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件裙子退货店家损失近八千元,大学生也不能为所欲为

798守夜人 2024-07-16 19:52:19

400多件裙子退货店家损失近8000元,滥用7天无理由退货,谁为不诚信买单?

据媒体报道,浙江金华的网店老遭遇了一次非常令人恶心的事情,某高校大学生团体操后组团狂退400套裙子,店家损失超过8000元。

“绝大多数裙子都被穿过了,打开包装后一股难闻的异味扑鼻而来,完全无法再次销售,只能报废。”近日,面对400多件被退回的裙子,浙江金华的网店老板姚先生心痛不已。

姚先生查看退货订单后发现,这些订单为集体退货,他直接损失近8000元,还导致网店退货率飙升。“退货率越高,店铺排名越靠后,权重也会受影响变低。”

目前,店主已向学校及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暂无结果。

另据其他媒体报道,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情况通报:经调查,存在“一部分学生使用过后退货”情况,学校已对涉事学生批评教育,并安排专人积极与商家沟通联系,表达歉意,商议解决措施。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培育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此类事件并非偶然出现。前段时间,“某电商女装商家吐槽退货率高达80%”的话题冲上热搜。

不少网友对买家的这种做法表示反对,认为买家滥用了“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是自私和不道德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商家利益,还会影响诚信的市场环境。

有网友认为,这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的行为,就应该对退货者施以惩戒,不然谁都可以随意退货,那岂不是乱套了,所有后果难道只有卖家承担吗?

也有网友表示,七天无理由退货只是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在法律层面都获得支持,不是“使用权”,支持店主维权到底。

其实有很多办法可以应对这种一次性的演出,但不知道这些还没有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为什么会选择这样极端的行为,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会给商家带来怎样的麻烦吗?

也有媒体报道称,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不该被滥用。无理由退货不能变异为“无理退货”。要知道,权利可以依法行使,但权利不能滥用,任何人行使权利时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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