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了是可以申请商标复审的,驳回复审是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通过代理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和丰富的代理经验,对商标局的驳回意见进行论证,向审查人员详细阐明商标为什么应该注册的理由,从而大大提高复审通过率。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2942377号“长寿丹青”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外观设计及含义区别明显,相关公众仅凭直观感受便可区分,不构成近似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1、从商标的外观设计上分析:
申请商标是由图形+汉字+字母构成的组合商标。图形的设计灵感来源于“柚子”图案,柚子内侧是由“太阳、大雁、村庄、河流”等元素构成的一幅水墨画。汉字“长寿丹青”呈竖式排列。汉字“蕉岭”位于红色印章图案内侧。字母“CHANGSHOU DANQING”呈竖式排列,字形工整,笔画均匀。引证商标为纯汉字商标。整体采用毛笔字书写,具有与众不同的视觉冲击力。
2、从商标的含义上分析:
申请商标的字面含义:一幅中国长寿之乡——蕉岭的水墨画,与图形相呼应。引证商标的字面含义:年轻长寿。
二、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性标识,反映了申请人真实的地理位置,具有独特的设计理念和内涵。故,申请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7)项、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核准注册。
三、申请商标中“蕉岭”字迹较小,显著性较弱,且“长寿丹青 蕉岭”是一个名称的总体,不能割裂来看,申请商标整体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2942377号“长寿丹青”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通过“长寿丹青”商标被驳回案例可知,商标注册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商标被驳回、被异议等是常有的事,我们能做的就是积极地去做复审答辩努力争取商标权利。我司律师从双方显著性进行分析,最终使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