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标的资产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泉水道231号、泉水道231号增1号,建筑面积:46338.25平方米,房产证号是津(2020)武清区不动产权第1007114号,目前用途是非居住;土地面积11433.6平方米,用途是其它商服用地,类型是出让,土地证号是津(2020)武清区不动产权第1007114号。(2)标的资产坐落于武清区泉水道与翠亨路交汇处,地理位置便捷,距离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大约48公里,步行至武清高铁站仅需约800米。周边有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佛罗伦萨小镇购物中心,为前往武清其他地区及天津、北京城区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
一、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57724.758031万元,一次性付款,保证金17317.427409万元。
二、资产概况
1、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天津市武清区泉水道231号、泉水道231号增1号
房产证号:津(2020)武清区不动产权第1007114号
目前用途:非居住
附属设施:详见评估报告
建筑面积:46338.25平方米
2、土地
坐落位置:天津市武清区泉水道231号、泉水道231号增1号
土地证号:津(2020)武清区不动产权第1007114号
土地面积:11433.6平方米
用途:其它商服用地
类型:出让
3、机械设备
详见《机器设备清单.xlsx》
4、存货
详见《存货清单.xlsx》
5、其它资产
详见《其他资产清单.xlsx》
三、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标的资产以房产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告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现状予以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并自行判定自身是否具有购买资格,且其受让标的房产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3、标的资产经营业态为酒店和温泉中心,酒店业态由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该公司与转让方于2015年6月6日签订《管理合同》,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开业之日起10年,开业日期2018年6月29日,酒店品牌为“天津武清金泰假日酒店”,目前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温泉中心目前处于停业状态。与现有《管理合同》相关联的协议还有《系统支持合同》、《商标许可协议》以及《转让协议》,详见备查文件。
根据《管理合同》第19条(下附)相关约定,本项目转让可能造成《管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提请各意向方注意。
“19. 转让
19.1 酒店的出售及转让控制
(a) 业主有权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变更业主的控制权)处置其在酒店中的权益给第三方,但条件是其在该等出售或控制权变更时也应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利益,并应取得管理人的事先书面同意。如果未来的受让人满足以下条件,则管理人不得无理拒绝给予同意:
(i) 成为酒店的合法业主或租赁权益持有人、或取得对业主的控制权,并提供管理人合理要求的证据以证明其在本合同期限内的所有权或租赁权益;
(ii) 声誉良好、守信负责,在财务方面能够(从拟议转让之日起)履行业主在本合同项下的将来义务;
(iii)不是管理人的竞争对手;并且
(iv) 在酒店出售或对业主的控制权变更完成时或之前,与管理人签署了适当的契约,从拟议出售或控制权变更之日起承继业主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义务与权利,并与许可人签订一份与系统支持合同和商标许可协议有关的类似契约。
(b)任何一方均可不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向其关联公司转让本合同,但条件是该关联公司书面同意受本合同条款及与许可人签订的系统支持合同和商标许可协议的约束,并继续保持是关联公司。若转让方是业主,受让方应在转让的同时成为酒店的合法业主或租赁权益持有人,并提供管理人合理要求的证据以确认酒店的转让及其在本合同期限内的所有权或租赁权益。
(c)管理人可通过合并或因其他法定缘由将本合同转让给承继人,但条件是该承继人能够履行管理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职责与义务,并有权从许可人或其关联公司处获得权利以使酒店继续参与享有品牌标准与预订系统的利益。”
4、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等其他他项权利;
5、转让价格包含增值税,其他税款由各自承担;
6、提请意向方关注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其他情况请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四、位置与交通
标的物业距离天津市武清(高铁)站及武清站公交站场600米左右,交通较为便利。
标的资产坐落于武清区泉水道与翠亨路交汇处,地理位置便捷,距离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大约48公里,步行至武清高铁站仅需约800米。周边有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佛罗伦萨小镇购物中心,为前往武清其他地区及天津、北京城区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