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从四川来到浙江务工,平时比较迷信,利用工作之机到各大寺庙踩点,而实施盗窃佛像的,并且摆在家中进行供奉,最终案发被警方抓获涉嫌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这段时间以来,市公安局越城分局鉴湖派出所接报警称,辖区芳泉石宕庙的佛像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对现场勘查并研判分析,终于锁定一名嫌疑人,并在其出租屋成功抓获。
经过警方调查,嫌疑人王某来自四川,本身比较迷信 白天在绍兴一工地上班 晚上进入绍兴各大寺庙进行“踩点”。
“千手观音”“送子观音”“玉皇大帝”发现寺庙内佛像没人供奉的就盗窃放至家中,摆上瓜果糕点,点上香、蜡烛进行供奉。
此外,王某因喜爱红色,还把他觉得颜色不好看的佛像,用油漆涂成红色后进行供奉。
事后,王某交代,他从7月份开始实施盗窃,共在5家寺庙偷窃了21座佛像。有些还没来得及拿回家的,藏在山洞和桥底下。目前,王某因行为构成盗窃罪,已被越城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措施!
对此,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调侃:你说他不敬吧,他偷回家供着,你说他敬吧,他又去偷,这怎么说呢?
他会不会觉得自己被抓是因为神佛的惩罚?
那么,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佛教中很重要的规则就是不偷盗、不杀身,嫌疑人王某既然有宗教信仰,那么就应该虔诚的去信奉。他的行为简直是背道而驰。
2、从法律层面来分析,不管嫌疑人王某盗取佛像是出于信仰的需要呢?还是为了占小便宜的目的他盗窃佛像行为侵害了相关寺庙的财产权,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首先,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对于盗窃行为,到底是涉嫌治安违法还是涉嫌刑事犯罪,主要是要看涉案金额。同时,根据浙江省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为:盗窃数额在3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为“数额较大”,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需要注意的是,在本案中,虽然公安机关查明嫌疑人王某盗窃佛像21尊,但是并没有进行市场经济价值鉴定,但是依然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为法律规定盗窃金额除了数额较大的,有多次盗窃的同样涉嫌刑事犯罪(这里多次盗窃的是指两年以内有三次盗窃行为的)。所以,嫌疑人王某因为5次实施盗窃行为,已经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此时,从量刑的角度来看,构成盗窃罪的,嫌疑人王某首先是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