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方凌晨查获涉黄场所,4种价格交易,现场带走16男15女!

龙眼 2021-12-30 15:21:25

近日,湖南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一起组织卖淫案件。周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依法查明,2019年8月份以来,周某某在衡阳市石鼓区,从事组织卖淫活动,组织十余名失足女从事非法服务活动,并规定提供非法服务的价格为,人民币850元、950元、1050元、1250元等。同时招聘余某某10与人作为代客业务员,共同从事非法服务活动。

凌晨0时许,公安机关查获衡阳市石鼓区某酒店的卖淫场所,现场抓获卖淫嫖娼活动的失足女马某某(未满18周岁)等15人及嫖客段某某等16人。

通过现场扣押的收支账本、工资本显示,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1月9日,该卖淫场所招揽、接待嫖客,共计1979人次,组织失足女提供非法服务,共计1984次收取嫖资260万余元。

法官释法

根据法律规定,组织卖淫罪是以招募、雇佣、纠集、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本案中,周某某先后雇佣、招募、纠集多名卖淫女在指控的多间酒店等地从事卖淫活动,规定卖淫女上班时间,并根据提供性服务的项目收取嫖资,然后与卖淫女分成,并雇佣10余人协助其进行组织卖淫工作,其实施了提供相对固定卖淫场所,规定上班时间,规定卖淫收入的分配比例等行为,属于实施了对多名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的管理行为,构成了组织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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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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