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002411)再次“暴雷”被立案调查,股民索赔条件扩大

李和亮律师[已注销] 2022-05-16 14:46:14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必康,002411)在2022年5月14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中显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这并不是延安必康(002411)第一次被立案调查。早在2020年3月25日延安必康(002411)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后在2020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号)。​行政处罚落地后投资者便开始诉讼索赔,该索赔案此前已有投资者终审胜诉判决。

如今延安必康(002411)再次“暴雷”,投资者索赔条件将会扩大。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延安必康(002411)再次被立案调查案件的投资者亦可开始提起诉讼。综合目前情况,结合延安必康(002411)发布的公告内容看,投资者索赔条件为:(1)于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之间买入延安必康(002411)股票,并在2020年3月25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延安必康(002411)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在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7日期间买入延安必康(002411)股票,并在2020年2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延安必康(002411)股票的受损投资者;(3)于2022年05月13日(含)之前买入延安必康(002411)股票并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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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亮律师[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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