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知情人士透露,前不久中某局内部发了一则通知。
通知内容主要是针对项目管理层,具体要求如下:
1、公司管理层(主要是项目经理),需要对自己负责的工程项目利润进行担保,担保物可以是固定资产也可以是现金。
2、如果项目未完成总利润的50%或者亏损,需要管理层负连带责任,也就是用抵押物进行赔偿。
公司认为,这样一来管理层们的利益与项目的收益挂钩,能避免“项目亏了、但项目经理赚了”这样的事情发生,毕竟现在行情不好,要赚钱就要跟公司共担风险。
其实很多房企此前都是这样干的,但因为现在行情不一样了 ,所以才会引发争议,但对于基层员工来说,以前项目亏了有公司兜底,现在项目亏了有管理层兜底,反正员工只管拿工资,压力算是给到管理层了。
如果按以往的经验,无论是从采购还是分包这些选择权的便利性来看,只要不出什么重大事故或者收到不到钱,基本上是不会亏的,一个项目下来,管理层也能赚不少,下面还能跌着喝点汤。
但今时不同往日,现在上面把项目资金卡得很死,不仅材料由集团采购,可能连分包都是区域公司指派,管理层手上就几万块的权限,很多时候还需要自己垫资,最怕的就是,管理层将这些压力分摊到员工头上,然后大家都一起实现“付费上班”。
其实在早些年,有很多项目经理都这样搞过,美其名曰“项目联合承包责任制”,当然,那时候行情好,想要这种机会还得跟领导搞好关系,只要投了,多少都能赚点,但现在......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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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风险抵押金吗
付钱打工。
哦吼 我司的文件传网上了[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