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出嫁,女方父母要收受男方家里送来的彩礼,是一个传统文化风俗习惯,自古以来就有的,已经形成几千年的悠久历史。
从现实社会上看,尽管人们反对高额彩礼、天价彩礼,但很少有人反对送彩礼和收彩礼,因为,这都是一种传统文化习惯,是根深蒂固的无法改变的社会客观事实。
在我老家村子里,今年有一户人家,不是因男方家庭为了送不起彩礼发生矛盾,而是女方与她的父母,因彩礼归属问题发生家庭矛盾,闹得沸沸扬扬,已经对簿公堂了。
其实,女方这种现象,在农村家庭内部,这种情况是有的,都是暗地里,在家庭内部进行的,从来没有人会拿到台面上,公之于众,更没有明目张胆地闹得沸沸扬扬,对簿公堂的。
像我老家村子里这家姑娘出嫁后,还拼命地要回娘家向父母索要彩礼,逼着父母退还彩礼,确实是亘古未有的事情,作为在农村,是一件奇耻大辱的事情,要比姑娘偷汉子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太丢人了。
原来这一家姓张,老张夫妻生有两个女儿,没有男孩子,在农村称之为“双女户”,为了延续张姓香火,大女儿是招婿入赘,小女儿去年春节期间嫁给邻村的一个养殖大户。
老张的小女儿出嫁的时候,男方家里是一个非常懂礼数讲道理的家庭,因看到女方家里是一个“双女户”,大女儿选择招婿入赘,延续老张家的烟火,并且义不容辞地承担赡养老张夫妻这两位老人,为他们养老送终。
而小女儿选择出嫁,男方家庭与张家都是“世亲”,因此,在没有征求老张家里需要接受多少彩礼的时候,打破了当地的传统婚姻彩礼的习惯,因为家里是搞养殖的,赚了不少的钱,一下子送了50万元,超过了当地彩礼习惯的六倍之多。
原因是男方家庭认为,老张招婿入赘,因女婿太过于精明了,将来老张养老很有可能会落空,很不可靠,晚景凄凉,作为小女儿的公婆,认为彼此又是“世亲”,自己目前家里养殖赚到了钱,为老张的养老作一点绵薄之力,也是义不容辞应该的,世事无常,免得想要为他帮忙的时候无能为力。
男方父母确实是一对正仁君子,心胸宽广,站得高望得远,为女方父母考虑太周到了,仁义之人名不虚传。
谁都没有想到,老张的小女儿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一直对这笔巨额彩礼耿耿于怀,认为彩礼的归属问题,是她自己,而不是父母,更不是娘家一家人。
因此,老张的小女儿经常逼着父母归还全部彩礼钱,老张把这笔彩礼,除去为女儿出嫁办婚宴、嫁妆钱,包括给女儿购买一台10万的小车以外,还乘下30多万元钱,依据男方父母的嘱咐,存入银行作为养老之用。
可是老张的小女儿,仍然不依不饶,经常回娘家催促父母交出彩礼钱,并告诉父母,彩礼是男方送给结婚人的,并不是父母和家庭的,认为彩礼是婚姻的组成部分,父母不归还彩礼钱,已经侵占了她的私人利益,侵犯了她的婚姻权利。
她多次向父母逼要无果,就在娘家大闹,借服毒、上吊、自杀,威胁逼迫父母交出彩礼钱,家族的长辈看不下去了,过来调解规劝没有效果,村子里的干部多次调解也无效果,丈夫和公婆来调解仍无效果。
结果,老张的小女儿独自一人,一纸诉状将父母告上了法庭,法院依据当前的实际情况,作出庭内调解,这时候她的在丈夫和父母以她索要父母归还彩礼为由,认为她是一个自私自利心胸狭窄不孝父母的人,提出终止婚姻关系,逼迫老张的小女儿撤诉,一桩彩礼的纠纷案,终于划上句号,老张的小女儿认输而结束。
总而言之,女方父母收属彩礼,按传统文化习惯是理所当然的,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几千年的老习惯并不是钢铁铸的,一成不变的,父母和女方都有归属的权益,应该是共享。
涉及到老张的小女儿彩礼问题,因老张为女儿出嫁操办婚宴、嫁妆、婚车等用掉了一部分彩礼钱,应该算得上是这笔彩礼钱达到了父女共享的目的,并非女方一人独自所有,与事实不符,女方亏欠父母的养育成本,又应怎样来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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