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所有人如果涉及债务纠纷,其名下车辆往往就会被法院查封,这种查封既可以是财产保全程序中的查封,也可以是执行程序中的查封。一旦车辆被查封,车辆的注册、变更、转让以及抵押等都会受到限制,给车辆所有人带来诸多不便。
那么,法院查封车辆的期限最长是多久呢?我们先来看一下法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87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法院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最长为1年,查封动产的期限最长为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利的期限最长为3年。而车辆在性质上属于动产,因此,法院查封车辆的期限最长为2年。
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查封的车辆续行查封。因此,如果当事人在车辆查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对车辆续行查封,那么法院还可以继续对车辆查封2年。
而且,当事人申请法院对车辆续查封的次数是不受限制的,因此,只要当事人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及时向法院申请了续行查封,那么法院查封车辆的期限可以一直延续,直至案件终结为止。
这也提醒当事人,在申请法院查封了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车辆之后,务必要关注车辆的查封期限。在2年的查封期限届满之前,要及时申请法院对车辆续行查封,以免在查封期限届满之后,车辆所有人将车辆进行处置,从而危及到自己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