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胶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相关情况。胶州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汤龙江,胶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李琦,胶州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刘忠杰,胶州市司法局依法行政审核和监督管理科科长王贵周,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3年,胶州市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持续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质量,为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行政复议工作基本情况
从案件受理、办结情况来看,2023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6件,受理285件,同比增长27.58%。
从受理案件的类型及事项分布情况来看,复议案件主要集中于治安管理、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领域,案件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行政不作为、行政确认为主。
从案件审理结果来看,撤销、撤销并责令重作、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42件,占14.73%,经调解、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81件,占28.42%;维持原行政行为106件,占37.2%;驳回复议请求56件,占19.65%。全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100%。复议后起诉率、复议后案件败诉率均呈下降趋势。
行政复议案件特点分析
一是案件数量稳步增长,复议渠道不断畅通。2023年,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6件,较2021年(224件)增加了72件,呈持续增长态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
二是涉案类别广泛,争议领域集中。2023年行政复议案件包括行政处罚、投诉举报、行政确认、行政不作为等多个类别,案件涉及的部门主要集中在公安、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与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
三是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案件占比大增。2023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中,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案件数量96件,占比33.68%,成为行政复议占比最多领域。
行政复议工作主要做法
2023年,胶州市行政复议机关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上下功夫,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做文章,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求突破,联合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共同开展行政复议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行动,创新打造“稳企护商”行政复议品牌,相关工作经验作为青岛市地方改革案例报省委改革办,入选《全省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2023年山东省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典型事例。
(一)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上下功夫。一是多方联动聚合力。出台《发挥行政复议作用 强化诉源治理 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办法》,强化行政复议源头预防、受理前介入等调解机制,通过府院联动、府检联动等方式,切实化解行政争议。2023年共调解案件81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28.42%。二是多元机制强内力。健全行政复议规范化审理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通过邀请法律顾问参加论证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提升审理质量,促进案结事了。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00%。三是化解争议成主力。发挥行政复议机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普法蓝马甲”团队开展宣传,将更多行政争议引入复议主渠道。落实《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情况回访办法》,精准掌握案件进展情况。2023年,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实现100%。
(二)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做文章。一是聚焦问题导向,坚持有错必究。在复议案件审查中,坚持严的总基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执法部门存在侥幸心理。2023年,我市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达43.15%。二是聚焦规范指导,坚持以案说法。编印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从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中选取常见执法问题汇总编制,实现“剖析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在办理复议案件过程中,组织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旁听,切实发挥行政复议“治未病”作用。三是聚焦协调联动,坚持多元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联动,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政争议发案量多、纠错率高的执法领域,将其列入重点执法监督对象,通过开展案卷抽查、专项执法监督等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求突破。一是创新开展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行动。梳理21个重点执法领域,发布胶州市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261条,覆盖企业1万余家。编印涉企行政复议案例汇编,在企业较集中的园区设立服务点,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听取企业诉求,选聘10名涉企行政复议监督员,多元联动实现复议惠企。
二是关口前移护航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提前研判重大项目落地全过程风险,梳理土地征迁补偿、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类案标准化审理指引,为项目有序推进提供法治保障,在涉及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引导规范,保障重点项目的顺利快速推进。三是优化涉企案件审理机制。对于涉企类行政复议案件,采取实地考察与书面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理,联合市工商联、商会组织等参与调解,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研判分析,从而使行政复议决定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实现双赢共赢。
针对发布主题,受邀参与的媒体就民众关切提出相应问题:
青岛晚报记者:我们注意到,2023年以来,行政复议机关坚持能动复议理念,注重加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沟通协调,主动提示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请问有没有一些代表性的案例供公众参考。
王贵周:大家好,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我们选取了涉及部门履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的5个典型案例,下面由我予以介绍。
案例一是申请人不服市公安局不予行政处罚案。申请人报警称其孩子在学校被老师撤掉凳子导致摔伤,被申请人对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后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案涉老师作为幼儿园班主任具有维护教学秩序的工作职责,在管教孩子的过程中将其坐着的凳子撤走,明显不当,但其并无主观伤害他人的故意,因此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故维持市公安局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指出该老师行为的不恰当性,起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二是申请人不服市人社局不予工伤认定案。王某某系申请人公司收料员,在工作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在工作时间返回宿舍休息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复议机关认为,王某某的建筑工地宿舍和工作岗位存在混同,对夜间入场车辆仍需随时起身工作,其宿舍可以视为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该案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经复议机关调解,被申请人主动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是申请人不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处罚案。申请人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被处以罚款20元。复议审查认为根据申请人的违法情形,应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立即与被申请人联系,启动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机制,被申请人自行纠错,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该案件在7日内办结,体现了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
案例四是申请人不服某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某采购项目享受补贴对象名单,被申请人在签收后未作任何处理。后经行政复议机关核实,该政府信息被申请人确实不掌握。本着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在行政复议机关的调解下,经与申请人面对面沟通,释法明理,申请人最终同意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案例五是申请人不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案。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举报,要求对某单位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被申请人对该单位进行调查后作出《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复议机关认为,行政机关对外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应当形式全面,内容完整,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案中,被申请人在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时,仅告知不予立案的结果,并未告知申请人不予立案的原因、也未列明不予立案的法律法规依据,未履行必要的说明理由义务,违反了行政行为的基本原理和程序正当原则,最终,行政复议机关撤销《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胶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请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对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带来哪些新变化?
王贵周:感谢记者朋友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关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给我们行政复议工作带来的最明显的变化就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更加明显。从新法实施后案件数量来看,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57件,同比增长150%,呈明显增长态势。这些数据的背后,也反映出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护自身权益,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我们也会树牢质量意识,把好案件核查关、法律适用关、文书质量关,确保办案质量全面过硬,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
胶州市人民法院通报了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介绍了医美、交通监管、土地征收等领域5个方面典型案例。(魏媛娇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