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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江苏泰州,发生了一件父母起诉女子,要求子女给赡养费的事,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
根据报道,有一对80多岁的老人,他们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因为年纪大了,加上身体不太好,还要花钱看病。所以,才把自己的一对儿女,给控告到法院上面,要求他们给赡养费。
老人要求,儿子跟女儿,需要每个人给他们850元赡养费。而且,自己的医疗费,也需要他们平摊。对于这个事,儿子并没有什么意见,但女儿就不同意了。
呵呵,儿子当然没有意见啊!父母这么做,那是偏袒他,心疼他啊!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他了,现在需要生活费了,需要医疗费了,就把女儿抓过来一起承担,他当然很高兴啊!
我们了解情况后,才知道,原来,是父母从小偏袒儿子,在儿子结婚的时候,儿子几乎是继承了他们所有的财产,而女儿是出嫁的,并没有分到任何财产。而且,按照我们一边的习俗,都是儿子抚养老人,女儿是嫁出去的,正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控告的结果,法院也判决了,让儿子跟女儿,共同承担父母的赡养费及其医疗费。因为女儿拒绝给钱,所以,法院只能采取强制执行的方式。
执行的那天,女儿情绪非常激动,又是打,又是闹的。女儿觉得,自己非常委屈,父母偏心儿子,把好的资源,都给了儿子,如今,却要自己要承担父母的赡养费跟医疗费,她觉得不公平。
最终,女儿在工作人员的强制跟劝说下,才不得不拿出8000元,支付了赡养费。
这个事,在网上,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有人认为,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跟继承多少财产无关;反之,也有人认为,按照我们大多数人认为的,一般父母都是由儿子抚养,毕竟,儿子结婚,父母给他提供了房子、钱财等东西,总不能说,父母把钱用在你身上,你很高兴。现在,要你承担义务了,你就把女儿拉下水来吧!
在这里,我也想问问这对父母,你们还有良心吗?在分配财产的时候,你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儿子,让他成家立业。现在,自己需要钱了,就把女儿扯出来,这样对吗?
从故事中来看,这对父母,根本就不疼爱女儿,从小肯定也是偏袒儿子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还通过起诉,要求女儿给赡养费跟医疗费,这样对女儿来说,真的公平吗?
按照你这种做法,你应该多养几个女儿,然后从小把她们圈养起来,只要饿不死就好了。以后,自己老了,就有多几个人给你赡养费跟医疗费,可以减少儿子的负担,那才是真的为儿子着想呢!
我们按照民间的说法,叫做权利跟义务对等,谁享受了父母的财产,谁就给父母养老。作为女儿,只能说,根据自己的情况,适当地给父母一些钱,表达一下自己的心意,这样就好了。
我们说,付出跟享受成正比,既然女儿享受的,并没有儿子多,即便是给赡养费,那也应该减少。在我看来,儿子给1200元,女儿给300元,那才是合理的。
这种东西,就好比买社保一样。你要花钱买社保,才可以享受养老。假如有的人不买社保,难道,日后自己老了,可以跟社会说,我们都是公民,都一样享受社会的养老福利吗?
说白了,不谈别人享受到多少,就单单来谈别人必须承担多少、付出多少,其实就是耍流氓啊!反之,不想想自己付出多少,就希望自己要得到多少,也是耍流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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