说事先没有串口供,那就鬼也不信。

而且很明显家长也不是什么好人,说不定已经察觉到什么蛛丝马迹了,才在面对警方的时候一再搪塞。

(4)案发第二天,三名凶手若无其事地上学,直到小王父亲发现了可疑的转账记录,在确凿的证据下,三人才不得不承认杀害小王的事实,并指认了犯罪现场。

犯罪现场离小王家有十几公里,非常偏僻,显然是被人“精心”挑选过的。

从初步尸检结果来看,死者头部、背部有多处铁锹造成的伤痕,极有可能是被人推进土坑后,想爬出来,但又多次被人用铁锹敲回坑里,最终伤重而亡。

如此残忍的程度,正常人光是想象一下,就已经产生不适,所以凶手究竟是有多冷血,才对朝夕相处的同学下这种狠手?

最让人细思极恐的就是,埋藏尸体的土坑是分两次挖掘的,一次是在案发前,一次是案发当天,所以这起案件是有预谋作案。

种种迹象,都指向了非常清晰的事实:3名未成年凶手预谋协作,残害同学,事后毫无悔改之意,没有自首情节。

如果只论案情,几乎可以断定会开顶格刑罚,然而案件的最大变数,在于三个凶手都是未成年人。

公众只知道凶手都是初中生,具体多少岁,目前官方还没有透露,但死者家属说的是13岁。

这是一个敏感的年龄,如果想根据大众的意愿严惩凶手,要有非常大的勇气。

但如果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就轻易放过,那就未免太反人性了,很容易引起公愤。

如今网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偏激的言论,以暴制暴固然不对,但偏激的背后,何曾不是对公正的渴望?

所以这件案最后如何判,会直接影响民心和舆论的走向,对当地官方部门来说,是个非常大的挑战。

02

案件性质严重,又涉及到很多敏感问题,所以在刚开始的那几天,哪怕网上讨论沸反盈天,当地警方还是保持了沉默是金的态度。

直到不久前,大概是案情在处理上已经有大概的方向了,当地警方才正式接受了央视记者的采访。

采访内容并不长,但关键信息很多,比如透露了土坑是分两次挖掘的,从而明确了案件是有预谋作案。

同时也澄清了网上的一些谣言,之前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死者颅骨照”,被警方实锤和本案无关。

还有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但流传很广的说法,称埋尸的土坑有2米深,从而推导出有凶手有大人帮忙作案。

但警方明确了土坑的深度是0.56米,且目前没有发现有大人参与的证据,这个谣言也破了。

所以,目前案件的定性为三个未成年人,有预谋地犯下故意杀人罪。

至于要如何判,警方发言人说出了一句很耐人寻味的话:“这个案子肯定要办成铁案。”

“铁案”这个词,在老百姓心中是有负面色彩的,一般都是指官方已经私下决定了重罚,再倒过来走流程。

所以警方发言人在采访中这样说出来,总给人感觉怪怪的,而且作案的是未成年人,就算能入刑,刑罚再重又重得了哪里去呢?

当然了,他说的铁案,也有可能是铁证如山的意思,即警方会积极收集完整的证据链,让凶手无法脱罪。

但确认罪名之后,要如何判罚,那就是法院的事情了,这才是整个案件中最难的一环。

不管怎样,官方有办铁案的决心,总比和稀泥要好,这当中可能也有顺应民意的意思。

所以,当地官方最后真的能铁下心来吗?几个凶手能接受到的最严重的处罚,又会是什么呢?

03

相信很多人还记得,几年前有一个恶劣的案件,一名13岁的少年,杀害了10岁的女孩,但因为当时的刑责年龄是14岁,凶手最后只被收容教养处理。

这个案子让很多人义愤填膺,但也促进了刑法的修正,2021年,刑法修正案对刑责年龄进行了下调。

如今的法律规定是: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人,犯八种重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已满12不满14周岁的人,只有在犯了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的情况下,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修正条例到目前为止,其实都还没有用武之地。

这几年来发生的,备受公众瞩目的未成年犯罪事件,要不就是凶手的年龄刚好卡bug,要不就是已满12岁的人,犯了故意杀人/伤害以外的重罪,公众怒火依然难以平息。

但这起案件,很有可能会成为刑责年龄下调后第一个,有未成年人获刑的案件。

毕竟从年龄来说,几个初中学生就算不满14岁,也肯定满12岁了,够着了入刑的条件。

从情节来说,是不折不扣的故意杀人,没有洗白的空间,如果还不入刑,那才是对司法的亵渎。

这大概也是上文警方说的铁案的意思,即入刑的条件已经非常充分了。

但就算会入刑,具体的刑罚又会怎样判呢?因为刑法修正案里还有一条,说的是“对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18周岁的人,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

所以几个小恶魔会如很多人所愿的那样,直接判死刑吗?我觉得不太可能。

这样的先河,步子就未免开的太大了,对法律和伦理也是一种挑战。

那会判无期吗?稍微了解司法的人就会知道,无期徒刑其实就是个伪命题,实际操作并不会真的无期,最多25年,期间还有各种减刑机会。

而且几个犯罪者都是未成年人,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关押未成年人的监狱,所以在他们成年之前,大概率还是要“收容教养”。

所以个人觉得,案子最后肯定会判缓刑,起码缓到他们成年之后。

至于主刑,就是在故意杀人罪的刑罚标准里,除了死刑之外的判罚里面挑相对合适的刑期。

就算是无期徒刑加缓刑,最后的服刑期限,恐怕也只有十年或者十几年,几个小恶魔出来之后30岁不到。

如果是有期徒刑加缓刑,服刑期限就更短了,到时公众肯定又会有意见,但不得不说,这已经是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开出的比较重的处罚了。

无奈肯定是有的,但司法这种事情,不能一口吃个胖子,能开先河已经是好的了,怕就怕连先河都不敢开,看着风风火火,最后还是和稀泥。

所以这个案子,肯定会有很多人一蹲到底,也让我们拭目以待,看官方最后会给出一个怎么样的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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