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李嘉诚始终处于舆论风暴之中。
起因是他把包含巴拿马运河两个重要港口在内的全球43个港口和技术打包卖给了美国人。

这些遍布全球重要区位的港口有多重要?
有数据显示,巴拿马运河两端的“巴尔博亚”和“克里斯托瓦尔”两个港口是绝对的战略要塞。
它不但扼守着运河大西洋之门的52%集装箱吞吐量,更是中国跨太平洋贸易黄金水道上的26%生命线。
如果再算上马来西亚的巴生港、斯里兰卡的汉班托塔港等“一带一路”上的战略港口。
这些大大小小的港口共同承载了中国出口欧洲商品41%的重任,以及中东能源输入的29%血脉。
往长远说,这些港口直接影响了中国“一带一路”建设进展。
所以,这笔买卖对中国的触动究竟有多大可想而知。

兹事体大,不容不议。
这样事关中国国家安全的重大交易,居然是李嘉诚和西方政治公司贝莱德私下里敲定之后才在深夜忽然放出的。
他和他的生意伙伴的目的,显然是想以“既成事实”这样的结果极限压缩中国的反应时间和应对空间。
对于这样的爆炸性交易,确实让人震惊不已,随后是愤怒不已。
所以,这两天缓过劲儿的舆论才开对李嘉诚口诛笔伐,怒其不争。
但用曹操那句话说:
满朝公卿,夜哭到明,明哭到夜,能哭死董卓否!
现在的问题不是如何玩着花样批评他,骂他。
当务之急是如何想办法狙击这个令朝野震惊,让万民愤怒的桌下生意。

如果不打算兴兵讨伐,那最好就冷静地坐下来商讨应对之策。
办法,总还是有的。
从长江和记公布的文件来看,李嘉诚方和美国贝莱德公司只是签署了一个“原则性协议”。
在国际法律语境中,什么是“原则性协议”?
这只是说明双方只是在某一问题方面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但具体如何做,仍需要经过多轮谈判,可能达成具体落地协议。
当然,也可能也就谈不成了。
所以,在文件里也说得很清楚,自3月4日深夜消息公布开始,双方预留了145天的磋商期。
在这145天之内,双方会磋商出一个“最终文件”,也就是具有正式法律效力的文件。
如果在这期间没有能有效阻止李嘉诚出卖港口,到时候就算你骂的再凶,港口也会在法律意义上完成真正的转移。
那时候,美国人的手就会真真正正牢牢扼住咽喉!
届时,就悔之晚矣!

那么,如何阻止这笔交易的达成?
绝非无计可施。
3月18日,香港特首李家超在回应记者提问时说了三句话:
第一,社会对事件的关切,值得重视;
第二,特区政府要求外国政府为香港企业,提供公平环境,反对使用胁迫施压手段;
第三,任何交易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港府会依法依规处理。
这里面有两个关键信息。
一个是把李嘉诚的企业明确为“香港企业”,另一个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港服会依法依规处理”。

前者是个基础。
不管李嘉诚是什么国籍,但长江和记是中国企业。就这一点,中国政府对对他就有法律上的管辖资格和能力。
而后者是个伏笔。
政府已经表明了态度——我们会依法依规处理这事儿。
但依据什么法律和法规?
如果格局大点,答案并不难寻。
不妨看看美国人是怎么做的。
就在2025年1月3日,时任美国总统的拜登对外发表声明:
决定正式阻止日本制铁公司收购美国钢铁公司。
什么理由阻止这笔交易的呢?
理由是:
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前有辙后有车。
我们为什么就不能依照《国家安全法》来处理此事呢?
自1915年开始算,美国人在过去的110年时间里至少出台了100个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以此审查和阻止了无数交易与投资。
仅仅在2023年一年,美国对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就审查了342宗交易,并以国家安全的名义直接阻止了其中57宗交易。
为什么寇可往,我就不可往?
所以,当前的主要问题不是如何挖掘李嘉诚和他儿子的黑材料,然后玩着花样,咬牙切齿去咒骂对手的奸诈和狡猾。
而是寻找破局之法,破敌之策。
让那些觊觎我们利益的人看看:
我们中国人的法律武器,也未尝不利!
都不晓得他还承不承认自己是中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