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茶叶协会单方面终止授权使用信阳毛尖证明商标标识的公告
金星啤酒创建于 1982 年,经过 40 余载的不懈努力,已发展成为河南啤酒行业的领军企业,公司荣获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2023 年度省百强民营企业第82名等荣誉,并且产品亦荣获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等称号。
我公司于2024年9月3日获得信阳市茶叶协会授权,得以使用信阳毛尖证明商标标识。金星中式精酿信阳毛尖啤酒投产以来,自9月份至11月份,仅三个月已采购信阳一清生态茶叶有限公司、信阳佳利茶叶有限公司、信阳市文新茶叶有限公司等生产的信阳毛尖茶叶 89932斤,茶啤系列产品上缴税金 2850 余万元。
然而,2024年12月1日,信阳市茶协会发布了《关于维护信阳毛尖合法权益的公告》,对此,我公司提出以下异议:
一、信阳市茶叶协会于2024年9月3日出具了《关于授权郑州金星啤酒有限公司使用信阳毛尖证明商标标识的函》(信茶协函[2024]57号),2024年9月9日收取了我公司5万元的“信阳毛尖品牌管理费”。请问信阳市茶叶协会在出具授权、收取费用时,是否知晓何谓侵权?是否知道单方擅自解除授权所涉及的违约及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