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走女大学生手机,500元酬谢嫌少,威胁女生要删除数据

番茄煮娱呀 2023-12-03 12:30:21

为什么“捡”路边的电动车是盗窃,“捡”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就不算偷窃,警方还无权强制要求其归还手机?那以后看到桌子上没有人看的手机就可以随便捡呗?

200块钱酬谢还能接受,这2000块钱对于一个学生来说就是她几个月的生活费啊。况且别人的手机又不是在路上丢的,别人只是放在窗口忘记拿了,捡手机的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竟然如此冷漠,唯利是图。

近日,安徽合肥。一女大学生在餐馆吃饭时将手机遗留在取餐窗口,随后被另外一男子“捡”走。女子找不到手机后报警,警方给了女生男子的联系方式,女子在交涉的过程中被要求给2000块钱,否则刷机处理。(信息来源:长城新媒体)

为什么有的“捡”是偷,有的“捡”就不算偷呢?他们同样想把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手机是女生花6000块钱买的,手机里面有很多对女生非常重要的资料,包括失去亲人的照片。男子得知后不仅没有主动归还的意思,还趁机向女生索要财物。

事情是这样的,女生和她的同学到安徽合肥某餐馆吃饭,吃饭的时候张同学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于是三人在餐馆里面找了几遍都没有找到手机。于是张同学选择了报警处理,警方调取监控后发现,张女士当时在取餐的时候把手机遗留在取餐窗口。随后一名30岁左右戴眼镜的男子耿某将手机拿走了。

警方找到了耿某的联系方式交给了女生,女生在联系耿某的时候,耿某提出了两个女生无法接受的处理方案。方案一是耿某给女生转2000块钱,手机就归他所有了。方案二是女生给耿某转2000块钱,男子将手机寄回给女生。

后来女生告诉耿某自己是学生,拿不出这么多钱。而且里面有很多关于自己的重要资料,还有过世亲人的照片。希望耿某可以把手机还给自己,愿意转500块钱当做酬谢。没想到男子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用刷机删除数据的方式想要挟女生。

在僵持之下,男子终于松口,在原来的基础上少要500,女生只需给他转1000元,剩下的500他向餐馆要。很好奇为什么餐馆也要给他钱?

女生为了保住数据,只能答应了男子的要求。

12月1日,张同学拿到1000元生活费并从中拿出500元转给了耿某,耿某答应将手机寄回合肥,发单号给张同学之后要求把剩下的500块钱也转给他。张同学称要等发货之后再转,耿某随即将快递单号取消了。张同学再次联系耿某时,耿某只发了一个“滚”字,随后将500块钱还给张同学。

这不是利用别人的数据要挟别人吗?为什么警方不立案呢?人家手机就算忘记在了取餐窗口,耿某有什么权利拿走别人的手机并要挟别人巨额的赔偿金?耿某已经涉嫌了敲诈勒索罪,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男子用女子手机里面的数据要挟女子转2000块钱给他,通过两人的聊天记录就是相关的证据。希望有关部门对这名男子采取相关措施,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另外详查其所有收入来源,看看有无相似案例,举一反三。如果发现其他违法行为,一并查处。

上次有个大爷在市场“捡”了个猪头被拘留了好几天,为什么“捡”个手机却能安然无恙,甚至可以要挟失主。

遇到这样纠缠不清的人真的要花费不少心思在这件事上面。还没出道社会,就已经被社会上某些人恶心到了,估计女生以后出来社会都有阴影了。

这人的身份都确认了,证据也充足,为什么不立案呢?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不能让这些歪风邪气在社会上蔓延,合理的酬谢是应该的,但是狮子大开口已经涉嫌违法了。

对于一个学生来说,500块钱已经是他半个月的生活费了,见好就收吧,非得要人家一个月的生活费,让人家这个月吃西北风吗?这个男子实在让人恶心,学校学校老师总说,遇到问题要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女生的学校能够帮助一下女生起诉这名男子,也给自己的学生好好上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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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煮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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