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据申工社报道,金某于2018年8月28日加入沈阳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资深专家职位,并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2020年9月16日,金某在办公室内对女同事孙某发表了不当言论,公开大喊“孙某,你太骚了”,并指责孙某“人品有问题”。
孙某随后通过邮件向公司投诉金某的侮辱行为。2020年9月22日,公司依据金某的不当行为,向其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金某对此提出异议,辩称“骚”字应被解释为《诗经》和《离骚》中的文化含义,而非侮辱性语言。他认为公司和其他员工对同一文字的理解存在主观错误。2020年10月15日,金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72856元。然而,仲裁委员会当日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金某不服仲裁结果,遂将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定,金某的行为已造成严重后果,不仅导致孙某需要专业心理疏导和干预,还致使她最终离职。法院认为,公司解除与金某的劳动关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驳回了金某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求。
此案凸显了职场中尊重和专业行为的重要性。法院的判决不仅维护了受害同事的权益,也为职场文化树立了明确的界限。公司在此事件中的果断行动,体现了对员工福祉和职场环境的重视,同时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处理类似情况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