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和工作档案年龄不符,对60后70后很常见,当年为了符合政策私下把年龄改大或者改小,在1984年身份证出现后,又按照真实年龄进行的登记。
修改年龄之后,直接影响退休年龄的认定,在2024年底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慕容博一案进行审理时,就对年龄问题一锤定音,以档案年龄为准。
案件详情解读
1955年4月29日出生的慕容博,于1969年12月入伍,个人档案《应征公民兵役登记表》中,登记的出生年月为1954年4月,慕容博在退伍后进入市广播电视台工作。在2014年4月,慕容博单位向当地社保部门,提交其养老金待遇审批表。
当月,社保局通知慕容博办理退休手续,当事人不服,认为自己并没到退休年龄,向法院申请更正档案中的出生日期。经江西省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退休以档案为准。慕容博向江西省最高人民法院提交,驳回申请,定调退休仍以档案年龄为准。
最高院驳回依据
国家劳社部于1999年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文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两者时间不一致,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为准。
最高院的判决,也为退休人员的年龄问题给了最权威的意见,能够帮助各地区法院在处理相关事件时,进行严谨守法的审理。既保证了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一些人员为了提前或者延后退休,影响国家社保权益。
档案中出现多个出生日期
个人档案中涉及资料较多,例如学籍信息、政治面貌材料、工作经历材料以及职称和奖励情况。多数材料,都会涉及到个人的出生日期,并且在早期的档案中,很多日期是按照农历填写,并且没有备注说明。
通知规定,职工年龄的认定,个人档案和身份证不一致时,以个人档案为准;个人档案里,如果出现出生日期不一致,按照本人档案最早记录的为准。由于早期档案都是手写,即使出现错误后续发现,也没办法进行更改。
最新退休时间规定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办法》,男职工退休时间从60岁延长到63岁,女职工从50岁、55岁延长到55岁、58岁。渐进办法是,从2024年开始每晚退休一年,退休时间延长3个月,50岁退休的女职工为6个月。
符合弹性退休条件的,即非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及管理层人员的,在到达之前法定的退休年龄(男60女50/55),可以申请提前或者延迟退休,最长时间为3年,且不能早于之前法定的退休年龄。
职工的档案至关重要,一旦档案缺失,会影响职工退休或者福利待遇的申请。例如特殊工种提前5年退休,如果缺失特殊工种证明材料,就没法办理相关手续。
也希望大家明确,目前国家对于退休以及待遇认定,都是以档案年龄为准。如果是档案名字同音不同字的情况,只要身份证号没问题,去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