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力上一律平等——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
12月10日为世界人权日,是为纪念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而设立的纪念日。人权日始于1950年,国际社会在这一天共同纪念《宣言》倡导的基本自由,向积极促进和捍卫这些权利的人们致敬。

由来
世界人权日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二战期间,到处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人类遭到空前的浩劫。在战争年代,根本没有什么人权可谈。所以人类吸取了这惨痛的历史经验教训后,为了避免这样的悲惨历史重演,通过联合国在1948年12月10日发表《世界人权宣言》。值得注意的是,《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大会在没有任何国家反对情况下通过的。为了纪念这个重大的日子,联合国把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的日子定名为“世界人权日”。这就是“世界人权日”的由来。

《世界人权宣言》
联合国大会在1948年12月10日颁布《世界人权宣言》。作为第一个人权问题的国际文件,《世界人权宣言》为国际人权领域的实践奠定了基础,对后来世界人民争取、维护、改善和发展自己的人权产生了深远影响。2018年12月10日,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宣言》的最后文本要求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人人有权享有言论、表达意见、思想和良心的自由,以及不受酷刑的权利。

意义
为纪念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这一宣言是人权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为各国保障人权提供了一个通用的参照框架。世界人权日的设立提醒全球各国重视人权问题,推动国际社会努力促进和保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平等权等诸多基本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同时,这一纪念日也提供了契机,促使各国审视自身在人权保障方面的成果与不足,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促进人权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在全球范围内营造尊重人权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