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冷知识】农作物种子标签的常见问题(快来文末入7群)

晓东谈商业 2024-08-19 13:52:39

1、请问应当如何标注风险提示?

答:《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者信息、种子的主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应性等使用条件的说明、风险提示与有关咨询服务,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并对标签和使用说明的真实性负责。风险提示应包括种子贮藏条件以及销售区域主要病虫害、高低温、倒伏等因素对品种引发风险的提示及注意事项。

对于主要农作物,风险提示应与品种审定公告或引种备案信息相一致;如果通过两个以上省级审定,风险提示应当与销售地所在地省级品种审定公告一致;如果是同一生态区引种,风险提示应当与引种备案信息一致。如果在实际生产中,因外界因素导致品种抗性发生变化,种子生产经营者应以品种的实际表现为准如实进行提示。如果存在公告内容以外的可知风险事项,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如实说明。

对于非主要农作物,属于登记目录内的作物,风险提示应与品种登记公告相一致;对于其他非主要农作物,风险提示应与品种在当地的实际表现相一致。

2、种子标签二维码怎样制作?

答:《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规定种子标签二维码应包括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或进口商名称、单元识别代码、追溯网址四项内容,且二维码的大小不得小于2平方厘米。

《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编码规则》规定,种子标签二维码的四项内容每项单独成行。二维码设计采用QR码标准,二维码的图形表现及识读信息中不得含广告或引人误解的内容。种子标签二维码的制作是开放的,由种子生产经营者自行设计,二维码的追溯网址及网页由企业按《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编码规则》自行设计。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及种子管理机构不会指定或委托任何企业或个人设计软件、制作二维码及追溯网页。二维码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印制在标签上,但要确保不脱落,确保可识别。

3、能否以剪切、粘贴等方式修补标签内容?

答:《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规定,种子标签是指印制、粘贴、固定或者附着在种子、种子包装物表面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这里的粘贴,一是对于不易包装的种子,可先印制标签,再以粘贴方式固定或附着在种子上;二是对于罐装种子,可先印制标签,再以粘贴方式固定或附着在包装罐上;三是对于进口种子,可将中文标签以粘贴方式固定或附着在种子包装物上,但不得覆盖外文标签。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剪切、粘贴等方式修改或者补充标签内容的,按涂改标签查处。即不允许对完整的标签通过剪切方式进行破坏,再以粘贴方式进行修补;不允许对成品标签以粘贴方式进行涂改。

4、超过标注保质期的种子能否销售?

答:超过保质期种子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过期种子质量仍能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指标,或者达到标签标注指标;二是经检验,过期种子质量未能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指标,或者未达到标签标注指标。对于第一种情形可销售,对于第二种,农业主管部门应该依据《种子法》第七十六条按劣种子予以查处。

5、种子企业在标注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时应注意什么?

答: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一定要注意内容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常见的标注问题有很多:

标注值和规定值相混淆:规定值是极限值用于执行,而标注值是具体值,用于判定。

物种标注错误:例如在胡萝卜种子标签上标注白菜类的种子质量标准代号。标注标准错误:在一起案件中,2013年2月生产的一批番茄种子,应当执行标准GB16715.3—2010,该标准规定杂交种纯度不低于96.0%;而这批番茄种子的标签标注的执行标准是GB16715.3—1999,杂交种纯度标注是≥95.0%。该种子企业被以销售劣种子追究法律责任。

产地标注错误:在2011年公安部“亮剑”行动中,一家种企用标注外文的包装袋,包装出种子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种子,该种企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8年。

品种名称标注不真实:2015年,内蒙古一家进口分装商将“X3670”向日葵种子的品种名称改成“X9696”,分装商将品种名称由“X9696”改成“LH5009”,分装商和销售商均犯生产销售假劣种子罪,分别被判刑10年和6年有期徒刑,被处以罚金104万元和110万元。

此外,还有生育期标注不真实、品种说明标注内容与品种审定公告不一致;审定编号、适宜种植区域、种植密度、抗性标注不真实等。

6、如何判定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内容的真实、规范?

答:查看标注内容的真实性主要看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常见大田用种冒充原种、常规种冒充杂交种,以及品种特征特性、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不符的情况。另外,《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是衡量标注内容是否合规的重要标准。常见术语标注错误(如种植季节与栽培季节混淆);品种名称、单位名称及品种性状标注不规范等。值得注意的是,不真实的标注未必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标注未必不真实,符合规定的标注未必真实,真实的标注未必符合规定。

以下解答适用于湖北省,其他省份相关政策细则请持续关注各省主管部门官网发布。

1.关于能否标注商标TM和注册商标R------可以TM是商标符号,即标注TM的文字、图形或符号是商标,但不一定已经注册(未经注册的不受法律保护)。TM表示的是该商标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且国家商标局也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进入了异议期,这样就可以防止其他人提出重复申请,也表示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用圆圈R,是“注册商标”的标记,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并已经商标局审查通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2.关于能否指定或推荐二维码的制作商------不能农业部、湖北省种子管理局没有指定任何一家制作企业,种子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二维码制作企业。《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3条:种子生产经营者负责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的制作,对其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

3.关于超过种子标签标注的保质期的种子能否销售------可以种子企业根据种子质量情况自行决定,如果种子质量没有变化,符合标签描述的标准,即使超过了标签标注的保质期的,仍然可以销售。《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质量保证期是指在规定贮存条件下种子生产经营者对种子质量特性值予以保证的承诺时间。标注以月为单位,自检测日期起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采用下列示例:质量保证期6个月。

4.关于如何标注种子标签中风险提示内容------品种公告信息种子企业主要是根据品种审定、登记的信息,要求如实地进行描述。审定多年的品种,品种的抗性等会随之发生变化,需要企业 及时变更新的标注信息内容。《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22条:风险提示包括种子贮藏条件以及销售区域主要病虫害、高低温、倒伏等因素对品种引发风险的提示及注意事项。

5.关于种子批和大包装否能用一个二维码------不能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具有唯一性,一个二维码对应唯一一个最小销售单元种子,必须是一袋一码,不可重复。每个袋子的二维码具有唯一性,不能以剪切、粘贴等方式修改或补充标签内容,只能通过喷码技术或者印刷技术来实现一袋一码。《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编码规则》第3条: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具有唯一性,一个二维码对应唯一一个最小销售单元种子。二维码一旦赋予给某一商品种子,不得再次赋给其他种子使用。

6.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是否能自建二维码平台------可以有条件的,如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企业,可以自建平台,要有服务器机房,软件技术人员等,并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升级,保障安全正常运行。不具备条件的可以购买服务,自主选择能提供成套的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系统的制作商,自由选择二维码追溯模块开发平台、喷码技术或者印刷技术等,大部分种子企业采用,比较普遍。

那么种子标签有哪些详细内容呢?下图提供了规定和制作要求

0 阅读:0

晓东谈商业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