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福建阳光集团及其重要子公司新增重大诉讼和资产受限情况。
其中,截至2024年8月2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金额共计24.48万元的债务问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正面临股权质权纠纷案,该案件将于2024年9月2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多家公司股权被冻结,冻结期限均为三年。
8月28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涉及两起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分别约为6.47亿元和3.19亿元,总计约9.66亿元。
公告显示,两起案件均属公司债权回购合同纠纷。
案件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以5亿认购“21福建阳光SCP001”及以2.5亿认购“21福建阳光SCP003”两项债券,均因触发交叉违约条款,原告要求福建阳光集团提前回购,福建阳光集团未能履行而被起诉。
福建阳光集团于公告中表示,会积极配合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积极披露相关信息。
8月15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因经营转型、行业周期性因素等影响,公司面临现金流压力。同时,由于原审计机构已解约,且目前尚未找到新的审计机构,公司无法按时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
福建阳光集团正在采取措施应对债务违约问题,包括处理涉诉案件和推动资产处置,以筹集所需资金。公司表示,一旦相关问题得到解决,将立即完成半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24.8万对于阳光集团可能还不至于失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