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司法厅公布了8起行政执法监督的经典案例,其中有一例非常的有代表性,引发大家的强烈关注。相信很多人都喜欢吃拍黄瓜,除了在家自己做也会在外面吃饭的时候,叫上一份开开胃,但大家知道吗,其实按照相关的规定,就算是饭店自己做的拍黄瓜,也是要办理相关的食品许可证的,在广东的某县之前就发生过饭店因为外卖刀拍黄瓜,盈利34块钱却差点被罚5万块钱。
不就是拍几根黄瓜吗,有那么严重吗?相信不少人在看到这样的新闻都会有这样的想法。事情发生在2022年5月份,在广东某县的一个餐厅,因为外卖刀拍黄瓜被人举报到当地的视角管理局,真想不明白,拍几根黄瓜都有人举报的,在收到举报以后,当地的市监部门迅速行动,很快就上门并且确认了餐厅老板私下做拍黄瓜并且外卖给顾客食用,说他违反了相关的规定,要对餐厅做出处罚,老板总共拍黄瓜收入34块钱,要全部没收,另外还要被罚款5万,老板听到这样的消息,都感到了天塌了,尽管他再三向工作人员解释,但依然被开了罚单,限期缴纳罚款。
老板心想,自己只是拍了几根黄瓜,客人下单的外卖,怎么就摊上大事了呢,而且一罚就是5万块,他无法接受这样的处罚,于是他多次拨打当地市级的民生热钱,表达自己诉求,终于,功夫不怕有心人,市一级的相关单位在二次复核整件事以后,认为所在县的市监局的做法存在问题,要求撤销对于涉事餐厅老板的5万块钱处罚还有34块钱的营业所得。改为口头的警告处罚,最后事情得到解决。
任何事都不能随便的小题大做,人家开了餐厅不容易,随便拍几根黄瓜就想要被罚款几万块钱,真的是太过了啊。还好上一级单位,及时纠错,不然真的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又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