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百四十次练习微笑后,沈皓朝我扔了个烟头。
“不像!程欢欢不会笑得这么谄媚!”
所有人都知道,我是沈皓白月光的替身,一个赝品,活得毫无尊严。
就在这时,白月光程欢欢回来了。
沈皓红着眼要跟我离婚。
程欢欢却越过沈皓拉起我的手:“你很好,他不值得。”
1
轻轻把女儿放下床,确认已经熟睡,我开始例行练习微笑。
床头照片上的女人穿着学士服,对着镜头回眸一笑,阳光洒落,在她飞扬的发丝镀上一层暖金色,宛如一朵向日葵。
灿烂,阳光,耀眼。
与我多么不相干。
我牵动嘴角,努力模仿,扯出一个弧度,维持了好几秒。
一个带着火星的烟头便扔了过来,砸在睡衣上,烫出一个洞。
“不像!欢欢不会笑得这么谄媚!今天练不出来没得睡!”
语气尽是不屑,丝毫没有夫妻间该有的温情。
卧室外响起细碎的嘲笑声,声音不大,却能刚刚好传进房间,清清楚楚。
“那个东施又效颦,啧,再怎么学,都比不上程姐姐一个脚指头,真恶心。”
“早就跟你哥说不要把她娶进门,一个没用的花瓶,我说出去都嫌丢人!”
我有些狼狈,咬着唇,努力控制住眼眶里的泪水,捡起地上的烟头,熄灭扔进垃圾桶,从衣柜拿出新的睡衣换上。
再次扬起笑。
沈皓不耐烦地皱眉,刚想张口骂人,电话响了。
他接起电话,没聊两句,眼中阴翳之色尽数褪去,起而代之是欢喜和雀跃。
“真的?欢欢真的回国了?什么时候的飞机……好!取消明天下午所有安排,我要亲自去接!”
接着,他嗤笑了一声。
“林晚?管她做什么?你小子不是经常说,她是个金丝雀吗?不就是给钱嘛,欢欢都回来了,我还会留着她?”
在他眼里,我就是这么卑微低贱。
甚至可以当着我的面与助理一起辱骂我。
挂完电话,他瞥了一眼我面如死灰的脸,慢条斯理道:
“你也听到了,欢欢回来了。”
“你这个替代品,也该走了,欢欢看到你会不高兴的。”
“明天……”他考虑到明天要接程欢欢,接下来还要度一阵蜜月,转口道,“找个时间我们去离婚。”
我垂眸看了一眼熟睡的女儿,再抬头看着床头那个明媚阳光的女孩。
“知道她会不高兴,为什么还要娶我?”
“难道她知道你结过婚,还会喜欢你吗?”
“她一个海归博士,会要一个离过婚的男人?”
沈皓唰地从沙发上站起来,高声叱骂:“林晚!你不要太过分!认清楚自己的身份!你要是好声好气跟我说话,还能分一笔财产!否则,你一分钱也别想要!”
他突然拔高的怒斥太过骇人,把熟睡的女儿被吓得一抖,继而猛烈哇哇哭起来。
他见状,眼中闪过一丝不忍,给了我一个责备的眼神。
我无暇回应他的不悦,连忙抱起女儿哄睡。
而他不管我是不是还在哄睡,啪一声关掉房间灯,呼呼而睡。
漆黑的夜,空旷的房间,回荡着女儿无助的哭喊声,和我麻木的轻哄声。
明明吵闹无比,我却觉得死寂。
看着原本应该放婚纱照的床头,放着另一个女人堂堂正正的毕业照。
有那么一瞬间,我突然笑了。
不同于床头阳光明媚的笑,而是充满嘲讽和悔恨。
他的白月光纯洁高雅。
而我只是个连学位证书都拿不到的抄袭狗。
五年的圈养和低到尘土里的卑微,一点点损耗我原本的生命力。
2
我和沈皓相识在五年前大学毕业的那一晚。
那一年,我呕心沥血熬论文,却被冠上抄袭的罪名。
而我“抄”的对象,则是校前任学生会会长,校舞蹈队队长,奖学金和项目奖金拿到手软的优秀学生沈芸。
在导师的眼里,沈芸聪明乖巧,自信可爱,是不可多得的顶尖学生。
更重要的是,她是往学院砸钱最多的沈氏集团的千金。
而跟她写一模一样论文的我,沉默寡言,平平无奇,常年游在年级中下层,当然就是抄袭者。
可我仅仅是因为开学时不肯答应沈芸调换靠窗的床位,就要被学院打压,连舍友和同学也在沈芸的带动下,孤立了我整整四年。
即便我在所有老师面前据理力争,吵得面红耳赤,甚至当面翻出所有原始数据,抄袭之名仍然稳稳当当套在我的头上。
仅仅是因为,沈芸背后的沈氏集团,是学院最大的投资方。
答辩是上午结束的,判我抄袭的公告是中午发出的。
动作一前一后,十分丝滑。
因此,我没有拿到学位证书,甚至以一种屈辱的方式,被钉在学校历年毕业生的耻辱柱上。
填志愿时对M校的憧憬和畅想,四年无一日虚度的勤勉时光,就这么成为了笑话。
当天晚上,喝得烂醉的我在毕业晚会外截住了沈芸,嘶声力竭质问她为什么抄袭我。
可她只是轻蔑地看了我一眼:“抄你又怎么样?你知不知道我是谁,争什么呢?有用吗?”
愤怒,怨恨,不可置信,强烈的情绪冲昏了我的头脑,我恨不得将她剥皮拆骨,吞吃入腹。
就在我拿酒瓶狠力往她头颅上砸时,一只大手紧紧地抓住了我。
沈皓就这么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逆着昏黄的路灯,我没看清他的表情,只记得他盯着我出神了好一会,才被我一声“滚”骂得回过神。
他温文儒雅,眉眼含笑,看我时深情款款,言语幽默又颇有风度,三言两语便驱散了我心中的怒意。
也许是我醉过头了,也许是他漆黑如墨的深瞳太过善于欺骗,我就这么神使鬼差地,被他揽着推进了酒店。
一头扎进了他的温柔窝。
第二天醒来时,他一口一口喂我喝蜂蜜水,一点点帮我擦拭身体,并叫助理送干净的新衣服,一件一件为我穿好。
那么细心周全,温柔极致。
他一边帮我吹头发,一边在我耳边说,会替他的妹妹沈芸弥补我一生。
我信了。
相恋的前四年,我以为他真的是在弥补我。
把我安置在宽敞的别墅里,给我买最精致的衣服,最昂贵的护肤品。
无论多忙,都会陪我过夜。
在大学同学求职加班,熬夜发疯的时候,我已经过上了他们求之不得的贵妇生活。
在他们眼里,我这个抄袭狗傍了大款,提前退休,而他们日夜拼搏,都够不着我的一只高跟鞋。
只有我清楚,在沈皓日夜精心的滋养下,我慢慢失去了社会狩猎的能力。
我当时以为,他身边的助理、邻居、亲人看到我时的错愕惊愣,都是因为他对我超乎想象的爱意。
而他的妹妹沈芸,则无时不刻提醒我只是个可怜的替代品。
面对沈芸的挑衅,我质问过沈皓,他每次都会温柔地安慰我:“没有的事,你是独一无二的。”
直到一年前怀孕,他抽了整整一盒烟,无可奈何带我去领证,连婚宴都没有举办。
没有婚纱,没有婚戒,没有神圣立誓的仪式。
我就这么以一个奉子成婚的金丝雀身份,名不正言不顺嫁给了他。
在我以为一生安枕无忧时,第一次进入他的房间。
才看到,床头上那个被他视作珍宝的女孩。
她与我那么像,眉眼、鼻子、嘴唇无一不相似。
又那么不同,她明媚如阳,而我孤僻如阴影里独生的草。
我才知道,他所谓的弥补,其实都是在弥补自己。
弥补他的爱而不得,弥补他年少青涩的错过,弥补青春里无法忘怀的遗憾。
代价是,我要完全丧失自我,完全沦为另一个她。
他一改往日的温情软语,开始对我冷漠严厉,逼我学程欢欢一言一行,只要我学得不像,就恶语相向。
我想要挣脱,却发现已经被他腐蚀成温室花,毫无用处。
没有一个公司愿意要有学术污点的人,何况这个人已经有五年空白待业期。
待业是件很恐怖的事,即便你过去多么辉煌,一旦长期待业,人们就会认为你的经验已经过时,难堪大用。
何况,我连经验都没有。
一毕业,便被金屋藏娇,断掉了所有人脉,温养得没有一点棱角。
3
手机传来母亲的电话。
刚接通,就响起熟悉的咒骂声。
“林晚,我告诉你,你要是讨不到沈皓的欢心,这个家你也别想回了。你说你有什么能耐?一个女人你都学不像,辛辛苦苦送你上大学,结果你惹上人家富豪千金,我的老脸都被你丢尽了。”
“你连金丝雀都做不好,那就做乞丐!我们林家就当没有你这个女儿!”
母亲的咒骂尖酸刻薄,我却在庆幸是隔着电话,否则,我的脸就必定要挨上两巴掌。
离开沈皓,我将一无是处。
我深知无论我如何卑微地做低伏小,都不会改变他要离婚的念头。
只要程欢欢回来与他相聚,我将流落街头,无一是归乡。
我决定与程欢欢见一面。
只要有一条稻草,我都会狠狠抓住。
我把衣柜里的蕾丝裙、碎花吊带全部扔掉,沈皓曾说喜欢我穿这种衣服。
出门前,沈母看着我一身简练西装,日常辱骂:“败家娘们,就知道花钱,我儿子挣的钱全花你这个花瓶身上!”
沈芸嗤笑出声:“这是怕哥哥喜新厌旧,赶紧换造型讨欢心了,我说,你再努力,也得流浪街头,到那天,记得告诉我你住哪个天桥底,我开车时好避开,免得晦气。”
以前我从不会理会她们的嘲笑,她们便觉得我是团棉花,愈加变本加厉。
今天我突然很想反咬一口。
“对,我就是有本事让沈皓把钱花在我身上,哪怕我刷爆卡,他也一声不吭替我买单,不像有些八婆,谈了六年吃顿饭都要aa!”
沈芸跟M校副教授叶临江长跑六年,别人看来恩爱深情,但只有我知道,叶临江看似清高,实则抠门,做什么都要aa,说什么“我不希望我的爱情沾染上金钱”,骗得沈芸团团转。
沈芸瞬间破防,抄起一个花瓶往我身上砸。
我闪身一躲,花瓶应声而碎。
“这个花瓶是沈皓花了三百万从张大师那里买回来的收藏品,我知道你不在意这点钱,但叶教授要是真爱你,就肯定帮你买个新的,以免沈皓责难于你,你猜那个抠搜男舍不舍得花这笔钱?”
沈芸气得嘴唇直抖。
我扭头直接去了沈家旗下的造型室,要求把一头黑长直剪成时下最流行的简约锁骨发。
造型师犹疑中带着轻蔑:“沈总不喜欢这种有个性发型,沈太太,你应该保持原来的黑长直,而且,你也很喜欢黑长直,不是吗?”
沈皓喜欢黑长直,所以我才留黑长直,并不是因为我喜欢。
我早就想摆脱沈皓的控制了。
“你应该知道,程姐回来了,沈皓不是老说,她怎么样,我就怎么样吗?你觉得程姐这种职业女性,会喜欢黑长直?”
造型师拧眉沉默片刻,最终采取了我的意见,挥舞起剪刀将黑亮如绸的长发齐齐剪断。
再次从造型室出来时,我已经改头换面,俨然与都市精英无异。
女儿好奇地看了我很久,最后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闻着她的发顶,感受着她温热的小身体,心里越来越坚定。
4
沈氏集团。
前台被我的新造型诧异了一番,然后又念及到我的替代品人设,恢复了往常的鄙夷。
“沈太太,你有预约吗?”
即便我是沈太太,想找沈皓,也要提前预约。
这个身份没有给我任何应得的尊严。
但这次,我不是来找沈皓的。
“我来找程欢欢。”
前台像看傻子一样看我:“沈太太,我劝你还是省点心,欢欢姐不是谁都能见的。”
她憋着笑,斜眼打量着我身上的名牌西装,轻蔑道:“有的人啊,就算装得再像,也比不上白月光。正品就是正品,赝品永远是赝品。”
周围的人都看了过来,纷纷掩唇而笑。
“看她今天穿的,倒挺人模人样的,可惜正主回来了,小三再漂亮,也就是个空有一副皮囊的花瓶。”
“你还别说,抄袭狗今天挺飒的,啧啧,再飒也是个抄袭狗。”
女儿一脸懵懂地听着这些嘲讽,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那些丑恶扭曲的嘴脸。
“麻麻……”
她只有一岁,连路都走不稳,就要体会世间最恶毒的污言秽语。
我把她紧紧抱在怀里,犹如在寒风中围抱火炉。
“原来,沈氏集团的文化不是接纳与兼爱,而是排挤和高高在上。”
我努力压制着内心的愤怒,目光落在前台正上方的文化墙上。
接纳、兼爱、百川汇流。
而每天进公司都能看到这几个醒目大字的员工,却那么尖酸刻薄,在一个孩童面前肆无忌惮地嘲讽她的母亲。
大约是被我讽刺到,原本无所顾忌面露嘲色的员工都有些羞赧,目光躲闪假装在忙。
“林晚,你带馨馨在这做什么?”
身后一道带着寒意的嗓音响起。
沈皓站在门口,沉着脸打量着我。
目光从我的头发慢慢下滑。
我如愿在他眼里看到惊艳之色。
但只是转瞬即逝。
他又想起了我是个赝品,立马恢复了冷脸。
“不是跟你说没事少来吗?”他蹙着眉,将嫌弃公之于众,毫不掩饰。
不用他说出口,我就知道,他在嫌我丢他的脸。
丢脸?我衣着得体,言语得当。
何错之有?
因着他的态度,他周边的所有人,我的整个世界,都在跟着他一起嫌弃我。
我笑了笑:“阿皓,左右我们都是要散的,散之前,让我见见你的白月光吧,我想知道,到底是怎么样的人,让你惦记了整整五年。”
我特地蓄起了泪水,从前,他最看不得我这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更何况,馨馨也眼巴巴看着他。
果然,他软下语气:“我们要开会,你在外面等着吧。”
转身之前,他低头附耳:“林晚,别在欢欢面前玩什么把戏,你就算穿得像个天仙,我也不会多看你一眼。”
不一会儿,程欢欢就出现了。
令我意外的是,她不是想象中那样干练有力的形象,而是充满了青春活力。
她穿着一件白色T恤,浅蓝色牛仔裤和休闲运动鞋,背上背着一个黑色电脑包。
没有背名贵的包包,没有面料讲究的名牌服装,整个人却散发着自信与明媚。
明明是与周围的精致高级格格不入的穿搭,却让人忍不住把目光落在她身上。
她似乎天生就是人群焦点,连沈皓也不错眼地凝望着她。
跟她的随意休闲相比起来,我这身西装显得多么刻意用力,就像是个跳梁小丑。
第一次见面,我就败了。
“啊——”
也许是她那张脸与我太过相似,馨馨诧异举起小手地指着她叫起来。
她嘟起小脸,煞有其事叫我快看那个姐姐,在我眼里是那么可爱,可在别人眼里,却是无礼又吵闹。
“嘘——”我连忙制止住她的喊声。
“咦?小宝贝,你好可爱呀~”程欢欢笑着跟馨馨打招呼,下意识抬眼看我,在看到与她几乎一模一样的脸时,顿时愣住,下意识看了一眼沈皓。
“你……”
“欢欢,会议快开始,进来吧。”沈皓主动为她拉开会议室的门,笑意温柔。
程欢欢闻言,到嘴边的话吞了下去,临走前仍在看我。
“哎呀,不好意思,我差点又迟到了。”
“没关系,我都习惯了,等你多久都可以。”
他们确实般配,一个自信,一个温柔,只要站在一起,互动细微之处,尽是默契。
我毫无胜算。
我搂着馨馨苦涩自嘲。
旁边响起一道盛气凌人的声音:“沈太太,你去送这些果盘。”
5
面前水果颗颗鲜艳欲滴,而我的桌面空荡荡,连一杯水都没人递。
“快点吧,我还要忙,想必你也挺乐意干这些杂活。”
前台斜眼看我,因为我的微愣露出几分不耐烦。
在他们眼里,我就是如此卑微。
我没奈何安顿好馨馨,把水果端进去。
会议室里正讨论得如火如荼,有几个人还站了起来,拿着文件不停翻阅,屏幕停留在一堆数据上。
程欢欢望着空气发呆,沈皓坐在她旁边,正体贴地把自己杯子里的水倒给她。
大多数人都蹙着眉,气氛有些凝重。
见我进门,沈皓立马不悦:“林晚,这里不是你该进的地方。”
我面无表情道:“你的前台差使我送水果。”
听我说完,沈皓微微一愣,大约是没想到前台竟然这么大胆差使他的妻子。
我讥讽一笑,这些人的胆子,不就是你这个丈夫给的么。
会议依旧热烈进行,并没有因为我的到来而中断,沈皓拿鼠标在屏幕上画了两个圈圈道:
“都别吵了,数据就是最真实的,销量显示,门店里最受欢迎的就是A项目,接下来应该在这块加大资金投入。”
他的声音好似一颗定心丸,几乎所有人都露出“总算确定了,那就这样吧”的表情。
“A项目虽然受欢迎,但只不过是因为其他项目都不能打,在没得选的情况下,才会去选A,新业态日新月异,这些项目都已经过时了。为什么不做创新?”
现场一片寂静。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我。
我也没想到就这么直接地把内心真实想法说出来了,甚至有点锋利。
6
被我一句话驳了面子,沈皓有点挂不住脸。
“林晚,我们在开会,这里没你的事,出去。”
其他人自顾自干自己的活。
我一个金丝雀,哪会有什么高见。
“林小姐,请继续。”程欢欢倒是与其他人不同,兴致勃勃看着我,“如果你是顾客,会选择什么样的项目?”
她面带微笑,用鼓励的语气引导我继续说下去。
“当然会选择舒适度高、效果好的项目。”
我虽然是个金丝雀,但也是沈氏集团旗下的顶级客户,我早就发现,沈氏旗下的美容院,来来去去都是那些项目,缺乏创新和体验感,与其躺在美容院做一场无聊的美肤项目,不如去推拿馆抽筋拔骨来得酸爽。
于是,我把这些年在沈氏集美容院所有项目跟其他品牌机构的做了横向和纵向对比,按照自己的理解提出新的概念,把早就打好的腹稿一点点阐述出来。
我滔滔不绝讲了近乎半小时。
程欢欢一直专注地看着我,确认我说完后,不禁鼓起了掌。
沈皓反而是一脸不耐烦,好几次打断了我的发言:“你这样搞,会模糊我们的定位,而且还要花费大量资金在这些无谓的设施上,效果还不一定能够出来,你赶紧带馨馨回去,不要再来捣乱了。”
“对啊,我们的时间都很宝贵的,这么多人在你身上浪费半小时听你说废话,都能谈好几单生意了。”
其他人也跟着轻蔑附和。
程欢欢观察着他们对我的态度,蹙了眉。
我看着众人一贯鄙夷的眼神,心知再待下去也没意思,深吸了一口气,努力保持微笑向他们致歉:“不好意思,一时间说太多,打扰你们开会了。”
走之前顺了一盘金手指出来。
它最贵。
我跟馨馨一口一个葡萄吃起来。
路过的员工见我从会议室顺水果,个个露出意味不明的笑。
轻蔑、嘲弄的眼神纷纷落在身上,此时此刻,我感觉我不是沈氏集团董事长的正牌夫人,而是个小偷。
会议很快结束,沈皓蹙着眉赶我走:“你怎么还没走?还要在这里丢人?”
我抬眼看他,心里堵着一股气。
“我哪里丢人?”
沈皓一顿。
我从未对他用过这种冷厉的语气。
程欢欢插在我们之间:“林小姐,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我们要不要谈一谈?”
“欢欢,她就是个家庭主妇,能有什么见解。”沈皓还在踩低我,伸手想要拉住程欢欢,“我订了座,是你最喜欢的西餐。”
程欢欢不动声色躲开。
我扬起一个笑:“好啊,附近有一家环境很好的养生馆,我们可以去那里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