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两岸谍战回眸(41)白色恐怖下的台湾女性“受难者”

金鸡壹独立 2025-01-01 08:18:38

1949年,国民党兵败大陆逃往台湾,但蒋介石念念不忘“光复大陆”。与此同时,共产党人为实现祖国统一,秘密派遣1500余人入台,一时台海两岸谍云密布,危机四伏。由于叛徒出卖,大批潜伏台湾的地下党员被捕,其中被国民党当局公审枪杀的就有1100余人,他们中许多人的事迹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才被陆续公开。

2013年10月,中央在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修建了“无名英雄纪念广场”,专门缅怀1950年代牺牲于台湾隐蔽战线的无名英雄们。其中以吴石、朱枫、陈宝仓和聂曦为原型的雕像位居广场正中,两边花岗岩墙壁上刻着846位烈士的英名,还有许多留白,以便随时增加新发现的英烈名字。谨以此系列文字纪念这些隐蔽战线的英烈们。

(一)概述

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的台湾白色恐怖时期的女性“政治犯”约有200名左右。她们入狱前的职业身份包括学生、教师、护士、邮局职员、公务员、工会职员、药剂师、农村妇女、公司职员及家庭主妇等。

被判罪名包括:间谍或搜集情报(大部分被判死刑)、颠覆政府着手实施(大部分被判死刑)、参加叛乱组织(有期徒刑或死刑)、知情不报(有期徒刑)、为匪宣传(有期徒刑或感训)、援助罪(有期徒刑)、以及其它欲加之罪。

起初“定罪”时,大陆赴台人员一般都较重,而台籍本省人员则以“感训“为主。例如最早的1949年8月的“基隆中学案”,抓捕的外省人很快都枪杀了,不论男女(包括张奕明烈士,她应该是1949年5月20日“戒严令”颁发后,最早被枪杀的大陆潜台女英雄,牺牲于1949年12月10日,时年三十一岁)。

而本省人大都被判“感训”关押(包括基隆中学校长钟浩东也没有立即宣判死刑,他曾赴大陆参加地下党组织)。这让本省人产生了不该有的幻想,以为国民党对本省人比较宽大,于是许多本省人被捕后就坦白交代了。

其实这是国民党一贯的欺骗手法,以后的判决证实了张伯哲(1920—1950)烈士在狱中对狱友的说法:国民党对共产党是绝对不会手软的,这从蒋介石在大陆时期对共产党的所作所为被多次验证过了。

张伯哲是张奕明烈士的堂弟,家境比较殷实,中学读书时就秘密加入了地下党组织,大学上了一年就投笔从戎,担任过广东东江纵队的团政委,来台后任中共台中地区工委书记,是坚定的革命者,与国民党打过多年的“交道”。

张伯哲于1950年4月掩护战友撤退后被捕(前文有专门介绍)。他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在狱中每天都很平静,好像等待的不是死亡。狱友问他:“你不怕死吗?”他说:“孔子不是说过吗,朝闻道夕死可矣。”对他来说,“道”就是共产主义。

他的遗书中有这样一段留给家人的话:“你们反对我参加共产党,可是你们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证明我们是对的。”此时新中国已经成立,张伯哲觉得革命基本上已经成功,他死而无憾。

扯得有点远了,言归正传。自1950年起,国民党当局抓捕的中共地下党组织中台籍党员被判死刑的逐渐增多,先是支部书记以上的人都会判死刑。不久,组长以上人员也被判了死刑。再过一段时间,就连原先判处有期徒刑的地下党员,许多又经过“复审”枪杀了。包括台籍的女性“革命者”也时有被枪杀的报道见诸报端。

这些所谓的“政治犯”们主要关押地点为台北“保安司令部”看守所、“保密局”南所、北所及台湾各地的看守所,最后到“军法处”定刑。然后服刑场所为土城生教所、台东的绿岛监狱、安坑军人监狱等。

(二)台籍女性烈士

1953年7月,台湾绿岛监狱发生“新生训导处再叛乱案”,陈华(浙江人)等29名在监服刑的“政治犯”被控参与,他们被押回军法处裁决(陈华于1955年7月26日被枪杀于台北马场町刑场)。

而当时只有二十岁的“女犯”、台湾新竹人傅如芝,因接受陈华“通信多次,教育匪党理论,鼓励其反抗政府,并抄送匪书、匪歌、匪诗,递送匪书青年休养等”再叛乱罪,于1956年1月13日晨,与其他十三人(大多为台籍人员)被枪杀于台北马场町刑场(这是我查到的最早被枪杀的台湾本省籍女性受难者)。

1954年,台湾发生了“台南市委会邮电支部案”,“主犯”是吴丽水,而丁窈窕、施水环都是台南邮局的职工,她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台湾本省人,由于参加了给邮电职工争取利益的活动,被以“参加叛乱组织罪”抓捕。当时已身怀六甲的丁窈窕(1927—1956)入狱后不久临盆,生下一女。

两年后的1956年7月24日,带着幼女在绿岛监狱服刑的丁窈窕被狱警喊话:“丁窈窕,出列,你有特别接见”时,生于监狱长于监狱、听惯此语的两岁小女孩就感到再也看不到妈妈了。那一刻,还不太懂事的女儿,双手紧紧抱住妈妈,回头对行刑人说:“我妈妈不是坏人,你们不要枪毙她。”年轻的丁窈窕和她的闺蜜施水环双双为她们的理想信念而献身。

高中时的丁窈窕

1975年,丁窈窕年轻时的倾慕者、同样从事社会运动被判无期徒刑的郭振纯,因蒋介石去世“总统换届”而特赦出狱,得知丁窈窕已遭处决,便将珍藏的一绺丁窈窕的发丝葬于她昔日就读的台南女中操场边的一颗金龟树下以示纪念。后来人们感念这段美好的故事,将此树命名为“丁窈窕树”。

2015年,台风“莫拉克”席卷台湾全境,“丁窈窕树”也未能幸免,谁知这倒下的一棵树,却牵动了台湾许多人的神经……。

台南女中的“丁窈窕树”

以上四位女性台籍烈士均在北京西山无名英雄纪念广场的花岗岩墙上留下英名:

第九组第十四位: 丁窈窕

第十一组第三位: 傅如芝

第三十四组第六位: 施水环

第三十九组第九位: 吴丽水

据因“兰阳地区工委会案”入狱十年,后任“台湾地区政治受难人互助会”副总会长的台湾宜兰籍冯守娥女士说:“女性被判死刑的,我说得出名字有18位,但当然不只此数。”

(三)台籍女性入监者

我个人熟知的台湾白色恐怖时期受难者中的杰出女性是冯守娥(1930—2022)和许金玉(1921—2018)女士,她们出狱后都与“老同学”(狱中难友)结了婚,在逆境中成为终生的民主斗士(前期文中都有介绍)。

以下女性入监者内容由冯守娥1998年出席“21世纪东亚和平与人权国际会议(纪念济州岛四三事件五十周年)的演讲文稿《台湾白色恐怖与女性》中整理而来:

曾碧丽与丈夫李苍降(地下党员)一并被捕时,距生产只剩一个月,却仍遭绑住头发高悬起来刑求,导致胎盘早期剥离下体流血不止,女儿早产差点一尸两命,所幸母女最后都活下来;李苍降不久遭枪决(1950年10月与钟浩东同时遇难),曾碧丽被以“知情不报罪”判刑1年。

曾碧丽与李苍降结婚照

许月里女士被捕时怀孕两个月,怀孕五个月时被认为案情交代不清,开始被问案人员以棍子猛打、手推脚踢,她只能持续以跪姿保护胎儿,最后以“援助罪”被判12年。

(注:许月里女士是少数连续参与了1920、1940以及1980年代以来台湾左翼运动三阶段的前辈)。

许月里女士

“政治犯”们的女性家属原本就是弱势群体,经济能力普遍较男性差,不论是所承受的压力、或为支持政治犯家人要付出的代价都更大,也因此更辛苦。

郭太太生了四男二女,先生被捕遭枪毙,公公年迈自顾不暇,郭太太只能带着六名幼儿投靠娘家,没想到娘家父亲中风过世后,兄弟担心她分财产硬逼她搬家。

尽管郭太太曾受过高等教育,中学时还是校花,但一个人带着六名子女再背着叛乱犯家属的身份,根本找不到工作,最后邻居怜悯,请郭太太帮忙喂猪,一家七人睡在铺了木板的猪栏里,就这样撑了七年直到儿女长大,生活才逐渐走出困境。

萧素梅是冯守娥的中学同学,两人同一天被捕,她是独生女且父母早逝,与祖母相依为命。萧素梅被捕后,当时已高齢90的祖母顿失依赖,只能靠贫民救助和邻居帮忙过活,萧后来遭判刑5年,坐牢期间罗东镇上的人常常见到她的祖母在街上踽踽独行很是凄凉,所幸她出狱后祖母仍健在,之后更活过一百岁,见到孙女结婚还抱到曾外孙。

萧素梅与冯守娥(右)

同乡陈太太家里三人被捕,即52岁的公公、31岁长子(其丈夫)、21岁次子。公公之后被枪决,长子判刑15年,次子被判感训但关了6年才获释。

家里剩下五十多岁的婆婆带着还就读小学的小儿子及两个小女儿,加上陈太太的三名幼儿,七人都是老弱妇孺,亲戚怕被牵连都避而远之,陈太太几度想自杀,却放不下幼儿只能咬牙硬撑,靠着耕种家里的薄田维生。

这段文字虽然只有六百多字,但女性受难者及家属的心酸跃然纸上,直击我们的内心深处。

当然,台籍女性受难者不止上述几人,基隆中学校长钟浩东的妻子蒋碧玉是台湾抗日爱国志士蒋渭水养女。1940年与新婚丈夫钟浩东从台湾来到大陆,辗转多地投身抗日洪流。1946年返台,1950年钟浩东被杀害后,蒋碧玉被押去绿岛监狱服刑十年。他们的故事后来被侯孝贤导演拍成了电影《好男好女》,让更多的台湾人知晓这段白色恐怖时期政治受难者的往事。

2012年12月,一部收录六位曾在台湾白色恐怖时期入狱的女性受难者故事的著作《流麻沟十五号:绿岛女生分队及其它》出版,真实地反映了绿岛监狱女性受难者的生活情况,她们被剥夺了姓名,只以编号代称,过着不确定未来的生活。2022年被改编成电影在台湾上映。

亲历者之一的张常美是1950年上高一时,参加了学生自治会被捕入狱的(与前文提到的张伯哲案有关),当时只有十八岁,当年即被判刑十二年。她辗转移监到台北与台南监狱,到绿岛监狱时被编入唯一的女生分队,人数大约一百人左右,她的编号是72。

1953年又因牵连“绿岛再叛乱案”被送回台湾,她和许晓霞两位女性涉案者逃过了死劫,而年仅23岁的傅如芝却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张常美随后被转送土城生教所直到刑满。1962年出狱后和“老同学”欧阳剑华(1927-2011,福建福州人,书画家,因言论而入狱多年)结婚,四个孩子成为舞蹈家、大学学院院长、系主任与大提琴演奏家,后半生圆满。如今,已90多岁,身体硬朗且生活充实的老人谈到过去,她总是一句话:“很辛苦。”

电影剧照

而“更辛苦”的还有那些坐牢带着幼小子女的女性受难者,大多是因为父母双方都被捕,或女性被捕时已怀孕,在牢里生产后,孩子继续留在牢里,这样孩子受折磨,大人更是受到双重苦难。

(四)特殊女性群体

1952年10月11日凌晨,国民党军队突袭福建东南部的南日岛,解放军守岛部队寡不敌众,激战两天后,被掳走大批武器物资和战俘,包括596名解放军官兵和200多名渔民、当地干部、后勤女民兵及普通妇女,他们先后被送到绿岛监狱的新生训导处进行“感训”(即思想改造)和强迫劳动。

不久,一位被俘的孕妇没被送到台东医院待产,就在监狱一位医官的协助下,没给上麻醉药就产下一子,大家不禁为幸存活下来的母子鼓掌拍手。

后来,这些来自南日岛的女俘虏又被调往台东、高雄、花莲等地。其中一人在外岛军队中被强奸,为配合当时军队的反共宣传,这名被强奸的女俘虏最后被杀了,并换上大陆人的衣服抛进海里让她漂上岸,好让百姓以为她是在对岸被奸杀抛海漂到台湾的。

按当时的规定,政治受难者出狱前需要2位保证人担保,但许多外省人很难找到保证人,因而刑期被拖延。即使出狱后,在两岸敌对状态下,这些女战俘们大多也只能在台湾各地过着苦难深重的生活……。

综上所述,女性群体受到的白色恐怖之害非常广泛,因为不仅是被捕的受难女性,每一个受难者都有母亲,许多受难者也有妻子姐妹,在这场绵延数十年的浩劫中,她们所受的苦难及心酸,都非一般人所能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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