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害同村少妇潜逃多年,被捕时开百万豪车,赔家属50万免死

锤锤说史 2023-12-25 13:27:46

前言

杀人犯在潜逃多年后,爱情事业双丰收。

而被害家属则是生活窘迫,最终却又不得不签下谅解书。

杀人犯究竟是为什么可以潜逃多年?

被害家属又为什么签下谅解书?

案例回顾

某地的一天清冷的早晨,伴随着一声惨叫也变得人仰马翻起来。

村子的每家每户都在来讨论这一声惨叫声。

到底是谁发出的惨叫声?又为什么会发出惨叫声?

原来一个名叫吴某的女士好好地待在家中,却招来横祸,

被人在身上怒捅9刀,惨死家中。

最先找到吴某的是,闻声赶到现场的附近居民。

居民赶到后,发现吴某尚有一息,吴某在临死之前告诉在场的居民,

杀害她的是向某。

当地居民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当地的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快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吴某与向某有什么深仇大恨,竟然会让向某如此对待?

警方通过对现场的勘查和走访村子里的居民得知,

吴某会被杀害,可能是因为向某深夜入室意图盗窃。

向某在盗窃的过程中被吴某发现,于是二人发生争吵。

二人在争吵中,向某突然用锋利的匕首连捅吴某九刀,

而且九刀的位置还都不同。

不论如何吴某最终确实死在向某的匕首下。

随后警方立刻展开部署,对向某实施抓捕。

但是此时的向某早已经逃之夭夭。

就这样一个案件,警方竟然花费了多年的时间才把向某抓捕归案。

向某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竟然可以躲避警方多年?

向某的出身很平凡,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家庭。

向某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和死者吴某是同一个村子。

向某从小就学习成绩差,还经常和一些小混混一起干点偷鸡摸狗的事情。

向某的父母眼看向某长大后考学无望,最后决定让向某去当兵。

向某的父母认为当兵对于向某来说也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出路。

向某自己也乐意去,就这样向某通过了部队上的层层选拔,

非常顺利地穿上了军装。

俗话说的好:“三岁看大七岁看老。”

纵然是到了部队上的向某也还是没有改掉自己喜欢偷鸡摸狗的习惯。

服役两年后的最后几天,

向某不知道从哪里无意中得知战友的家里人给战友汇了五百块钱。

五百块钱在那个年代可是一大笔巨额。

向某听闻后瞬间见财起意,他趁假期战友不在宿舍,

偷了他的汇款单,离开部队,将战友的五百块钱从邮局冒领出来。

拿到钱的向某,一整个肆意挥霍,胡吃海喝。

但是没有过多久向某的战友就发现自己的汇款单不见了,立刻向部队反映。

经过部队调查,随后查出了偷汇款单的小偷就是向某。

向某最终因为偷盗事件被部队开除,返回原籍。

向某回到村子后,由于之前的风评一直不太好,周围的工地也不敢要他。

导致从部队回来之后的向某一直没有什么正经工作,

整日里在村子里游手好闲,招猫逗狗。

村子的村民都不待见他。

也许是在部队上训练的那几年,

让向某有着超出寻常人的反侦察能力。

向某在杀了吴某后,

就将自己杀人时穿的衣服和

他能找到的所有关于自己的照片全部烧毁。

正因为向某将自己的全部影像全部烧毁,

加上当初的科技水平并没有现在发达,

就这样一个举动,让警方没有办法通过影像直接搜索向某的行踪,

也让警方的抓捕工作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将所有痕迹销毁的向某以最快的速度开始潜逃。

向某在警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

先找到自己的亲属借钱,并且交代了自己犯法了,要逃命需要钱。

出于亲情的考虑,亲戚并没有告发向某,并且给了向某一笔钱。

拿到钱的向某,在其他混子朋友的陪同下一起离开了村子,

前往了其他的城市。

但是由于向某觉得离案发地方还是太近,于是和朋友分道扬镳,

开启自己独自一人的逃亡路。

在向某稳定后的某一天,向某给家里打了一通电话了解情况,

这也是向某打的最后一通电话。

向某打过去电话后,向某的父亲接到就开始劝导向某,

让他赶紧回来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向某在得知家里的态度后,果断地挂掉电话,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和家里人联系过。

在之后的日子里,向某都是本本分分,低调行事。

由于仅剩的钱向某也花没了,

向某只好搞到一张假冒的身份证,

通过工作打零工,挣钱来维持生计。

时间一久,向某也开始有了自己的存款。

就在这时,向某觉得事情的风声已经过去了,

就开始琢磨着辞去工作,干点什么。

向某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做生意来钱快。

于是,向某就先找到当地的银行办理借贷。

不可思议的是,向某竟然成功借到了。

就这样,向某用这笔借到的钱,开始做起了一些小生意。

向某的可以真的有点经商头脑,慢慢地小生意越做越大。

大多数人的逃亡生涯都东躲西藏的,

而向某却是事业蒸蒸日上,还迎娶了美娇娘,走上了人生的顶峰。

向某在婚后不久和妻子生下来一对龙凤胎,生活幸福美好。

就在向某认为自己要这样过一辈子的时候,

警方终于通过多方面的调查找到了足丝马迹。

经警方调查,某地一名李姓男子,

一直没有来当地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

而且这个男子逃犯向某长得很像。

于是向某所在的警方迅速联系向某老家的警方进行沟通,

最终确认这个李某就是逃犯向某。

向某老家的警方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

成功将潜逃多年的向某抓捕归案。

在向某被抓后,几乎所有认识向某的人都不相信,

这个穿着光鲜亮丽,开着百万豪车,业界小有名气的向某会是杀人犯。

向某在面对民警审问的时候,他坦白承认自己当年杀害吴某的事实。

但是向某狡辩自己那是事出有因。

向某声称,自己和吴某是情人关系。

事发当天,是吴某找自己约会却在她房间发现了有其他男人来过。

向某一时恼火和吴某吵了起来,这才失手杀了吴某。

经过警方的调查,吴某的丈夫虽然长年不在家,

但是吴某也不会做出出轨的事情,向某的谎言不攻自破。

向某为了不被判处死刑无所不用其极。

在案件审理中,向某曾多次提出希望可以通过给予吴某家属经济补偿获得谅解书。

通过多轮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

向某补偿吴某家属五十万元,从而获得吴某家属的谅解书。

最后,向某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无期徒刑。

以案释法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本案件的向某因故意杀人,却因为获得谅解书,才被判决无期徒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在审理故意杀人罪中相关人员会注意下列问题:

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不同点是:

第一,直接故意杀人有明确的杀人目的,

对其行为会引起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抱着希望的态度;

而间接故意杀人,对被害人是死是活,并不积极要求,

而是听之任之,完全采取放任的态度。

第二,直接故意杀人有未遂,间接故意杀人则不存在未遂。

经他人要求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是否构成本罪,

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看法,主要是针对“安乐死”,

认为,“安乐死”的法律责任问题应通过立法解决。

在立法未能解决前,

经他人主动要求或者征得他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仍应认定构成本罪,

原则上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共谋自杀的行为,在相约自杀的过程中,

没有强制或者诱骗的因素的,不具备本罪之特征,不应定本罪;

对故意杀人案件量刑时,一般对情节较轻的认定是防卫过当杀人的;

基于义愤杀人的;因受被害人的长期迫害而杀人的;等等。

而对间接故意杀人案件的量刑一般应轻于直接故意杀人案件。

若犯本罪属俗称“大义灭亲”的,量刑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结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逃犯。

法律的权威也是不允许任何一个人去挑战的,

任何一个触碰法律的底线都必须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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