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裸奔”这个词通常用于朋友之间的调侃,可没想到真的有人在现实生活中上演了裸奔,而这件奇葩事就发生在我身边!
事发商场(不是万达广场,是万科广场)离我家就相隔两条街道,我们一家人经常过去逛。

洪山区万科广场
其实我在25日晚上就知道了这件事,只是没有被媒体报道出来而已,当时附近很多人闻讯跑去商场看热闹,但是那名“裸奔女”已经被警方带走了!
事情经过据多家媒体报道:3月25日晚,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万科广场内,一年轻女子赤身裸体站在商场中央,她一会捂着脸向路人靠近,一会若有所思地趴在商场服务台处。

3月26日,记者就此事致电了洪山万科广场管理处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告知记者确有此事,商场保安发现这名赤身裸体的女子后,第一时间上前阻止并为其遮盖,随后报警。
关于女子是否有精神疾病或其他原因,警方并没有透露,只表示现在正按照流程处理!
路人纷纷围观,有人拿手机拍照。我们不知道这名女子是否有精神疾病,也不知道她是否受了什么刺激才做出这样“无底线”的行为。
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路人的行为让人感到无语!

路人拿出手机拍照
当商场里面的路人发现这名“裸奔”的女子后,纷纷走上去围观,他们交头接耳,没有一个人上去为女子披上一件衣服或劝阻,还有人居然掏出手机拍照,生怕错过了这“精彩”的一幕。
评论区很多网友说:如果这名女子是你的亲人,你还会这样做吗?

路人的行为确实让人感到无语,你不帮忙没人怪你,但是你拿出手机拍照就不对了,这样属于侵犯别人的隐私,同时这是典型的“吃瓜不嫌事大”,他们太自私和冷漠了!
知情人透露原因今天公司的人都在讨论这个话题,一位同事的妹妹和这名“裸奔女”认识,她们俩是老乡,她说这名女子是因为感情上受到了刺激,自己的闺蜜和自己的男朋友好上了,为了报复他们二人,一怒之下跑到商场裸奔了!
评论区有知情网友也是这样说的。

如果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那么我觉得这名女子的性格太极端了。她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去报复伤害自己的人,到最后受伤的是自己。
你整出这样的闹剧,以后还怎么见人?从此以后是不是名誉扫地了?
除此之外,你觉得你的闺蜜和男朋友会内疚吗?我觉得不可能,他们只会更加看不起你,甚至远离你。
感情这种事强求不得,该去的就由它去吧!

在警方介入的情况下,这件事的性质就不一样了,它已经不是一场简单的闹剧了,女子的行为可能已经违法了!
如果女子经过鉴定后没有精神疾病,那么她的行为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可能会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女子冷静下来后一定非常后悔。
她的这种行为不但让自己和家人“蒙羞”,还触犯了法律,同时给社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可谓“一失足成千古恨”!
幸好昨天是星期一,我没有带孩子去事发商场,万一被孩子看到了这一幕,我该怎么和孩子解释?
关于此事,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