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非法行医”,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包括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者。
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或是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以及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医疗活动等,以上行为,均可列为“非法行医”。(资料来自网络)

再从字面上分析,是把行医这种行为,上升到了法律层面,换句话说,是行医这种行为,由于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一种善行,在过去是不被认为是违法的,因此现在说违法,是上升和提高了档次。
那么上升了档次,也就是进步了,为了患者的切身利益,健康保障,这样的升级进步,无疑是有利的,也是及时的。
那么为什么强调证件呢,这就得从考证的目的说起,为什么要考证,就是保证医生的质量,通过系统地考证,方能知道和了解其具备不具备行医的资格。

这就是考证发证的目的,虽然考证是其理论,与治病中的实践,尚有一段距离,但是理论好了,实践起来总是快捷一些。
不过凡事不能机械地去看问题,有了证看病就一定效率高,没有证看病就一定不行,这也不一定,这是过于强调证的一种弊端。
在现实中,这种弊端更为明显,比如有患者突然患病,旁边有懂医者,要想上前施救,但是却没有证件,这就有点尴尬,不救是条人命,要救没证,不具备行医的资格。

从长远来看问题,这种医疗行为的升级,上升到违法的高度,还有几条不利于医疗的发展。
比如其一,束缚了学医从医者的手脚,让他们望而却步,小心翼翼,放不开手脚,不能大胆地去施展自己的医术,更不能勇敢地去对突发症状的患者施救。也会让不是医生,但有一技之长的人,没了用武之地。
二、过于强调证的重要,还是一种医疗资源的浪费,让一些民间医师,有一技专长的人,和他们的经典偏方验方,全部毁于一旦,不敢再用。

三、过于强调证的重要,还会滋生过度管理,过度监管,过度罚款,这些都不利于医疗发展的行为,在现实中,也已经发生,一些天价罚款,早已出现,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
四、设置“非法行医”,还可以让一些应该得到及时救治的患者,因为施救的迟缓,而延误了治疗,受到了不应该的损失。
综上所述,是一般人能看到的缺陷,更深层次的影响,还没认识到,这样看来,单纯强调证的重要性,还是有待考证的。

如上所述,从历史上看,也从来没有医生办证的先例,对患者施救也没有非法不非法之说。包括李时珍,孙思邈等这些大医家。
还有一点,过于强调证的重要,还增加了无证行医的可能性,考证难考,有些医者,干脆就不考了,便会偷偷地行医,无证行医者反而增多起来,形成尾大不掉之势。
一个证件,所产生的影响,绝对不能忽视,由此隐隐感到这个证,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个只能由时间来验证了。
以上只是个人看法,不及其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